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車本就錯 肇事逃逸錯上錯

(通訊員:劉秀娟)沒有機動車駕駛證還駕車上路,本就已經是違法行為,發生交通事故后,沒有第一時間搶救傷者,又駕車逃離了現場,可謂錯上加錯。近日,旬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將劉英提起公訴。

2017年11月11日晚上,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劉英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下班回家,途中行至城區黨家壩大橋南端時,將道路右側行人朱鳳撞倒受傷,自己也倒地受傷。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劉英駕車逃至其侄子家中,試圖隱蔽行蹤,可沿路的監控視頻卻真實完整的記錄了她的逃跑路線。第二天一早,民警便迅速將劉英抓獲歸案,后經句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劉英負該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責任。同年12月4日,朱鳳經旬陽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的規定,肇事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現等待劉英的將是法律的嚴懲。(文中姓名均為化名)

Advertisements

編輯 李思科

運營人員: 唐駿 MX002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