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與無罪的辯論——《十二怒漢》

《十二怒漢》是美國著名導演西德尼·呂美特執導的一部黑白片。1957年4月首映。那時我老爸不到十歲,離我出生的日子當然遙遙無期。但經典片有那麼一個特點:無論什麼時代的人看,都會覺得過時。如果國際勢態現狀發展,我想百年後的人們觀看此片,仍會有一種徹及肺腑的感覺。

九十分鐘的片子,其實是一個會議。所有的情節幾乎全是一個房間展開,看得人卻津津有味,欲罷不能。人物的性格、矛盾的衝突,情節的起伏,只用一個會議就表現出來了,那份鬼斧神工的功力,直叫我這個三流的小說家佩服得五體投地。哥開的哪是什麼會議?哥弄的完全是與輿論比的藝術呀!我一口氣看了兩遍。

影片將的是在法庭審訊結束后,十二名陪審員試圖對一樁謀殺案得出一個共同的結論,作為犯罪嫌疑人最後的定罪標準。十八歲的男孩究竟有沒有用刀捅死自己的父親?十二名陪審員六輪表決的結果分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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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輪是是十一名陪審員認為男孩有罪,只有一名陪審員覺得還不能定罪。第二輪,有罪和無罪的比例是10比2,然後是8比4,6比6,3比9,1比10.最後十二名陪審員一致認為男孩可能無罪釋放。

很荒謬,對不對?如果不看電影,你一定覺得這是一部荒謬劇,認為美國的陪審員制度簡單就是漏洞百出、顛倒是非的花架子。可看了電影,你就會發現,這一輪一輪的表決,有著絲絲入扣的嚴密性和邏輯。編劇合理地將一樁不可能的事情變成可能,他靠的是什麼?靠的是十二「怒漢」在憤怒中仍堅守的理性。

是的,可以說,這部影片是對人類理性的高度讚揚,同時我們也可以說是對神聖法律的莊嚴維護:可以說是對「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合適否決,也可以是是對「公平公正」的不渝追求;可以睡是對談判策略的巧妙運用,也可以說是對民主法治制度的正面傾揚;可以說是對「人文關懷」的充分肯定,也可以說是對階層歧視的嚴厲指責;可以說是對正義良知的熱切呼喚,也可以說是對「懷疑論」的範例論證······總之,這看似簡單的片子,卻留給了我們足夠的討論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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