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更新:瓣膜性心臟病指南

2017年3月15日,美國心臟協會(AHA)/美國心臟病學會(ACC)發布了針對2014年瓣膜性心臟病(VHD)指南的更新版本。

一、預防性抗生素使用

下列患者在進行涉及牙齦組織、根尖周組織或穿透口腔黏膜的牙科操作時,預防性應用抗生素對抗感染性心內膜炎是合理的:

1. 人工瓣膜患者,包括經導管植入人工瓣膜和同種異體移植。

2. 人工材料修補心臟瓣膜的患者,例如瓣成形環和人工腱索。

3. 有IE病史的患者。

4. 未進行修補的紫紺型先天性心臟病或修補過的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在修補裝置或鄰近部位出現殘餘分流或瓣膜反流。

5. 由於瓣膜結構異常出現瓣膜反流的心臟移植患者。

二、VHD患者房顫的抗凝治療

1. 風濕性二尖瓣狹窄(MS)和房顫患者可用維生素K 拮抗劑(VKA)進行抗凝治療。

2. 房顫和CHA2DS2-VASc評分≥2的患者,伴有原發性主動脈瓣疾病、三尖瓣病變或二尖瓣反流(MR),可採用抗凝治療。

3. 對於房顫合併原發性主動脈瓣疾病、三尖瓣病變或MR,且CHA2DS2-VASc評分≥2的患者,口服直接抗凝葯(DOAC)可作為VKA的一種替代療法。

三、主動脈瓣狹窄的治療

1. 考慮進行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TAVR)或高危外科主動脈瓣置換術(AVR)的患者,推薦建立多學科心臟瓣膜團隊以提供最優治療方案,包括以下領域的專家:VHD、心臟影像、介入心臟病、心臟麻醉和心臟外科。

2. 有癥狀重度主動脈瓣狹窄(AS)(D期)和無癥狀重度AS(C期)的患者,滿足AVR指征,當手術風險低或中等時,推薦行手術AVR。

3. 有癥狀重度AS(D期)、有外科AVR高風險的患者,基於患者的具體手術風險和意願,選擇外科AVR或TAVR治療。

4. 有癥狀重度AS(D期)、有外科AVR禁忌的患者,TAVR後生存時間預計超過12個月,推薦TAVR。

5. 有癥狀重度AS(D期)、手術風險中等的患者,TAVR是外科AVR的一種合理替代療法,基於患者的具體手術風險和意願進行選擇。

6. 有癥狀重度AS患者,經皮主動脈瓣球囊擴張或許可考慮為外科AVR或TAVR的過渡治療。

7. 患者如果有合併症會影響AS修復帶來的預期獲益,不推薦進行TAVR。

四、慢性原發性二尖瓣反流的治療

1. 有癥狀慢性原發性重度二尖瓣反流(MR)(D期)和LVEF > 30%的患者,推薦二尖瓣手術治療。

2. 無癥狀慢性原發性重度MR和左室功能不全(LVEF 30%-60%和/或左心室收縮末期內徑LVESD≥40mm,C2期)的患者,推薦二尖瓣手術治療。

3. 限於後瓣的慢性原發性重度MR患者,符合手術指征,推薦二尖瓣修復優於二尖瓣置換術(MVR)。

4. 慢性原發性重度MR患者,病變涉及前瓣或兩個瓣膜,符合手術指征,可以達到成功且持久的瓣膜修復時,推薦二尖瓣修復優於MVR。

5. 慢性原發性重度MR患者,因其他疾病進行心臟手術,可同時進行二尖瓣修復或MVR。

6. 無癥狀慢性原發性重度MR患者(C1期),左室功能保留(LVEF> 60%,LVESD <40 mm),當在優秀的心臟瓣膜中心進行手術時,成功且持久的瓣膜修復且無殘餘MR的可能性大於95%、預期死亡率小於1%時,行二尖瓣修復是合理的。

7. 無癥狀慢性原發性重度MR患者(C1期),左室功能保留(LVEF> 60%,LVESD <40 mm),序列成像研究發現左室進行性增大或射血分數(EF)減少,行二尖瓣手術是合理的。

8. 無癥狀慢性原發性非風濕性重度MR患者(C1期),左室功能保留(LVEF> 60%,LVESD <40 mm),成功且持久的瓣膜修復可能性高,並伴新發房顫或靜息肺動脈高壓(肺動脈收縮壓>50mmHg)時,行二尖瓣修復是合理的。

9. 慢性原發性中度MR患者(B期),因其他疾病進行心臟手術,同時進行二尖瓣修復是合理的。

10. 有癥狀慢性原發性重度MR(D期)以及LVEF≤30%的患者,或許可考慮二尖瓣手術。

11. 癥狀嚴重(NYHA III-IV級)的慢性原發性重度MR患者(D期),瓣膜解剖結構適宜修復術且預期壽命較好,但由於嚴重合併症存在手術禁忌,遵循指南導向的管理和治療(GDMT)心衰后仍然癥狀嚴重,或許可考慮經導管二尖瓣修復術。

12. 病變限於後瓣膜一半以內的單純重度原發性MR,不應採取MVR治療,除非已嘗試過二尖瓣修復但未成功。

五、慢性繼發性MR的治療

1. 慢性繼發性重度MR患者(C、D期),進行冠脈搭橋術(CABG)或主動脈瓣置換術(AVR)時,行二尖瓣手術是合理的。

2. 癥狀嚴重(NYHA III-IV級)的慢性嚴重缺血性MR患者(D期),採用最優GDMT治療心衰后癥狀仍然持續,若考慮手術治療,選擇保留腱索的MVR優於瓣環縮小術。

3. 癥狀嚴重(NYHA III-IV級)的慢性繼發性重度MR患者(D期),採用最優GDMT治療心衰后癥狀仍然持續,或許可考慮二尖瓣修復或置換術。

4. 慢性中度缺血性MR患者(B期),進行CABG時,同時行二尖瓣修復的效果仍不確定。

六、人工瓣膜的選擇

1. 人工瓣膜的選擇是一個共同決策的過程,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患者意願、抗凝治療指征和風險,以及再治療的潛在需求和風險。

2. 任何年齡的患者,若存在抗凝治療禁忌、不能合理管理抗凝過程或患者不希望抗凝治療,推薦生物瓣膜。

3. 50歲以下、沒有抗凝禁忌的患者,使用主動脈瓣或二尖瓣機械瓣膜是合理的。

4. 50-70歲的患者,基於患者自身因素和意願,充分權衡利弊后,個體化選擇機械瓣膜或生物瓣膜。

5. 大於70歲的患者,使用生物瓣膜是合理的。

6. 對於有VKA抗凝禁忌或不想抗凝的年輕患者,由經驗豐富的外科醫生進行手術時,或許可以考慮自體肺動脈瓣置換主動脈瓣(Ross手術)。

七、人工瓣膜患者的抗栓治療

1. 機械瓣膜患者,推薦VKA抗凝治療並監測INR。

2. 接受雙葉機械瓣或新一代單葉傾斜碟瓣AVR的患者,無血栓栓塞危險因素,推薦VKA抗凝治療,INR目標值為2.5。

3. 對於下列患者,可接受VKA抗凝治療,INR目標值為3.0:機械瓣AVR,且存在血栓栓塞事件危險因素(房顫,既往發生過血栓栓塞、左室功能障礙、高凝狀態)的患者;使用老一代機械瓣AVR(如籠球瓣)。

4. 機械瓣MVR患者,可進行VKA抗凝治療,INR目標值為3.0。

5. 機械瓣膜患者,除VKA抗凝治療外,推薦阿司匹林75-100 mg/日。

6. 生物主動脈瓣或二尖瓣的所有患者,阿司匹林75-100 mg/日是合理的。

7. 生物瓣MVR或AVR術后,出血風險小的患者,至少3個月和長達6個月的VKA抗凝治療(INR目標值為2.5)是合理的。

8. On-X機械瓣膜AVR患者,無血栓栓塞危險因素,INR目標值為1.5-2.0或許是合理的。

9. TAVR后且出血風險低的患者,至少3個月的VKA抗凝治療(INR目標值為2.5)可能是合理的。

10. TAVR後患者,除了終身服用阿司匹林75-100mg/日,術后最初6個月使用氯吡格雷75mg/日可能是合理的。

11. 機械瓣膜患者,不應選擇口服直接凝血酶抑製劑或Xa因子抑製劑來進行抗凝治療。

八、人工瓣膜患者的橋接抗凝治療

1. 機械瓣膜患者要進行小手術(如拔牙或白內障摘除術),當出血容易控制時,推薦持續VKA抗凝治療,維持INR值在治療範圍內。

2. 雙葉機械瓣AVR患者,無其他血栓栓塞危險因素,進行有創或外科手術時,雖INR低於治療範圍,推薦暫時中斷VKA 抗凝治療,無需橋接治療藥物。

3. 1)機械瓣AVR,存在血栓栓塞危險因素;2)使用老一代機械瓣AVR;3)機械瓣MVR患者,進行有創或外科手術時,術前INR低於治療範圍期間,權衡出血風險與血栓栓塞預防的收益,個體化選擇橋接抗凝治療是合理的。

4. 接受VKA治療的機械瓣膜患者,需要進行緊急非心臟手術或有創診治時,使用新鮮冷凍血漿或凝血酶原複合物是合理的。

九、機械瓣膜急性血栓形成

1. 診斷和隨訪

懷疑機械瓣膜血栓的患者,可使用多峰性成像檢查緊急評估瓣膜功能、瓣葉運動、血栓的存在及程度。

2. 治療推薦

左側機械瓣膜血栓伴瓣膜阻塞癥狀的患者,推薦緊急治療:緩慢輸注低劑量纖維蛋白溶解治療或緊急手術治療。

十、人工瓣膜狹窄的治療

1. 癥狀嚴重的人工瓣膜狹窄患者,可再次行瓣膜置換。

2. 疑似或確診生物瓣膜血栓的患者,血流動力學穩定,無抗凝禁忌,起始VKA抗凝治療是合理的。

3. 癥狀嚴重的生物主動脈瓣狹窄患者,心臟專家團隊判定為再手術風險高或禁忌,期望能改善血流動力學,選擇經導管「瓣中瓣」植入術是合理的。

十一、人工瓣膜反流的治療

1. 機械瓣膜、瓣膜或瓣周嚴重反流導致難治性溶血或心衰的可手術患者,推薦手術治療。

2. 生物瓣膜嚴重反流的無癥狀患者,若手術風險在可接受範圍,手術治療是合理的。

3. 人工瓣膜伴難治性溶血或NYHA III/IV級心衰的患者,有手術高風險、瓣膜解剖特性適合導管為基礎的治療,在有相關經驗的專家時,可選擇經皮介入修復瓣周反流。

4. 癥狀嚴重的生物主動脈瓣反流患者,心臟專家團隊判定為手術風險高或禁忌,期望能改善血流動力學,選擇經導管「瓣中瓣」植入術是合理的。

十二、感染性心內膜炎(IE)的治療

1. 手術治療時機應該由多學科心臟瓣膜團隊決定,包括心臟科、心胸外科和感染科專家。

2. 早期手術(抗生素全部療程完成前的最初住院期間)適用於瓣膜功能障礙導致出現心衰癥狀的IE患者。

3. 早期手術(抗生素全部療程結束前的最初住院期間)適用於金黃色葡萄球菌、真菌或其他高耐葯菌導致的左心IE患者。

4. 早期手術(抗生素全部療程結束前的最初住院期間)適用於IE合併心臟傳導阻滯、瓣環/主動脈膿腫、或破壞性瓣膜穿孔病變的患者。

5. IE患者的早期手術(抗生素全部療程結束前的最初住院期間)適用於有持續性感染證據的患者,表現為持續菌血症或合適抗菌治療后發熱持續5-7天以上。

6. 人工瓣膜心內膜炎和複發感染(定義為經過一個完整抗生素療程且血培養陰性后菌血症複發)的患者,無其他可識別的感染源侵入部位,推薦手術治療。

7. 確認為置入裝置或電極感染的IE患者,完全摘除起搏器和除顫器系統(包括所有電極和脈衝發生器)應作為早期治療計劃的一部分。

8. 金黃色葡萄球菌或真菌導致的瓣膜IE患者,既使無證據顯示置入裝置或電極感染,完全摘除起搏器和除顫器系統(包括所有電極和脈衝發生器)是合理的。

9. 由於瓣膜IE進行瓣膜手術的患者,完全摘除起搏器和除顫器系統(包括所有電極和脈衝發生器)是合理的。

10. IE患者接受合適的抗生素治療后仍有複發性栓塞和持續贅生物,早期手術(抗生素全部療程結束前的最初住院期間)是合理的。

11. 自體瓣心內膜炎患者,出現長度大於10mm的移動贅生物(有無栓塞表現的臨床證據),或許可以考慮早期手術(抗生素全部療程結束前的最初住院期間)。

12. 有手術指征的IE患者,發生過卒中,但沒有顱內出血或廣泛性神經系統損傷的證據,或許可考慮不推遲手術。

13. IE伴缺血性大卒中或顱內出血的患者,若患者血流動力學穩定,或許可考慮推遲瓣膜手術至少4周。

指南來源:Circulation. 2017 Mar 15. pii: CIR.0000000000000503. doi: 10.1161/CIR.0000000000000503. [Epub ahead of 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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