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製傢具延期交貨 消費者不答應

今天上午十點過,成都市民謝女士在蛟龍港海濱城告訴記者,由於自己的婚期在明年初,所以她在今年10月12號與海濱城某定製傢具的商家簽訂了合同,準備購買定製傢具裝修婚房。謝女士也向商家繳納了4萬多元貨款。記者看到,該合同中明確約定,送貨周期為45天。可到了11月28號,已經過了合同中約定送貨的日子,謝女士也沒有收到定製傢具。於是她向商家詢問,由於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回復,謝女士向當地消協投訴了此事。謝女士說,經消協調解,商家表示可以在12月20日送到定製傢具。隨著自己婚期將至,始終放心不下的謝女士在12月初又與商家取得了聯繫。謝女士告訴記者,當時商家表示,由於大霧,高速封路等原因,12月20號之前無法送到定製傢具,還要延遲幾天。這讓謝女士無法接受,她要求商家全額退款。那麼,謝女士所說究竟是否屬實呢?上午十一點,記者找到了該商家的售後負責人。售後負責人表示,確實是由於生產進度沒跟上的原因,導致謝女士的傢具出現了延期交付的情況。但由於該傢具的定製性和唯一性,售後負責人表示,不能退貨。那麼,像謝女士這樣的遭遇,她應該怎麼辦呢?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華表示,商家已經違約,雖然合同中沒有約定明確的合同解除時間節點,但按法律規定,應當叫做過分遲延,雖然是定製傢具,但也有交貨的時間問題,商家不能以是定製傢具無論其多久交貨,就要求消費者必須接受,並不能退款,這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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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廣電全媒體記者陳實報道

編輯:李佳蔚

運營人員: 周卉 MZ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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