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大和——提爾曼戰艦

上一期提到的24炮戰列艦是提爾曼計劃的其中一個方案。

提爾曼照片

參議員本傑明 R 提爾曼(1847-1918),1895年成為終身制的聯邦參議員,此人一生經歷相當豐富多彩,佚事不少.同事們稱他為杈子本,原因是他曾聲稱要把杈子插進克利夫蘭總統的肚子。1902年更因為在參議院內大庭廣眾之下對另一參議員實施攻擊。

但是提爾曼是參議會海軍委員會的成員之一,他對於海軍不斷要求更多的撥款以造艦的行為有些厭倦,同時他對海軍每次造艦最終的經費都大大超出預算而不滿。在當時各國總面臨著新艦下水即過時的問題,因此提爾曼希望軍方提供一個在當時可以完成的最為強大的戰艦方案,一舉壓倒其他國家的艦隊。不過提爾曼此人本身很怪癖,也可能只是他的說辭而實際上只是為了給軍方和總統添亂。

實際上當時郵輪尺寸遠超戰列艦,對美國船隻尺寸最大限制還是巴拿馬運河,圖為新澤西號過巴拿馬運河

1912-1913年提爾曼計劃初次啟動了,此次延續時間不長,但還是影響了賓西法尼亞(BB38)的設計.不過賓夕法尼亞級(亞利桑那即此級)比提爾曼的大船小不少。所以提爾曼並不滿意。(其實當時美國的「標準戰列艦」系列確實性能有缺陷)1916年,提爾曼再次要求啟動這一計劃.海軍修造局(bureau of Construction and Repair)提出了一系列很神奇的方案,這些方案影響到了南達(BB49,即被華盛頓海軍條約限制了的12 門406炮的那款,不是美國遊記中連載的新南達科他級)的設計,然而南達也遠比提爾曼戰列艦小得多。

1916年末,美國軍方提出了4個方案。考慮到巴拿馬運河船閘的限制,美國軍方認為艦船尺度極限是長975英尺(297.2米),寬108英尺(32.9米)。當然了到四十年代的蒙大拿級設計案中,巴拿馬運河船閘被放棄考慮。越來越重視水下防護的戰列艦不可能太過狹長。

4套方案第一次被提出后,4號方案被擴展了,發展出IV-1, IV-2和IV-3的衍生方案.應海軍部長Josephus Daniels的要求,她們使用18寸炮代替了原有的16寸50倍炮.海軍認為IV-2方案較為可行。因此於1917年初將這一方案提交國會審議.因此按照海軍的看法,IV-2方案就是提爾曼計劃的最終產物。

提爾曼戰艦設想

下表為提爾曼戰艦中的五種構型和20年代南達科他、衣阿華、蒙大拿三款戰艦的數據對比:

設計時可供考慮的主炮有兩種,16寸50倍炮和18寸48倍炮,他們都未曾進入海軍服役過.US Navy 16"/50 Mk 2實際上是為了南達

設計時可供考慮的主炮有兩種,16寸50倍炮和18寸48倍炮,他們都未曾進入海軍服役過。其中US Navy 16"/50 Mk 2實際上是為20年代版南達科他(BB49)和戰列巡洋艦版本的列剋星敦(CC1)而生產的,然而這兩級都因為條約而取消了。這些炮因此轉交給了美國陸軍,此後的很多年裡一直作為岸炮使用。其炮彈重量為953KG重的穿甲彈,據推測也能以大約2700英尺/秒發射後來的1016KG穿甲彈。

3號方案如果實施,將與BB49南達的炮塔類似,它們都是科羅拉多級的雙聯炮塔發展而來,1號方案中厚重的炮塔也與其很有關係.2號與4號方案要求使用的六聯炮塔明顯不切實際。法國與英國的4聯炮塔都先後遇到麻煩,因此可以想像6聯炮塔將是怎樣一種狀態。而且相對於某魔法遊戲中管子數量優勢,實際戰場上恐怕還是管子口徑優勢更明顯。有空上6炮不如上三座加三四寸口徑的主炮。

可能是提爾曼2或提爾曼4方案


提爾曼4-2方案中使用15炮的曾有好事者做過模型。

其線圖可能如下:

15門50倍徑406毫米艦炮,儘管MK2型火炮不如北卡南達使用的MK6或衣阿華使用的MK7,但是其有能力升級為五座雙聯裝457毫米艦炮,那樣就比大和多一根管子了。

提爾曼戰艦計劃最後隨著參議員的去世而銷聲匿跡了.但是它的很多特點卻在南達(BB49)上得到繼承,比如6寸副炮.同時南達設計中的主炮也與1號和3號方案相近。

1920年款南達科他,如果戰艦世界美戰分為傳統和快速兩條戰列艦線,他可能是龜速線的9級船,

1934年末,海軍預備設計處(Navy's Preliminary Design department)推出了2個最大化戰艦設計,它們長都為975英尺,寬107英尺。其中25節的設計為排水量66000噸,吃水33.5英尺;另一30節的方案排水量為72500噸,吃水37英尺,此即為巴拿馬運河能通過的最大尺度船隻。主要武備為四座雙聯20寸炮,這些設計主要是準備用來作為對有可能發生的日本破壞條約行為的回應,但是海軍沒有真正考慮建造它們。

運營人員: 楊亞茹 MX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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