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經典——聖言法師講《心經》(五)

來源: 36品國學講堂

四、因緣不可思議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這四句經文講的是無十二因緣,亦無十二因緣盡。不執生死有,亦不執生死無。

因緣

因緣觀分成兩類:一是以空間現象講因緣,是物質關係的;二是以時間現象講因緣,是精神生命的。佛法是以精神為主,以物質為副,在《心經》中講的十二因緣,是從時間過程的三世流轉,講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的生命現象。

《阿含經》中所講的因緣觀,也是就時間講的,著重於精神層面的生與死。《中觀論》所講,並重於空間和時間之生滅有無的討論,是根據早期的《阿含經》里所講的五蘊法,即是精神和物質的綜合。《心經》一開始講五蘊、十八界,接著提出十二因緣,也都是以空間及時間、精神和物質的交互運用,來說明因緣生滅的宇宙觀與人生觀。

Advertisements

十二因緣觀,即是分成十二個階段,說明人的生命何從何去。每一階段都是果,又都連接著前因和後果。現階段的果,必從上階段的因而來,成為果緣於因,如此展開一個一個階段;前因製造後果,在此果位又變成下一個後果的前因,又造後果,如此產生的關係叫做因果關係。促成因果產生關係的就是緣,果是緣於因,所以叫因緣關係;果是從因來的,由於有因才有果,每一個果位都是緣自於因位,以因位為國位所緣,所以稱為因緣。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是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以此十二個階段配三世三個時段,便是:1、初三個屬過去世,2、中七個屬現在世,3、后二個屬未來世

無明、行、識——過去世

「無明」是無始以來眾生煩惱的根本,稱為無始無明。佛法不講有開始,雖然地球有開始有結束,而生存在地球上的眾生,在地球未開始以前,早已於他方世界生生死死。當地球毀滅之後,尚沒有得解脫的眾生,又會到其他的世界去接受生死,所以佛教是無始的宇宙生命論。

Advertisements

個別的宇宙體及生命體,看似有始,將時空放遠大了看,其實是無始的。佛法雖說一切眾生都有佛性,是由成佛的可能性,但就眾生的自身而言,由無視以來便是眾生,便是因為根本的無明而自生煩惱,流轉生死,所以稱之為無始無明。

眾生的煩惱,引發於根本無明,無明即是沒有智慧,所以引生煩惱,煩惱的心理現象是以貪、嗔、痴的三毒為基礎。因貪而追求,求之不得,或者得而復失,便會起嗔,不明因果及因緣的規律,便是愚痴。

凡夫終生由於貪、嗔、痴的心理活動,反映到身、口、意的三種「行」為,有了行為就產生業力,業力是行為完成後所留下來的心理及精神力量,從生到死的過程中,每一個行為都會有這種力量余留下來,這種業力的結合就是「識」。識也不是一個固有的東西,但因業力的結合而有,所以取了名字叫識。這個識會在這一生或下一生現行變成果報,對於未來而說,是果報的因,又名為「種識」。所以無明、行、識,對這一世來講是因,為未來世而言也是因。由於有了這樣的因,生命就一世又一世地流轉不息,名為三世因緣。

運營人員: 楊亞茹 MX004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