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四念住(2):身念住:一、身相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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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四念住(2):

身念住:一、身相差別

文 | 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八:

身念住:

今於此中云何為身?云何於身住循身觀?云何為念?云何念住?

一共提出四個問題:「云何為身?云何於身住循身觀?云何為念?云何念住?」

身 念 住一、云何為身?(身相差別)

略說身相有三十五。

謂內身、外身;根所攝身、非根所攝身;有情數身、非有情數身;麤重俱行身、輕安俱行身;能造身、所造身;名身、色身;那落迦身、傍生身、祖父國身、人身、天身;有識身、無識身;中身、表身;變異身、不變異身;女身、男身、半擇迦身;親友身、非親友身、中庸身;劣身、中身、妙身;幼身、少身、老身。如是名為身相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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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有三十五種身相。

1、「內身」就是我們自己的身體,2、「外身」是他人的身體。

3、「根所攝身」:「根」,它能發出「識」來,「根」以能生為意,它能發出來識;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我們所有的活動都是依止身發出來的。人是有情物,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屬於根所攝身。4、「非根所攝身」:「扶根塵」,地水火風的眼睛,能保護眼根;不能發出識來,所以不能稱為根,但是也是身。

眼根是凈色根,由精微的四大所組成的,是肉眼所不能見的。我們見到的是扶根塵。「非根所攝」包括扶根塵這一部分的組織,及其它的無情物在內如房子、衣服等。

5、「有情數身」,根(六根)、非根(扶根塵)都是屬於身,都是有感覺的,所以是有情數身。6、「非有情數身」是無情物,沒有知覺的,指身體以外的山河大地、草木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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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麤重俱行身」:沒得禪定的人的身體,和得禪定的人對比,我們的身是麤劣沉重的;麤重與身體在同時活動,叫麤重俱行身。8、「輕安俱行身」:得禪定了,身體有輕安,輕安與身體在一起活動,叫「輕安俱行身」。也可以這樣說:有欲的人身體麤重,沒有欲的人身體輕安。

9、「能造身」:能造身,就是四大,地水火風。10、「所造身」:就是四大所組織成的眼耳鼻舌身。

11、「名身」:受想行識就是「名身」,是心法。 12、「色身」:五蘊中的色蘊,就是「色身」。身念住的所緣,應該只是色身;所緣的不是名身。名身,是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所攝,但是這裡,也標出來了。

13、「那落迦身」就是地獄的身體。14、「傍生身」就是畜生的身,身體是傍行的。15、「祖父國身」就是餓鬼身。「餓鬼」的壽命很長,壽命長而不死就是老鬼,後來的鬼稱以前的老鬼叫祖父。「老鬼」,總是希望在人間的後代兒女來祭祀他,所以叫做祖父國身。16、「人身」人間人的身。17、「天身」是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應該不在內,因為無色界天沒有物質的身體。

18、「有識身」:生存的人,身體裡面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叫「有識身」。19、「無識身」:已死的人是無識身。

20、「中身」:身體內部各式各樣的成份,心肝脾肺腎,都是污穢的。21、「表身」:身體的表面;只是相似的清凈,實在也是不清凈。

22、「變異身」:指命終以後人、壽命結束了,身體出現變化,青瘀、膨脹、膿爛等,叫變異身。23、「不變異身」:人已經命終,但是身體還沒到變化的程度。

24、「女身」:女人。25、「男身」:男人 。26、「半擇迦身」:黃門,指沒有根的人。27、「親友身」:彼此間有親屬關係。28、「非親友身」:是怨家。29、「中庸身」非親非怨,屬於中性的。

30、「劣身」:相貌醜陋、力量小的人。31、「中身」:相貌、力量中等的人。32、「妙身」:力量強大、相貌特別莊嚴。33、「幼身」:年紀小。34、「少身」:少年的時候。35、「老身」:老年了。

「如是名為身相差別」:這一共是三十五種身。

釋遁倫法師的《瑜伽論記》把三十五種身配成十四對:「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對。」《瑜伽論記》卷七、釋遁倫集撰(大正藏第四十二冊)。

《瑜伽論記》卷第七(之上):

答初問中。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對。一內外對,二根非根對,三情非情對,四麁重輕安對,五能所造對,六名色身對,七五趣對,八有無識對,九中表對,十變不變對,十一成不成根對,十二親怨中人對,十三劣中妙對,十四幼少老對。

此中自己根塵色身名內身,他人根塵及外非情總名外身。

自他五根名根所攝身,自他五塵及外五塵名非根所攝身。

自他內根塵名有情數身,山河草木等名非有情數身。

未得靜慮名麁重俱行身,已得靜慮名輕安俱行身。

內外四大是能造身,自余根塵名所造身。

名身色身者通舉名身相對故來。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餘三念住境。備述三藏解。緣內身中義分名色二身。

祖父國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來皆望男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顛。乃至上祖故言祖父國。廣釋如廣論。

又有識身者有命根身,無識身者死人身。

中身表身者:內中間名中身,身之外相名表。

死經多時名變異身,初死及未死身名不變異身。

半擇迦身者。景云:扇[打-丁+虎]迦舊名黃門,半擇迦舊名缽吒,語不正謂無根相。

非親友身者,怨家身。中庸身者,處中人身。劣中妙身者,謂好醜異分劣中妙。或力有強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

身相

十四對

註釋

1、內身、

2、外身

一、內外對

此中自己根塵色身名內身。

他人根塵及外非情總名外身。

3、根所攝身、

4、非根所攝身

二、根非根對

自他五根名根所攝身。

自他五塵及外五塵名非根所攝身。

5、有情數身、

6、非有情數身

三、情非情對

自他內根塵名有情數身。

山河草木等名非有情數身。

7、麁重俱行身、

8、輕安俱行身

四、麤重輕安對

未得靜慮名麤重俱行身。

已得靜慮名輕安俱行身。

9、能造身、

10所造身

五、能所造對

內外四大是能造身。

自余根塵名所造身。

11、名身、

12、色身

六、名色身對

名身、色身者通舉名身相對故來,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餘三念住境。備述三藏解:緣內身中,義分名色二身。

13、那落迦身、

14、傍生身、

15、祖父國身、

16、人身、

17、天身

七、五趣對

祖父國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來皆望男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顛,乃至上祖故言祖父國,廣釋如廣論。

18、有識身、

19、無識身

八、有無識對

又有識身者有命根身,

無識身者死人身。

20、中身、

21、表身

九、中表對

中身、表身者,內中間名中身。身之外相名表身。

22、變異身、

23、不變異身

十、變不變對

死經多時名變異身。

初死及未死身名不變異身。

24、女身、

25、男身、

26、半擇迦身

十一、成不成根對

半擇迦身者,景云:扇搋迦舊名黃門,半擇迦舊名缽吒,語不正謂無根相。

27、親友身、

28、非親友身、

29、中庸身

十二、親怨中人對

非親友身者,怨家身。

中庸身者,處中人身。

30、劣身、

31、中身、

32、妙身

十三、劣中妙對

劣、中、妙身者,謂好醜異分劣中妙,或力有強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

33、幼身、

34、少身、

35、老身

十四、幼少老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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