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媽媽看這裡,甲狀腺功能異常要注意!

甲狀腺是人體最大的特異性內分泌器官,其主要功能是分泌甲狀腺激素,甲狀腺激素能促進正常的生長發育,並且具有調節人體多種穩態的功能。

妊娠是女性的一個特殊生理時期,這期間胎盤分泌大量激素,使母體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處於一種應激狀態,引起甲狀腺激素產生和代謝的改變。若妊娠期間甲狀腺功能異常處理不當,能顯著影響妊娠結局,威脅母體和胎兒的健康。

1.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甲亢)與妊娠

未經治療的甲亢可能造成孕婦發生甲腺危象、充血性心衰、先兆子癇、流產、早產、胎盤早剝等,對胎兒的影響則包括生長遲緩、死胎、新生兒甲亢、足月小樣兒等。所以甲亢媽媽們在孕前應當接受規範治療,使TSH水平達到正常範圍。

若選擇放射性碘(131I)治療,在治療后6個月內應當避免懷孕;孕前及妊娠期使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時(妊娠期間禁用131I治療),則優先選擇丙硫氧嘧啶。治療初期每2周檢查甲狀腺功能,以後可延長至2~4周複查一次,目標是維持血清FT4稍高於正常水平(正常值上限之上1/3範圍)。當甲狀腺功能正常持續數月後,可以停葯,但維持治療應當持續至妊娠32周,避免複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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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狀腺功能減退(甲減)與妊娠

臨床甲減患者的生殖能力較正常人顯著下降,且未經治療的臨床甲減患者一旦懷孕,母體和胎兒可出現多種併發症,如妊娠高血壓、死胎、低體重兒、畸形足等。有研究還證實,母體即便是亞臨床甲減(血清TSH水平超過正常上限,而血清FT4水平正常)也會影響胎兒神經系統的發育,造成子代智力水平低下。因此,孕前及妊娠期間無論是臨床甲減還是亞臨床甲減都應當接受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

目前,臨床上最常用的是左甲狀腺素鈉(L-T4,「優甲樂」),替代治療需要注意幾個方面:

(1)妊娠期間母體對L-T4的需要量較非妊娠期明顯增加,平均增加30%~50%;

(2) L-T4替代治療應儘早開始,妊娠第1~3個月是胎兒神經系統發育的關鍵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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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T4替代治療應當維持妊娠全程。治療目標是使血清FT4維持在正常高值,血清TSH維持在正常低值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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