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農村土地改革給農民帶來六大新「錢」途,每家30萬!

一、農民的四個收入來源,務農收入逐漸可有可無!

(1)務工收入佔比越來越多,正常的農民工在外的年收入在5萬+。

(2)農業收入,農村要麼土地流轉收地租,要麼自己種,依靠大田作為的收入是1.5-2萬(十畝地)。

(3)各種補貼,平均下來每戶在2000左右,低保戶、雙女戶多些,在8000多。有些東部沿海的村集體有企業的會有分紅。

(4)農民的財政性收入,很少,房產不可交易,炒股的沒多少(幸虧沒炒)

二、農村土地改革給農民帶來的「錢」途有多少?

(1)農戶承包地:抵押紅利

承包地的三權分置,的確解放了一部分人,按照每戶10畝地來算,流轉收租金收入一年8000左右。這兩年要差點兒,租金減半4000,如果是自己種,雖然能收入小兩萬,但還有一萬多的成本。整體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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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收入就是經營權抵押收入,10畝地10年的經營權能抵押出4萬多。

(2)宅基地紅利:有償退出變現

目前在全國各地試點的宅基地退出,平均費用在10萬一畝。對於那些不需要在農村生活的人,也是可以享受的政策紅利。

(3)農房出租、經營收入

今年的一號文件同樣退出宅基地的三權分置,農村農房可以用來做一二三產的經營使用,也可以用來入股。這樣就把很多農村閑置的農房很好的利用起來,從死資產變成活錢兒。

(4)農房抵押

很多地方試點農房抵押政策,每個農房可以抵押出5-8萬元。

(5)集體資產分紅

全國58萬個村集體經濟組織賬面資產為2.86萬億元。平均每個村也有493萬的資產,這些資產也正在確權確股,放活經營,東部沿海很多村民每年每戶分紅十幾萬。平均按10%的收益,每個村也有50萬的經營紅利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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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節約的用地指標變現

對於村裡通過整治節省的建設用地指標,可以到市場上公開交易,金寨縣就靠這個政策,一年愣是賣出了50個億,收入極其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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