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公家暴八年,終於離婚了,我媽卻說我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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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是大學同學,當時我們班談戀愛的有很多。可那時校園情侶的結局大多是畢業即分手。只有我倆打破這個魔咒,畢業后很快結婚了。

剛結婚那會經濟條件不好,我們住在簡陋的出租房裡,連上廁所都要去很遠的公共廁所。可是生活真的很幸福,每天一起買菜、做飯、洗衣服,天天都有說不完的話。那時每天都覺得幸福滿滿,真心感覺幸福就是一種心理,與經濟無關。我們很快生了兩個孩子,兒女雙全。這些年他收入也逐漸提高,我們買了房、車,我成了親戚口中的人生贏家。

可是隨著他收入提高,工作也越來越忙。漸漸地,我們交流越來越少,直到無話可說。每天他上班之前只會跟孩子說一聲拜拜,下班也只會說「爸爸回來了」。跟我的交流僅限於孩子今天吃飯怎麼樣,表現怎麼樣。有時甚至幾天都說不上一句話。婆媳關係不好,他只會說讓我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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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冷暴力,雖然沒能造成身體上的傷痕,對我來說卻比真正的家暴更可怕。這種不幸福的婚姻還堅持什麼呢,離了算了。終於我忍不住提了離婚,他居然很爽快就同意了,畢竟生完倆孩子后,我比戀愛那時重了三十多斤,也變成了油膩的中年婦女,他估計也早就看夠了。因為是我主動提出的,所以我凈身出戶,除了一點貼身衣物,別的什麼都沒帶走。希望把一切留給他跟孩子,能讓他們過得輕鬆一點。

離婚後,我辭去工作,回到父母家,希望從新尋找自我,開始新生活。爸媽聽說我離婚,懷疑他外面有了人,我跟父母說了實情:他並沒有出軌,只是我們現在在一起沒話可說,我感覺生活太沒意思了。

我爸聽到這個原因生氣地說:「夫妻結婚久了,誰不是搭夥過日子,他收入這麼高,也沒有花花腸子,已經是難得的好男人了。你自己什麼樣啊,兩個孩子的媽了,還想找啥樣的?」我媽也說是我太作了,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自己找罪受,還不管孩子,根本不配做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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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把我罵了一頓之後將我趕出了家門,說除非我主動找老公複合,要不以後就當沒我這個女兒。

難道我真的錯了嗎?冷暴力也是家暴,我應該為了孩子一直忍耐嗎?人到中年,冷漠才是婚姻常態嗎?中年女性就沒有追求自我的權利嗎?

(本文作者陳小魚,故事來源網友投稿。圖片來源於網路,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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