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景六經辨證與八綱辨證之關係

辨證施治,辨證就是把四診所收集的資料、癥狀和體征通過分析、綜合、辨清疾病的病因病性病位以及邪正之間的關係概括判斷為某種性質的證,施治是指根據辨證的結果確定相應的治療方法。辨證是施治的前提和依據,施治是治療疾病的手段和方法。其過程就是認識疾病和解決疾病的過程。他也就是是說中醫以葯治病的方法,中醫治病之所以辨證而不辨病,古代沒有精良儀器不可能猶如現代醫學面向病變實質和致病因素以求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只能憑藉於人的自然官能於患病人體的癥狀反應,探索治病的方法經驗,經實踐復實踐,促進了四診的進步,藥性的理解和方劑的配伍,並且發現了疾病發展變化和治療應對的一般規律,並在此一般規律上試驗成功了通治一般疾病的種種方劑。中醫治病主要是辨證論治,辨證是基礎,辨證不清楚就沒辦法施治,中醫辨證又是以八綱辨證為基礎,所有的治療也是在八綱辨證的基礎上制定治療準則,所以對辨證施治的研究,八綱是首要探討的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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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綱,是指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在八綱中表裡屬於病位的判斷,陰陽、寒熱、虛實屬於病性的反應,

陰陽:陰性癥狀和陽性癥狀,人體患病沒有不反應在機體器官方面功能的變化上的,尤其首先是代謝功能的大改變,而其功能方面的改變無外乎較正常功能太過或較正常功能不及,較正常功能太過稱之為陽,不及稱之為陰(肺、胃)疾病表現雖然複雜多變,但概括起來不為陽,便為陰。

寒熱:寒是指寒性證,熱是指熱性證,患病機體反映出寒性的癥候即稱之為寒證,反之即稱之為熱證,基於剛才陰陽之說,寒為不及當屬陰,熱為太過當屬陽,寒熱具有陰陽的特性,但陰證不一定寒,陽證不一定熱,病有不寒不熱者但絕無不陰不陽者。

虛實:虛指人(正)虛,實是指邪實,虛實實際上是指人體在患病過程中正邪鬥爭的一種狀態,機體病邪未退,精力已經不足,所反映出來的就是一派虛證,病邪在進,精力未衰,邪正相爭機體所反映出來的就是一派充實的狀態,我們稱之為實證。 基於以上陰陽理論,虛實反映在陰陽上,虛為陰實為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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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寒熱有常,虛實無常。為什麼呢?如上所述寒者必陰,熱著必陽,虛實則不一定,當虛實與寒熱互見時與虛偽陰實為陽就有可能相反,如虛而寒是陰,虛而熱當屬陽,實而熱是為陽,實而寒又屬陰。

六經,六經是指太陽、陽明、少陽之三陽,太陰、少陰、厥陰之三陰而言,傷寒論稱之為病實際上是證,而且來自八綱,這是個不容混淆的問題,因為表、里、半表半里三者是病位的反應,陰陽寒熱虛實六者是病性的反應,這樣表陽熱實——即是太陽,表陰寒虛——即是少陰,里熱陽實——即是陽明,里陰寒虛——即是太陰,半表半里之陽熱實——即是少陽,半表半里之陰寒虛——即是厥陰,此為病情反應於病位,寒熱虛實從屬陰陽,分屬病位則二三為六即病之見於證者的六種基本類型,這就是傷寒論所謂的六經病,由此可見六經出自八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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