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景造型十二大原則

盆景造型十二大原則

一、意在筆先

先熟悉素材走向與特點,構思成熟,做到心中有樹,而後下手整形。

二、師法造化

注重從自然景觀中汲取創作靈感。當師法自然,是基於堅持藝術與現實關係的唯物論基礎上,帶有樸素唯物主義的色彩。從本質上講不是再現模仿,而是更重視主體的抒情與表現,是主體與客體、再現與表現的高度統一。

三、因勢造型

順著素材的自然形態,加以發揮,以不盡量違背素材天然姿態為原則。

四、動靜結合

將狂放與靜謐這一互相矛盾的意境完美自然地融入盆景中,動中有沉靜的意蘊,靜中有奔放的動態。

五、繁簡併用

繁複與簡潔,又是一對矛盾體,一株盆景,哪裡要繁,哪裡要簡,取決於盆景人的獨到眼光與藝術造詣。

六、以小觀大

盆景本是濃縮大自然風景,因而遠觀必須得想自然界的一草一木,所謂以小見大,即是五七成林,展示疏林的爽朗、清新或 密林的雄渾氣勢,反映了人們對大自然中森林景觀的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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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陰陽向背

一個物體之所以被看見,是因為光照到它上面並反射入我們的眼中成像,盆景之美,美在立體,順光逆光即為陰陽,盆景造型時,心中必然要有光線的概念。

八、主次分明

突出想要表達的重點,如枝幹或葉子,其餘皆是為這個重點而點綴。

九、比例協調

頭重腳輕根底淺,比例失去協調,或許有驚奇之美,但不符合中國式審美觀,西方還有黃金比例之說。

十、顧盼呼應

顧盼呼應作為擬人手法經常在盆景造型中應用,且往往融入審美視線中加以要求強調,賞析評判,這也許是人類源於自然歸於自然的某種昭示,一種與自然難以割捨的緣情,一種情感的契合,心境的需求.盆景作為「活」的藝術,其雅俗共賞的特點及其可塑性,很適合於人與自然之間近距離的親和感應,這種感應所要表達的情結狀態轉化為盆景造型中的顧盼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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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變化統一

任何物體形態總是有點、線、面、三維虛實空間、顏色和質感等元素有機的組合而成為一個整體。變化是尋找各部分之間的差異、區別、統一是尋求他們之間的內在聯繫、共同點或共有特徵。沒有變化,則單調乏味和缺少生命力;沒有統一,則會顯得雜亂無章、缺乏和諧與秩序。

十二、形神兼備

一般來說,「形」,指的是盆景的外形(表現形式);「神」,講的是內核(精氣神韻)。「形」是軀體,「神」是靈魂;「形」是載體,「神」是思想。形神高度統一的盆景,稱之為形「散」神聚;神形完美結合的繪畫,譽之為形神兼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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