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開關」使得明朝經濟飛速發展,卻造成明政府財政危機

明朝從建國之初朱元璋為防沿海軍閥餘黨與海盜滋擾,下令實施海禁政策 。洪武三年(1370年),明政府「罷太倉黃渡市舶司」; 洪武四年(1371年)頒布「禁海令」,規定:「仍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洪武七年(1374年),明朝撤銷自唐朝起就存在的負責海外貿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今寧波)、廣東廣州三處市舶司。規定人民不但「片板不許入海」,民船造得稍大一些就是違法。

明朝早起的海禁主要是禁商業,雖然鄭和曾下西洋但那是屬於朝貢貿易,此後明政府一直壟斷著明朝的海上貿易這也為明政府提供了不少的財政收入。由於海盜和倭寇的猖獗海禁政策變得更加嚴格直至隆慶年間明政府調整海禁政策政策,允許民間赴海外通商,史稱隆慶開關。海禁的解除后不久大量的白銀流入明朝使得明朝在短短數十年間海上貿易額度直逼宋朝,但也因為隆慶的開關政策使得明朝陷入了難以逆轉的財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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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普遍認為由於明清的閉關鎖國使得中國失去了對外交流的機會,實際上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明朝的閉關鎖國並不是全面封閉,一開始為實行了將近兩百年的「官貿」後來開放之後變成「民貿」。而清朝則實行的是「民貿」官制,清政府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比如關稅,出海重量超過多少需要登記,四口通商(一口通商針對英國,其他國家仍然可以四口通商)等。相較於明朝的海貿的雜亂無章清政府的海貿政策反而顯得井然有序,這很大程度是吸取了明朝由於開關不當造成民間貿易越來越頻繁而明政府卻越來越窮的局面下所制定的政策。

當時的明朝被稱為白銀帝國,我覺得不適合叫他走私帝國比較合適。明末雖然明朝整體變得富有了但大多數人民卻反而比明初百廢待興的時候過的更加困難,原因就是明末的走私業成為了海貿的主流。這最大的因素就是貨幣,當時絕大多數的貿易採用的都是白銀,但無論是明政府還是其他與明貿易的國家都沒有很好的匯率制度。舉個例子你去廣州用應該的白銀買一匹布一兩,可能去佛山買一匹布同樣0.8兩,而去東莞的走私市場可能只需0.5兩,而向明政府購買卻需要1.5兩這樣。而用法國的白銀可能會去這幾個地方都減個零點三四兩或者多個零點三四兩。當時的官貿根本沒法跟民間競爭這個時候的貿易跟匯率相當的混亂,當時絕大多數的金錢都流入那些走私大戶裡面而這些大戶很多都是與官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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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隆慶開關」使得原本稅率極低的明政府失去了海貿這一財政來源,也因此引發一系列的財政問題。如果從歷史的發展來看明朝的開關並沒有什麼太大的過錯,可問題是當時開關沒有考慮好之後的事情,也沒有像現在這樣有著實在打實的匯率制度更沒有很好的做好預防走私的政策使得明朝出現民間貿易頻繁而政府越來越窮的局面,這跟後來的宋朝有很大的相似。這樣說吧明朝在不恰當的時間放鬆了不該放鬆的海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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