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山人蔘文化 之 人蔘的起源與發展史

人蔘是地球發展史第三紀古老的孑遺植物,人稱植物活化石。這個觀點,源於中國著名的具有國際聲譽的植物學家、2007年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得主之一吳征鎰院士的著述。他說,人蔘屬植物起源於第三紀古熱帶山區的「東亞」、「北美」分佈的植物區系成分,屬的現代分佈中心在中國西南部。洲際間斷分佈的情況說明了人蔘屬的古老性。從種的分佈來看,產於中國東北、朝鮮北部以及蘇聯遠東地區的人蔘和產於北美東海岸的西洋參可能很早就同這一分佈中心相隔離,它們在各自的分布區沒有得到進一步的發展,第四紀冰川又大大縮小了分佈範圍,使它們僅作為古老的孑遺植物而殘存著。

這裡的「第三紀」 是什麼概念呢?地質年代新生代的第一個紀。紀,次於「代」一級的地質年代單位。本紀分為老第三紀和新第三紀。老第三紀約開始於6700萬年前,結束於2500萬年前;新第三紀約開始於2500萬年前,結束於250萬年前。新第三紀又分為在中新世和上新世。哺乳類、鳥類以及被子植物繁盛。人蔘屬於被子植物,即距今2500萬年前地球上被子植物中就有人蔘了,換言之,人蔘的自然史是2500萬年。所謂孑遺植物,即遺留、余剩的植物。

Advertisements

在地球上大約1000萬-3000萬的物種中,只有140萬已經被命名或被簡單地描述過。在這1000萬-3000萬種中,已經有四分之一的生物滅絕。僅1975-2000年短短25年就有50-100萬種物種消亡,「人蔘是地球發展史第三紀倖存下來的古老植物」,更是通俗準確的表述。人蔘經過2500萬年的嚴峻考驗,堅強地存活至今,足見人蔘生命力之頑強,是名副其實的長壽神草。人類吃了長壽神草,必然延年益壽了。人蔘的藥用價值很高,全草入葯,馳名世界

人蔘屬五加科(Araliaceae)人蔘屬(Panax),為多年生草本植物。我國歷代醫書載其別名為「人銜」、「鬼蓋」、「地精」、「神草」、「血參」、「玉精」、「孩兒參」等等,因其具有顯著的治病效果和滋補作用,久得國人青睞,被譽為「百草之王」。

Advertisements

人蔘生長環境

中國是應用人蔘最早的國家。傳說早在遠古黃帝時期,有關人蔘的神奇功效就已為人所知,以此算來,人蔘的應用至少有4000多年的歷史。關於人蔘的文字記載,最早見干春秋時期越國宰相范蠡所著的《范子計然》一書,書中有「人蔘出上黨,狀類人形者善」的描述。

中國最早的藥學典籍《神農本草經》(約成書於公元前l世紀的西漢時期)中詳細記載了:「人蔘味甘,主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久服輕身延年」的藥用功能。

東漢時期,名醫張仲景所著的《傷寒論》一書中共有113個方,其中含有人蔘的配方達21個,佔總方的18.6%。並論述人蔘具有「溫補、滋潤、強壯、強精、保溫、增強視力、安定精神」等作用。

《晉書.石勒傳》載曰:「初勒家園中生人蔘,葩茂甚」。石勒乃西晉時後趙國主,羯族(匈奴之別族)人,少時家住上黨武鄉(今山西省榆社縣北),以行販為生。上黨是古時人蔘產地,石勒為行販人蔘而將野生人蔘移植至家園進行人工栽培。據此可考,我國的人蔘栽培史可追溯至西晉末年,距今已有1600多年的歷史。

南朝梁武帝時期(公元492~500年),著名的道士和醫藥學家陶弘景彙集當時流行的《名醫別錄》和《神農本草經》,編著了《本草經集注》,其中也闡述了人蔘的功效,謂人蔘可「調中、消渴、通血脈、破堅積,令人不忘」,指出:「人蔘出上黨山谷及遼東」,並引高麗人(古高勾麗人,屬古代中國東北地區的部族,居於古高勾麗縣,即今遼寧省桓仁一帶,非公元918年才立國的王氏高麗)作的《人參贊》:「三椏五葉,背陽向陰,欲來求我,椴樹相尋。」一詩以描述人蔘的形態和生長環境。對人蔘的認識較前人又有了新的進展。

至唐代,人蔘和茶一樣成了時尚的保健飲品。據《新唐書.地理志》記載,當時的太原府、遼州、潞州、澤州、幽州、平州、檀州、營州均將人蔘作為土特產進貢。士大夫和文人們亦將人蔘作為珍貴的禮品贈送親友,並留下了美妙的詩篇。

北宋時期,蘇頌在《本草圖經》中不僅描述了人蔘各個生長時期的特點,還詳細記載了人蔘的加工和鑒別方法,日:「欲試上黨人蔘者,當使二人同走,一與人蔘之,一不與,度走三五里許,其不含人蔘者必大喘;含者氣息自如,其人蔘乃真也。」明代的名醫李言聞(李時珍之父)曾著有《月池人蔘傳》『書,從植物的形態特徵、生態習性、產地、炮製加工方法、藥性療效等方面,系統地總結了前人對人蔘的論述,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關於人蔘問題的專著,可惜該書未能保存下來。後來李時珍所著《本草綱目》中,多處引用其父的論述,才使李言聞的歷史功績沒有被埋沒。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闡述了人蔘可「補心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惡、開心益智、延年益壽」,稱人蔘為「神草」,並記載了人蔘的栽培方法。

野山參形體圖

正是因其奇特的藥用功能,人蔘在我國一直被視為名貴的傳統中藥,為國人所珍視和推崇。至明朝末年,隨著對人蔘藥用價值的認識逐步加深,國人對人蔘的需求量亦越來越大。然而,遼、金、元、明、清先後建都北京,所需建築用材及燃料全部取自於相近的太行山脈和燕山山脈。特別是明朝永樂年間的遷都,每年販運到北京的木材不下一百萬株,使得原產於我國太行山脈的「上黨人蔘」、「紫團參」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森林環境,終於滅絕。參商便把採購人蔘的目標轉向了山海關以外的遼東地區,發現遼東的人蔘資源遠比上黨豐厚,僅1609年便尋挖到野山參十多萬株。隨著遼東地區的經濟發展和人口增多,森林逐漸變為農田,人蔘產區亦逐漸萎縮至東北長白山山脈及烏蘇里江流域一帶。

長白山山脈和烏蘇里江流域一帶森林茂密,物產富饒,盛產人蔘。明朝末年,中原地區漢人對人蔘的巨大需求誘發了東北女真人人蔘採集業的產生。女真人採集人蔘並不為自己消費,而是作為商品通過馬市、互市出售,或作為方物向明朝進貢。

清入關前采參業的特權主要掌握在八旗貴族手中,只有個別情況例外,即對功勛卓著的重臣名將,作為獎賞准予采參。清統一全國之初仍沿襲八旗分山采參制,但不久采參的特權即由清皇室獨享。烏蘇里大參場的發現為人蔘採集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基地。為了控制采參的混亂局面,康熙三十八年下令「一律停采」,實行放票采參,《大清會典?工部》制定了許多懲罰私自采參的細則,但狂采濫刨之風並沒有被有效遏制。至清朝末年,野參採集業已接近尾聲。

為了彌補自然資源的不足,民間逐漸興起了家植、家養人蔘的栽培活動。但當時的清朝政府視園參為「充貨」、偽品,對人蔘栽培業加以查禁和打擊,使之處於被「剿滅」的地位。由於人蔘的市場需求巨大,民間的人蔘栽培業並未因清政府的查禁和打擊而夭折,反而以星火燎原之勢在東北的深山僻壤之處迅速地發展擴大起來,並逐漸形成了規模經營,出現了大面積栽培人蔘的「人蔘營」。至清代後期,秧參(即園參)的產量日漸超出野生人蔘,吳其浚(1789—1847年)在《植物名實圖考》中記載,秧參不僅供國內需要,而且部分銷往國外。光緒七年(1881年),清政府財政十分困難,已無力官辦參業,在野生人蔘資源遠遠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吉林長白山地區的人蔘栽培業得以「開禁」。

民國時期,中國的人蔘栽培業在吉林省通化地區甚為興盛,據陳福增等編著的《撫松縣人蔘志》可知:民國初年,吉林撫松縣已有人蔘栽培專業戶470餘家,年產人蔘35噸,佔全國人蔘產量的70%。撫松縣已名副其實地成為中國的「人蔘之鄉」。

1931年,日本侵佔我國東北后,在山區強制推行「集團部落」,合併村屯,實行「殺光、搶光、燒光」的三光政策,使長白山地區的人蔘栽培業大受摧殘,急劇衰落。

1932年我國著名生藥學家、本草學家趙橘黃教授編著出版的《中國新本草圖志》第二冊全面系統地記載了人蔘(包括朝鮮人蔘、東洋人蔘和西洋人蔘)的植物形態、栽培方法、生藥性狀及內部構造等內容,並結合曆代本草文獻進行了詳細的論述。其中附圖14l幅,並有人蔘原植物彩色圖。趙氏以本草學為基礎,以當時的生藥學研究成果為主,對20世紀30年代初期以前的人蔘科研成就作了一次全面的總結。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