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東姚鎮原某撞人不賠償,速來圍觀!
最新進展:失信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現將個人信息撒下。
案情介紹:原告劉某訴被告原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2009)林采民初字第115號民事判決:原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劉某18402.1元。林州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原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目前原某已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失信被執行人:原某
性別:男
立案時間:2013年7月1日
執行案號:(2013)林法執字第706號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東姚鎮辛村5號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09)林采民初字第115號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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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運營人員: 靳美晨 MZ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