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農曆丁酉年的最後一天,企業家如何迎接「春天」?

今天是除夕,是辭舊迎新的日子,是農曆丁酉年的最後一天,也即將迎來農曆戊戌年(狗年)。在丁酉年中,發生在企業家中最大的一件事情,莫過於中央首次發文明確企業家精神的地位和價值: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公布《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下稱《意見》)。

陽光明媚的春天

中國民營企業教父級人物,前南德集團總裁牟其中認為,「這是中國民營企業家的春天。」正如經歷了16年牢獄之災的牟其中對其紅顏知己夏宗偉說,只有經歷過漫長的冬天才知道春天的可貴,中國企業家新的時代要開始了。

牟其中絲毫不吝嗇譽美之詞:「這是民營企業最好的時代。」張瑞敏、宗慶后、魯冠球、董明珠、郭廣昌、劉永好、劉強東、李東生等企業家的大佬也紛紛發聲,魯冠球(第一代浙商魯老於2017年10月25日上午逝世,享年72歲。)認為:「這是國家意志的表達,是社會認知的導向,是企業信心最有效的修復,對企業家群體力量的崛起、激發更多人的創業創新積極性具有持久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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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的作用,《意見》指出「企業家是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為積累社會財富、創造就業崗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增強綜合國力做出了重要貢獻」。在此無需過多贅言。

《意見》之所以在社會和企業家中引起強烈反響,其核心原因有三:一是回應了 「原罪」擔憂,在一段時期以來,我國有不少人對民營企業家持「原罪論」和「仇富觀」。二是回應財產權焦慮。要從根本上增強企業家的財富安全感,就必須加強對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權益的保護,確保企業家能安心創業。三是回應了對企業家創新的包容。

毫無疑問,從宏觀環境而言,十八大的反腐敗、「中央八項規定」已經為企業家創造了一種「清」的營商環境,企業家最切身的感受就是,不必把大量的時間、精力和努力用在陪官員吃喝玩樂了,而此次《意見》出台更是具體回應了企業家的真正關切,說是「中國民營企業家的春天」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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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如何迎接這個「春天」呢?竊以為,在這個「春天裡」,企業仍需自我呵護、自我珍重。

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企業家作為一種特殊的生產要素,企業家才能在生產性活動、非生產性活動(尋租)和破壞性活動中(犯罪)的配置方向,往往取決於一個社會的激勵結構或「遊戲規則」。但也有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企業家的投機、甚至是貪婪所致。

《意見》出台後,雖然明確企業家精神的地位和價值,但這絕不能等同於企業家尤其是中小創業者有了護身符、免死金牌。在很多時候,企業家的產權問題不少是來源自己在簽訂合同時的不謹慎、對契約的漠視,甚至還有企業家本身的不潔身自好問題。某些企業家的產權貌似受到了侵害,甚至入獄,但往往卻難以伸冤,究其原因在於其自身存在較大的法律瑕疵。

事實上,企業家「野蠻生長」的時期早已宣告結束,規範化、法制化也是中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規律,而企業家遵守規則,如法制、環保約束更是企業家精神的內在要求。

《意見》中除了保護、激勵企業的具體措施,實際上對企業家行為標準也大幅度提升了,依法保障企業家權益,對應的是企業家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例如建立企業家個人信用記錄和誠信檔案,從多部門、多環節實行對企業家的守信聯合激勵,以及失信聯合戒懲的工作機制。只不過,輿論對此關注的比較少罷了。

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先生所言:「企業家野蠻生長賺塊錢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企業家須以敬畏的心態面對契約、法律、公共利益(環保等),從非生產性尋租的心態回到生產性尋利之上,以更加健康的面貌迎接這個「春天」。(作者系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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