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駕」堪比「酒駕」!切記服用幾大類藥品后不宜開車

2018年1月8日訊,外地有司機服用了感冒藥后發生了車禍,北醫三院藥劑科李雲娣說,很多人都知道「酒駕」的危害,卻鮮有人知道「葯駕」堪比「酒駕」。李雲娣說,服用以下幾大類藥品后,在6到7小時內最好不要開車。

抗組胺葯

某些感冒藥、抗過敏葯含有抗組胺類成分。抗組胺對中樞神經有明顯的抑制作用,常常有嗜睡、眩暈、頭痛乏力、顫抖、耳鳴和幻覺等副作用,使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反應不靈敏。

鎮靜催眠葯

地西泮、艾司唑侖、勞拉西泮等鎮靜催眠葯對中樞神經有抑制作用,可誘導睡眠.服用這類葯后,常有頭暈、睏倦、嗜睡、視力模糊和注意力不集中等反應。

抗高血壓葯

部分降壓藥服用後有可能產生體位性低血壓、頭痛、眩暈和嗜睡等,這些反應會降低司機的注意力和反應靈敏度。

抗抑鬱及焦慮葯

如丙咪嗪,多慮平等,有些人服用后可能會產生運動協調障礙,可產生眩暈。

李雲娣建議:駕駛員在看病時,可以主動向醫生說明自己是司機,醫生會使用其它藥物代替;駕駛員如果自己用藥時,要仔細閱讀藥品的說明書或是商品標籤,特別注意閱讀「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不可超劑量用藥。

如果一定要服用對駕車有一定影響的藥物,建議開車前減半量服用,等休息時再補足全量;如果足量服用對開車有一定影響的藥物,可以等藥效消除得差不多后,再開車上路;口服了涉及「葯駕」的藥品后,服用后6至7小時內盡量不要開車。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賈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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