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捷克使館提醒中國公民遵守捷克海關規定

據捷克媒體報道,近日,捷克海關發現一中國公民入境捷克時攜帶大量琥珀原石且無法出具任何憑證,該人面臨貨物沒收和罰款等行政處罰。在此,中國駐捷克使館提醒廣大中國公民遵守捷克法律,同時務必了解捷克海關規定,避免因此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甚至造成嚴重的法律後果。

一、旅客入出境捷克時,所攜帶現金、旅行支票、匯票等總金額如超過10000歐元,須向捷克海關申報。

二、年滿18歲的旅客可免稅攜帶下列物品入境:

1、200支香煙;或100支3克以下的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煙草。

2、不超過1升的酒精含量高於22%的酒精飲料;或不超過2升的酒精含量低於(或等於)22%的酒精飲料。

三、禁止旅客攜帶肉類、奶製品、水果、蔬菜等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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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在捷境內購買古董、文物等,務必向出售方詢問是否須辦理相關出境手續。部分古董,特別是文物需經專家評估,並經捷文化部批准方可出境。

五、旅客攜帶貴重物品、首飾等入境時,建議向捷海關進行申報,以避免出境時遇到麻煩。

六、旅客只允許攜帶個人旅途中所需西藥入境,藥量須與在外停留時間對應。鑒於中藥成份複雜,如攜帶中藥入境須注意葯的成分,不得攜帶含有禁止入境成分的中藥入境。具體可查詢捷海關網站。

對捷克海關規定如有不清之處或對擬攜帶物品是否違規無把握,可查詢捷克海關官方英文網站或發郵件諮詢:

www.celnisprava.cz/en

[email protected]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捷克共和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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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人員: 馬文晶 MZ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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