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小心!空腹血糖正常≠沒有糖尿病

(本文作者焦秀敏為北京軍區總醫院內分泌科副主任醫師、副教授)

近幾年來臨床上妊娠合併糖尿病的發病率越來越高,而且還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如何早期監測以便早發現妊娠糖尿病呢?

易被忽略的餐后高血糖

妊娠合併糖尿病包括妊娠期糖尿病和糖尿病合併妊娠兩種情況。這裡講講妊娠期糖尿病(GDM)。GDM多無明顯自覺癥狀,空腹血糖可能正常或者偏低,但測餐后血糖的話往往有升高,所以空腹血糖正常不能排除妊娠期糖尿病。目前我們國家的產前檢查在建立母子健康手冊時只要求查空腹血糖而不重視查餐后血糖,因此經常造成妊娠期糖尿病的漏診現象。GDM圍產兒死亡率較高,臨床上經常見到未控制的GDM患者發生大月份胎死宮內。此外,GDM患者新生兒的合併症也較多,容易發生早產、胎膜早破、低血糖、呼吸窘迫綜合症、巨大兒、低體重兒等等,血糖升高出現的月份越早,則其預后越差。

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金標準:糖耐量試驗(OGTT)

糖耐量試驗的方法與要求:

1.采血前3天內一日三餐每頓飯的碳水化合物量不少於100克,堅決打擊化驗頭一天不吃晚餐的掩耳盜鈴行為。

2.早6點到6點半之間采空腹血糖,因為空腹時間長了會發生脂肪動員,產生酮體,影響化驗結果。

3.口服葡萄糖75克(相當於一個饅頭),如果是葡萄糖粉可以自帶200ml純凈水沖服,要求5分鐘內服完,不可喝得太急。臨床上經常見到有些人1分鐘之內就喝完了,這樣會使得那些有胃病的人由於喝得太快而出現嘔吐,從而導致試驗結果不準確。

4.從服糖第一口開始計時,分別於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采血。雖然有些教科書上寫的是在60分鐘、120分鐘、240分鐘采血,但是由於靜脈血采完超過2小時再化驗血糖的話,會導致結果不準確,所以我們採用前面所說的方法能夠保證4管血樣同時上機,從而減少化驗試劑可能造成的誤差。

5.診斷標準:國際婦產科聯合會公布的最新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是空腹>5.1mmol/l(非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是空腹>5.6mmol/l,所以說妊娠期空腹血糖是正常或偏低的,所以只查空腹血糖絕對不夠,還應該查餐后血糖)。餐后高血糖標準分別是60分鐘>10mmol/l,120分鐘>8.5mmol/l。

采4次血太麻煩?先做個糖篩查試驗吧

臨床上經常會為說服孕婦采4次血而感到為難,所以現在醫生會建議孕婦先做一下妊娠期糖尿病篩查試驗。糖篩查陽性的話再進一步做檢查。

中華婦產科醫學會建議所有孕婦都必須做糖篩查試驗,妊娠28周前做一次,28周后再做一次。

糖篩查試驗的方法與要求:

1.首次糖篩查應在妊娠第24~28周間進行。

2.方法:口服50克葡萄糖粉(相當於一個花捲)+200ml水,5分鐘內服完,從喝糖第一口開始計時,一小時后采靜脈血查血糖。

3.如果檢查結果≥7.8mmol/L,則為糖篩查陽性,醫生會要求孕婦做糖耐量試驗(OGTT)以確診。

4.如果孕婦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即使首次糖篩查陰性,也應在妊娠32~34周複查,或者一個月測一次尿糖,持續尿糖陽性的則建議直接查OGTT。

你屬於糖尿病高危人群嗎

糖尿病高危因素包括:糖尿病家族史,反覆孕期尿糖陽性,年齡大於30歲,肥胖,反覆黴菌性陰道炎,巨大兒分娩史,無原因反覆自然流產,死胎死產史,胎兒畸形史,本次妊娠胎兒偏大、羊水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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