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案齊眉,為什麼要舉起那麼重的案子?

一個有趣的計算,古代的案子到底有多重?

先說說什麼是案:案,腿足不在面沿四角,而在案面兩側向里縮進的位置上。

隨著案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形式被用作不同的場合,以承擔不同的作用,我們所熟知的有書案、畫案、炕案。根據造型則分為架几案、條案,平頭案翹頭案......

以紫檀為例,我們計算以一下一個最為常見的平頭小條案的重量,

此案用料=案面+四條腿+四個橫棖,既:

體積=(46*92*3.5)+(5*5*90)+(40*5*5)=18062立方厘米

我們知道,今天在《國標》之中檀香紫檀,也就是我們我們所說的小葉紫檀的密度範圍一般在1.05-1.34之間,紅木標準中甚至把這個做為判定小葉紫檀真假的重要標準之一。我們取平均值1.2來計算。那麼,像著樣一個小條案的重量就是:

18062*1.2=21674.4g,即約等於2kg,也就是4斤的重量。

這時,我們變奇怪,為何古人形容夫妻伉儷之情,要舉案到齊眉?

原來舉案齊眉中的「案」指的不是置物類傢具中桌子的一種,而是一種輔助類的生活用具——陳盤。案:古時有腳的托盤,用於放食物的木盤,多以矮足,長方形木製的黑漆上飾紋彩或者雕刻。送飯時把托盤舉得跟眉毛一樣高。形容夫妻間互相敬重。

關於舉案齊眉最早出現在《後漢書·梁鴻傳》之中:「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勢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鴻並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女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答。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亦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耀,名孟光。遂至吳,依大家皋伯通,居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後漢書·梁鴻傳》講了一個故事:

梁鴻,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大隱士,當時很多權貴之人相中他的品行,想將女兒託付給他,但都被梁鴻拒絕。同縣孟姓有個女兒,長得不僅不美又胖又黑,還很挑剔,所以一直待字閨中,拖到三十歲。孟氏的父母問她原因,她說:「我想嫁象梁伯鸞那樣賢德的人。」奇怪的是梁鴻在聽到這件事情之後就向她下娉禮求婚。在定親之後,孟女求他的父母準備好布衣,草鞋,紡織用的筐緝績這些用具,卻不言明所為何意。

出嫁之後,孟氏她一改往日作風,開始精心打扮自己,可惜整整七天,夫君梁鴻卻從未理她。於此情形之下,孟女問道:「私下曾聽說過夫君高尚的品德,寥寥幾句便就打發數位女子。如今卻不知何原因被你責怪,特來請教我的過失。」梁鴻回答道:「我梁鴻想娶的妻子是那種樸實的,可以勤能持家的伴侶,是能夠同我隱歸到深山的。但你如今綾羅綢緞,搽脂抹粉,又怎會是我一生所尋找的那個人?」孟氏說:「你果然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夫君,我之所以這麼做是考察你的節操。既然你已言明,我也有那隱居深山的服飾。」於是將髮髻梳成椎髻,穿上布衣,提著器具來到梁鴻面前。

梁鴻自是非常開心:「這才是我梁鴻之妻。」然後為妻子定表字德曜,取名孟光。後來梁鴻一家來至吳地,一幫人舂米作為營生。每天回家,妻子為他準備飯菜吃食,在梁鴻跟前從不仰視,總是把裝滿食物的托盤高舉到眉毛處,恭敬的侍奉梁鴻。

古諺瘦田、丑妻家中寶,這頗符合古代文人隱士荊釵布衣,夫唱婦隨,讀書鼓琴的理想生活。在人格上,梁鴻是令人敬佩的,不貪財,守信用。他曾在上林苑放豬。不慎失火,蔓延到別的房屋,梁鴻尋找到受災的人家,把豬全部拿來做賠償。但那家主人還認為太少。梁鴻說:我沒有別的財產,願意用自己的身體做工來抵。可見梁鴻是個厚道樸實的讀書人,符合儒家所謂的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的理想人格。但是,舉案齊眉的美好生活終究適不適合現代的人們價值確尚未定論,男權,女權不過二字詞語,但是卻從未離開我們日常生活的細微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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