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劑量這個問題一直以來爭論不休,如何正確調製劑量

中藥的劑量這個問題一直以來爭論不休,究竟《傷寒論》中的一兩,摺合到現在是多少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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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李時珍一直錯到中國藥典

在用藥劑量與藥方配伍方面長期鮮有作為的藥典,與實踐脫節、自身前後矛盾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儘管現在的《中華本草》收載中藥8980味,但一個中醫師在臨床處方中常用到的藥物,一般不會超過兩三百味;而所治療的範圍,卻幾乎囊括內、外、婦、兒、皮膚等各科疾病。為什麼?其秘密一個就是中藥的劑量不同,第二就是組方的配伍變化。

所謂古中醫的復興,題中應有之義就包括釐清金元以來,中醫在用藥上積累的問題,重新認識本身就是一種創新。《中國藥典》雖幾經修訂,其中的部分內容卻因為與實踐脫離,而被中醫界視為掣肘,330多位全國中醫名家最常用的12種藥材的劑量,均高出藥典規定數倍。

《本草綱目》的一語之失

說到中醫藥,很多人自然會想到李時珍。 《本草綱目》吸收了歷代本草著作的精華,儘可能地糾正了以前的錯誤,並有許多重要發現和突破。正是由於《本草綱目》的巨大成就,使其觀點對後世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李時珍在書中說:「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中醫院校的中藥、方劑教科書也認為:自明清以來,我國普遍採取16進位制的「市制」計量方法,即1市斤=16兩=160錢。從1979年起,我國對中藥計量統一採取「公制」,即1公斤=2市斤=1000克。為了處方和配藥計算方便,又規定按照以下的近似值換算:1市兩(16進位)=30克;1錢=3克;1分=0.3克;1厘=0.03克。經過以上的演變,我們現在便把古代處方中的一兩,統統當作一錢,也就是3克。

然而問題恰恰就出在李時珍這句被後世至今奉為圭臬的話。中醫四大經典之一的《傷寒論》,被稱為中醫治療危急重症和疑難病的典範。書中所載的113個處方,都是具有奇效的經典配方,被後世稱為「經方」,其用藥量絕大多數都是按兩計算的。

可惜的是,由於《傷寒論》成書於東漢末年(約公元200~210年),此後戰亂頻繁,該書流失民間800餘年,其間各個朝代度量衡制迭經變化,使得這一極為寶貴的藥物劑量經驗未能流傳下來。但1981年的考古發現卻揭了謎底。當時考古出土的東漢大司農銅權,是漢代國家鑄造的法定衡器,現藏於北京中國歷史博物館。大司農銅權重2996克,按照當時一個銅權重為十二斤計算,每斤是2996÷12≈249.7(克)。按照這個重量來摺合,一兩應該是249.7÷16≈15.6(克)!

山西李可老中醫認為:這個換算標準經臨床驗證,真實可信。凡用經方治大症,一定要掌握好經方的基礎有效劑量,一次用足,大劑頻投,日夜連服,方能阻斷病勢,解救危亡。對付急危重症,低於此量則無效,或緩不濟急,貽誤病機,誤人性命。

中藥不傳之秘在於量

既然是東漢著作,那麼它的用量理所當然地應該按東漢時的重量來摺合。可是一摺合,問題就弄大了。因為按《傷寒論》中炙甘草湯生地黃用1斤來摺合生地黃可用約250克,這就大大超過了《中國藥典》所規定的用量。按東漢的劑量治好1000個人沒事,但只要有一個人出了問題,就吃不了兜著走,衛生局就會處理。為什麼呢?因為藥典不支持,沒有法律依據。許多中醫幾乎每天都面臨著這樣的選擇煎熬:到底採用對病人有效有益的劑量,還是遵守藥典的規定明哲保身?

所以,上海的柯雪帆老中醫儘管也「知道」《傷寒論》的劑量就應該是東漢時的那個劑量。這個「知道」不但有前述考古的依據,而且還有臨床實際的依據。因為炙甘草湯按照現在1兩等於3克的常規用量來治療心臟病的房顫,房顫就是無法扭轉。而一旦用回東漢時的劑量,生地用到250克,劑量一變,火候就不同,房顫很快就轉復成正常的心律。可是,柯老還是要強調一句:「應以中國藥典所規定的用量與中藥學教科書所規定的常用量為依據。」不強調這一句,出問題打官司,10個柯老也不濟事。 難怪過去日本學者要感嘆:「漢方之不傳之秘,在劑量上!」

自從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提出「古之1兩,今用1錢可也」之說后,便把張仲景的1兩等於15.6克變成了1兩等於3克,縮小了5倍之多!並且數百年來,已成定律。

不管你是有考古實物的證實,還是有臨床實踐的證明,我們的教科書和國家藥典雖然一版再版,直至2005年的最新版,就是不改,仍然頑固堅持「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

這就造成如李可老中醫所說的結局:慣用輕劑,固然可以四平八穩,但卻閹割了仲景學術的一大特色。沿襲至今,遂使中醫優勢變為劣勢,只能「調理」身體,丟掉了危急重症的陣地。

實踐出真知,李可先生也是一次偶然的機會:患者將三天的藥量當成了一天的使用但效如桴鼓,才對劑量有了新的認識。而我們也用實踐結果證明了劑量是否到位對於治療的直接影響。

己安先生常說中醫治療的過程歸根結底就是「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一個好的醫生就是通過「望聞問切」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然後根據當下的病情,處方用藥。最簡單的理解就是醫生診斷出病人的身體此時此刻需要什麼東西,需要多少劑量,然後決定病人需要吃什麼,吃多少劑量。

這其實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我們平時吃飯,不是以簡單的一個饅頭或者八個饅頭來規定吃飯的劑量,而是根據此時此刻身體飢餓的程度來確定要吃多少饅頭。這其實和治病是一樣,其實饅頭也是我們的一味葯,是我們解飢的葯。我們不能硬性規定每頓飯必須吃幾個饅頭,而是要根據當時我們有多麼飢餓來最終確定要吃幾個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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