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四念住(2):身念住:一、身相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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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四念住(2):
身念住:一、身相差別
文 | 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八:
身念住:
今於此中云何為身?云何於身住循身觀?云何為念?云何念住?
一共提出四個問題:「云何為身?云何於身住循身觀?云何為念?云何念住?」
身 念 住一、云何為身?(身相差別)
略說身相有三十五。
謂內身、外身;根所攝身、非根所攝身;有情數身、非有情數身;麤重俱行身、輕安俱行身;能造身、所造身;名身、色身;那落迦身、傍生身、祖父國身、人身、天身;有識身、無識身;中身、表身;變異身、不變異身;女身、男身、半擇迦身;親友身、非親友身、中庸身;劣身、中身、妙身;幼身、少身、老身。如是名為身相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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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有三十五種身相。
1、「內身」就是我們自己的身體,2、「外身」是他人的身體。
3、「根所攝身」:「根」,它能發出「識」來,「根」以能生為意,它能發出來識;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我們所有的活動都是依止身發出來的。人是有情物,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屬於根所攝身。4、「非根所攝身」:「扶根塵」,地水火風的眼睛,能保護眼根;不能發出識來,所以不能稱為根,但是也是身。
眼根是凈色根,由精微的四大所組成的,是肉眼所不能見的。我們見到的是扶根塵。「非根所攝」包括扶根塵這一部分的組織,及其它的無情物在內如房子、衣服等。
5、「有情數身」,根(六根)、非根(扶根塵)都是屬於身,都是有感覺的,所以是有情數身。6、「非有情數身」是無情物,沒有知覺的,指身體以外的山河大地、草木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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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麤重俱行身」:沒得禪定的人的身體,和得禪定的人對比,我們的身是麤劣沉重的;麤重與身體在同時活動,叫麤重俱行身。8、「輕安俱行身」:得禪定了,身體有輕安,輕安與身體在一起活動,叫「輕安俱行身」。也可以這樣說:有欲的人身體麤重,沒有欲的人身體輕安。
9、「能造身」:能造身,就是四大,地水火風。10、「所造身」:就是四大所組織成的眼耳鼻舌身。
11、「名身」:受想行識就是「名身」,是心法。 12、「色身」:五蘊中的色蘊,就是「色身」。身念住的所緣,應該只是色身;所緣的不是名身。名身,是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所攝,但是這裡,也標出來了。
13、「那落迦身」就是地獄的身體。14、「傍生身」就是畜生的身,身體是傍行的。15、「祖父國身」就是餓鬼身。「餓鬼」的壽命很長,壽命長而不死就是老鬼,後來的鬼稱以前的老鬼叫祖父。「老鬼」,總是希望在人間的後代兒女來祭祀他,所以叫做祖父國身。16、「人身」人間人的身。17、「天身」是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應該不在內,因為無色界天沒有物質的身體。
18、「有識身」:生存的人,身體裡面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叫「有識身」。19、「無識身」:已死的人是無識身。
20、「中身」:身體內部各式各樣的成份,心肝脾肺腎,都是污穢的。21、「表身」:身體的表面;只是相似的清凈,實在也是不清凈。
22、「變異身」:指命終以後人、壽命結束了,身體出現變化,青瘀、膨脹、膿爛等,叫變異身。23、「不變異身」:人已經命終,但是身體還沒到變化的程度。
24、「女身」:女人。25、「男身」:男人 。26、「半擇迦身」:黃門,指沒有根的人。27、「親友身」:彼此間有親屬關係。28、「非親友身」:是怨家。29、「中庸身」非親非怨,屬於中性的。
30、「劣身」:相貌醜陋、力量小的人。31、「中身」:相貌、力量中等的人。32、「妙身」:力量強大、相貌特別莊嚴。33、「幼身」:年紀小。34、「少身」:少年的時候。35、「老身」:老年了。
「如是名為身相差別」:這一共是三十五種身。
釋遁倫法師的《瑜伽論記》把三十五種身配成十四對:「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對。」《瑜伽論記》卷七、釋遁倫集撰(大正藏第四十二冊)。
《瑜伽論記》卷第七(之上):
答初問中。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對。一內外對,二根非根對,三情非情對,四麁重輕安對,五能所造對,六名色身對,七五趣對,八有無識對,九中表對,十變不變對,十一成不成根對,十二親怨中人對,十三劣中妙對,十四幼少老對。
此中自己根塵色身名內身,他人根塵及外非情總名外身。
自他五根名根所攝身,自他五塵及外五塵名非根所攝身。
自他內根塵名有情數身,山河草木等名非有情數身。
未得靜慮名麁重俱行身,已得靜慮名輕安俱行身。
內外四大是能造身,自余根塵名所造身。
名身色身者通舉名身相對故來。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餘三念住境。備述三藏解。緣內身中義分名色二身。
祖父國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來皆望男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顛。乃至上祖故言祖父國。廣釋如廣論。
又有識身者有命根身,無識身者死人身。
中身表身者:內中間名中身,身之外相名表。
死經多時名變異身,初死及未死身名不變異身。
半擇迦身者。景云:扇[打-丁+虎]迦舊名黃門,半擇迦舊名缽吒,語不正謂無根相。
非親友身者,怨家身。中庸身者,處中人身。劣中妙身者,謂好醜異分劣中妙。或力有強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
身相 | 十四對 | 註釋 |
1、內身、 2、外身 | 一、內外對 | 此中自己根塵色身名內身。 他人根塵及外非情總名外身。 |
3、根所攝身、 4、非根所攝身 | 二、根非根對 | 自他五根名根所攝身。 自他五塵及外五塵名非根所攝身。 |
5、有情數身、 6、非有情數身 | 三、情非情對 | 自他內根塵名有情數身。 山河草木等名非有情數身。 |
7、麁重俱行身、 8、輕安俱行身 | 四、麤重輕安對 | 未得靜慮名麤重俱行身。 已得靜慮名輕安俱行身。 |
9、能造身、 10所造身 | 五、能所造對 | 內外四大是能造身。 自余根塵名所造身。 |
11、名身、 12、色身 | 六、名色身對 | 名身、色身者通舉名身相對故來,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餘三念住境。備述三藏解:緣內身中,義分名色二身。 |
13、那落迦身、 14、傍生身、 15、祖父國身、 16、人身、 17、天身 | 七、五趣對 | 祖父國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來皆望男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顛,乃至上祖故言祖父國,廣釋如廣論。 |
18、有識身、 19、無識身 | 八、有無識對 | 又有識身者有命根身, 無識身者死人身。 |
20、中身、 21、表身 | 九、中表對 | 中身、表身者,內中間名中身。身之外相名表身。 |
22、變異身、 23、不變異身 | 十、變不變對 | 死經多時名變異身。 初死及未死身名不變異身。 |
24、女身、 25、男身、 26、半擇迦身 | 十一、成不成根對 | 半擇迦身者,景云:扇搋迦舊名黃門,半擇迦舊名缽吒,語不正謂無根相。 |
27、親友身、 28、非親友身、 29、中庸身 | 十二、親怨中人對 | 非親友身者,怨家身。 中庸身者,處中人身。 |
30、劣身、 31、中身、 32、妙身 | 十三、劣中妙對 | 劣、中、妙身者,謂好醜異分劣中妙,或力有強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 |
33、幼身、 34、少身、 35、老身 | 十四、幼少老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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