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勞動法:用人單位以下方式開除員工,就等著給2倍賠

NO1:2018年,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協商好了解除合同。

那麼經濟補償如下: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標準支付。圖自網路6個月以上,不滿1年者,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月工資:勞動者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NO2:單位不因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員工,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

用人單位不可以為所欲為,員工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只要員工心中有法,就永遠不怕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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