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車最長多長時間

交警扣車最長多長時間

1、車主存在違法行為被交警扣車的時間。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規定,車主因無證駕駛、未買交強險、車輛涉盜搶等違法行為,被交警扣車的,在車主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后,交警應該及時放車。

交警核實的時間,也就是交警扣車的時間,從車主接受處理、補辦手續或提供證明之日起,交警扣車的時間不超過10天,最長不超過15天。

2、車主發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車的時間。

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車主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車的時間,不超過30天,案情重大、複雜的最長不超過60天。

倘若需要車輛進行檢測、鑒定,交警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內委託鑒定機構鑒定,同時與鑒定機構約定的鑒定時間不得超過20天。在鑒定結果出來后,交警應該5天內通知車主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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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車的時間是3+20+5=28天。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規定,鑒定時間是不計入交警扣車時間中的,且經上級交警部門審批,交警也可以在事發3天後再申請鑒定,因此,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時間,也可以是30+20+5=55天。

倘若交通事故案情重大、複雜的,交警扣車時間最長是60天,要求鑒定機構鑒定的時間,經上級交警部門審批,最長也可以是60天。這樣一來,交警扣車時間,最長是60+60+5=125天。

你以為交通事故的交警扣車的時間就是這樣了嗎?

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交警收到鑒定結果后,要在2天內將鑒定結果複印件送給車主或受害人。車主或受害人不服鑒定結論的,可以在收到複印件3天內要求重新鑒定一次,而交警部門收到重新鑒定申請后在2天內再委託鑒定機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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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當車輛需要鑒定時,當事人不服鑒定結論,要求重新鑒定的,交警的扣車時間起碼增多了2+3+2+20+5=30天。

運營人員: 黃醒夢 MZ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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