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導管血栓 不應被忽視

隨著中心靜脈置管及經外周靜脈中心靜脈置管的普及,隨之而來的併發症常發生,導管血栓是其中之一。

此時,護理工作的價值更加突顯。若護士能早期發現、早期干預,導管相關性靜脈血栓也沒有那麼可怕,或許還能繼續保留導管。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關於靜脈血栓的 3 個真實經歷,希望大家別踩坑。

案例 1股靜脈血栓引發糾紛

這是我遇到的第一例導管相關性靜脈血栓糾紛案例,事情發生在二十年前,那時我還在神經內科工作。

患者,女性,40 歲,蛛網膜下腔出血,右側股靜脈留置了中心靜脈導管。

我擔任該患者的責任護士,某日上午,患者的姐姐來找我,說患者右大腿留管子的部位有「一點點痛」。

我馬上去評估了導管留置的部位,輸液滴速正常,無滲出也無紅腫。同時,我向主管醫生彙報了這一情況,主管醫生去病房評估了,未發現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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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前夜班護士得知情況后,將患者的兩條腿進行對比,發現右大腿比左大腿粗一點。馬上告知值班醫生,讓醫生安排做一個 B 超。

之後診斷明確:股靜脈血栓。

再後來,發生糾紛了,家屬說這是因為我白天沒有處理所導致的……

案例 2早發現早干預

這是發生在近期的一例血栓案例,那天我接到某病區護士長的電話,說是一患者留置 PICC 管的上肢肘靜脈處感到腫痛,已經有一個月了。

她把照片發過來,照片中可見該患者 PICC 管留置在上臂(貴要靜脈),而肘正中靜脈有明顯擴張,略有發紅,見下圖。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我特意去該病區評估患者。經了解,該患者留置 PICC 導管已 1 月余,右上肢淺靜脈曾輸注過化療藥物(氟尿嘧啶)后出現靜脈炎,後續化療經 PICC 管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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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兩上肢放在一起進行比較,發現右前臂較左前臂略顯腫脹。本次為排除靜脈血栓,醫囑予右上肢血管彩超檢查。

報告為:右側上肢靜脈中下段血栓形成。

后該患者完善相關檢查,請血管外科會診,予低分子肝素針 0.4 ml q12 h 抗凝治療等。經治療,患者前臂腫痛癥狀緩解,不久出院。

案例 3有一種癥狀 叫穿刺點漏液

雙休日,我在家休息。責任護士發來一張圖片,見下圖。

病情介紹:患者,女性,58 歲,因「乙狀結腸癌術后 4 年余,要求治療」入院。當前化療方案:伊立替康針 270 mg d1+亞葉酸鈣針 0.6 d1+氟尿嘧啶針 0.6 iv d1+氟尿嘧啶針 3.6 civ 46 h q2w ,經頸內靜脈留置管輸注。

經了解,患者經頸內靜脈留置導管輸注抗腫瘤藥物時,穿刺點漏液。

B 超提示:右側頸內靜脈高回聲,考慮附壁血栓?

而後請血管外科會診,予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療,拔除頸內靜脈導管。

(近日同行群里也有人問到這個問題,再次強調,血管 B 超是不能省的。

導管相關性血栓5 個問題需要關注

問題 1:血栓形成的病理因素和潛在風險有哪些?

病理因素:1. 血管壁受損或炎症;2. 血流速度減慢;3. 血液高凝狀態;

潛在風險因素:見下表。

注意:活動性惡性腫瘤及化療是常見的靜脈血栓栓塞( VTE)的誘因,同時伴有 VTE 的腫瘤患者預后較差,使用化療藥物及激素可以加速 VTE 的形成。

問題 2:留置導管為什麼會發生血栓?

CVC/PICC 置管后血栓形成的原因較複雜,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 血管內膜受損,促進血栓形成因子的釋放,並導致凝血因子的集結;

  • 導管固定不良;

  • 導管異位;

  • 導管末端不理想等有關。

問題 3:留在上臂,血栓為什麼發生在中下段?

問題來自於上述案例 3。從下圖可見,上肢靜脈的走向,肘正中靜脈與貴要靜脈是相通的。

B 超引導下 PICC 置管,通常選擇位於上臂內側的貴要靜脈、肱靜脈和位於上臂外側的頭靜脈。該患者採用 B 超引導下在右上臂留置了 PICC 導管,其部位是選擇了貴要靜脈。

當在上臂貴要靜脈留置了 PICC 導管,就有可能導致前臂靜脈的血流減慢,而之前化療引起的血管內膜損傷等因素導致上肢的中下段發生血栓。

問題 4:如何早期發現靜脈血栓?

置管后靜脈血栓形成的臨床表現包括:

  • 表淺靜脈血栓形成可出現疼痛、發紅、腫脹、靜脈條索狀改變等臨床癥狀。

  • 大靜脈內的血栓在未完全阻塞前通常無臨床癥狀,故較難診斷;大約 6% 的病例會最終徹底堵塞血管。

  • 血栓部位的整個手臂、腋部、肩膀、胸部、後背、耳周、頜面部可出現下列癥狀:疼痛、顏色改變、肢體腫脹、皮溫改變、側枝靜脈擴張、液體自穿刺點處會漏、麻痹或刺麻感;頸內靜脈血栓形成可出現神經學方面的表現或癥狀:頭痛、視覺紊亂、視盤水腫、噁心、嘔吐、癲癇發作等。

  • 血管 B 超或血管造影檢查可發現血栓形成,通過血管造影檢查可確診。

問題 5:導管相關血栓如何治療?

  1. 抗凝治療首選低分子量肝素,相比維生素 K 拮抗劑,其預防血栓效果更好且出血風險降低;

  2. 導管正常工作期間,若無併發症或嚴重 / 急性進展性癥狀發生風險,應維持抗凝治療;溶栓治療會增加血栓風險,不建議作為一線治療;

  3. CVC 不再必需或失去功能,或者存在深靜脈血栓、敗血症以及不宜長期抗凝的情況,建議短期(3-5 天)后移除導管;

  4. 單獨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或其後使用華法林應維持至少 3-6 個月;

  5. 建議導管到位前使用預防劑量的抗凝治療。

(我的微信號:納洛酮的護理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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