激素的7種不良反應!

1、骨骼和肌肉

(1)骨質疏鬆

糖皮質激素一方面可通過抑制腸道和腎小管上皮鈣離子吸收和促進尿鈣排泄,引發繼發性甲狀旁腺素分泌,從而導致負鈣平衡;另一方面抑製成骨細胞增殖和分化,降低膠原蛋白合成及促進基質金屬蛋白酶的活性等,促發骨質疏鬆,嚴重時出現骨折。

因此,對長期尤其是大劑量應用激素者應定期進行放射學檢查和骨密度監測,一旦發現有骨質疏鬆即應停葯或配合補鈣、維生素D、二磷酸化合物等治療。

(2)肌病

發生在糖皮質激素使用開始階段或者維持治療階段,以急性或慢性肌病形式出現。急性肌病往往以近端或遠端肌肉快速進展性肌無力為特徵,可累及呼吸肌;慢性肌病則以無痛性或輕度疼痛性進展緩慢的肌無力為特徵,主要累及近端肌肉,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將導致肌肉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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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患者出現肌病,糖皮質激素應停葯或者減量,3-4周后,患者的肌肉強度會有所增強;目前一些藥物,如IGF-1、支鏈氨基酸、肌肉素、雄激素、谷氨酸鹽等,也用於糖皮質激素相關性肌病的實驗性治療,具有一定療效,但遠期效應和副作用有待進一步研究以明確。

2、內分泌與代謝系統

(1)庫欣綜合征

內源性或外源性皮質醇增多可引起庫欣綜合征。因此長期超生理劑量糖皮質激素的應用可引起糖、蛋白質、脂肪及電解質的代謝紊亂,表現為由於脂肪的重新分佈而出現的向心性肥胖(滿月臉、水牛背);由於增強的胰島素抵抗及糖原異生而導致糖尿病;由於瀦鈉排鉀及血容量增加引起的水腫、高血壓、低血鉀;由於蛋白質分解加速、合成減少引起的乏力、肌肉萎縮、皮膚變薄、紫紋、血管脆性增加出現瘀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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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無須特殊處理,在停葯后可自行消失,必要時可對症治療。凡有高血壓、動脈硬化、心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應慎用糖皮質激素。對同時應用強心苷和利尿葯的患者應注意補充鉀鹽。

(2)類固醇性糖尿病

主要是由於糖皮質激素促進糖原異生,對抗胰島素降糖作用,抑制組織尤其是肌肉組織和肝組織對葡萄糖的利用,從而引起血糖升高和糖尿。此外,糖皮質激素能進一步加重高糖誘導的胰島素抵抗。

患者一旦出現血糖升高,應當停葯或控制飲食,或使用胰島素進行降糖治療。

(3)消化系統

誘發或加重胃腸道潰瘍,甚至引起出血、穿孔。研究發現應激狀態下或者NSAIDs使用后,體內通過激活HPA軸而產生的糖皮質激素具有胃保護作用,但超劑量長時期的外源性糖皮質激素的攝入將誘發或加重胃腸道癥狀。其機制主要是由於糖皮質激素可促進胃酸和胃蛋白酶的分泌,同時減少胃黏液分泌,加強蛋白質分解代謝和抑制蛋白質合成,使胃黏膜失去保護和修復能力。

為預防糖皮質激素帶來的胃腸道副作用,無潰瘍病病史者,可同時加用胃腸道黏膜保護劑或者抑酸葯;如有胃腸道潰瘍史患者則應慎重用藥,如必須用藥時應同時加用胃腸道黏膜保護劑或者抑酸葯,尤其是質子泵拮抗劑。如已出現癥狀則應停葯,若因病情治療需要不能停葯者,則必須加用胃腸道黏膜保護劑和/或抑酸葯。

3、精神神經系統

糖皮質激素在調控情緒如害怕、焦急等方面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同時能夠對患者的行為產生影響。是否引起患者出現癥狀主要取決於糖皮質激素在體內升高的速度。患者出現精神神經癥狀多在激素使用數日後發生,偶見注射激素1次后發生。常見的癥狀有欣快感、激動、不安、譫妄、定向力障礙、失眠、情緒異常、誘發或加重精神分裂症、類躁狂抑鬱症,甚至出現自殺傾向。大劑量還可能誘發癲癇發作或驚厥。

故有精神病傾向、精神病患者應慎用或禁用。 一旦出現精神神經癥狀應及時停葯,同時給予鎮靜劑,並加強心理疏導及監護,以防意外。

4、免疫系統

(1)誘發或加重感染

糖皮質激素具有強大的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故臨床上常用於炎症性疾病。糖皮質激素有強大的抗內毒素作用,可減少內源性致熱原的釋放,並抑制下丘腦對致熱原的反應,有較好的退熱作用,但激素沒有抗菌、殺菌能力,同時抑制體液和細胞免疫功能,可促進感染擴散。在臨床實踐中,常見把激素當成「退熱葯」使用,患者表面上退熱了,但感染進一步擴散,病情加重或在病毒感染免疫力下降的基礎上併發細菌、真菌感染等。

因此,感染性疾病如考慮應用激素時,必須嚴格掌握用藥指征, 且劑量宜小,療程應短;僅嚴重細菌感染出現毒血症者可短期應用大劑量激素,同時必須應用足量有效的抗感染藥物;病原不明的細菌、真菌或病毒感染時均應忌用。

5、心血管系統

糖皮質激素可以引起肥胖、高血壓、高血糖和高血脂,這些都是心血管疾病的高危因素。國內外均有文獻報道口服糖皮質激素將增加心、腦血管疾病風險,此外,許多風濕免疫病本身是心、腦血管疾患的高危因素,如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關節炎等,而且患者常常使用其他增加心、腦血管病風險的免疫抑製劑如環孢素等,因此這些患者合併使用這些藥物時應特別注意可能存在心血管危險。

應密切監測各項指標,若出現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應進行降壓、降糖和降脂治療。

6、皮膚

外用糖皮質激素能有效地治療各種炎症性疾病,被廣泛應用於臨床,但是長期應用卻可能引起嚴重的皮膚病變,其中面部皮膚對激素最為敏感。常見皮膚病變有黑斑、皺紋、毛細血管擴張、多毛、痤瘡、紅斑反應、激素依賴性皮炎,嚴重時可見皮膚萎縮等。

因此,面部和皺褶部位皮膚外用強效糖皮質激素的時間不宜過長;感染部位禁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注意局部使用糖皮質激素的全身吸收;出現嚴重癥狀時應停葯,並進行相應的對症措施。

7、眼睛

濫用激素類滴眼液可誘發青光眼、白內障、眼色素層發炎及角膜變厚、角膜傷口癒合減慢等。出現眼部不適時,應停葯併到眼科醫院進行檢查與進一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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