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根治無證園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放開,本來學前教育供不應求的矛盾更趨尖銳。面對龐大的市場需求,無證園此消彼長、屢禁不絕,已經成為許多地方政府頭疼的問題。一些地方政府採取的強行取締無證園的做法,也飽受非議。根治的良策,值得反思。

強行取締無證園不是上策

教育的原點在於「育人」。任何一項教育改革決策都必須考慮受教育者的根本利益和需求。由於政府對學前教育長期重視不夠,教育投入少而且嚴重不均,導致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明顯滯后。「物美價廉」的公辦園數量遠遠無法滿足社會民眾的需求,導致公辦園「稀缺化」「特權化」、民辦園收費「貴族化」等現實問題,成為社會不和諧之音。在殘酷的現實中,無權也無錢的弱勢群體的子女(媒體稱之為「貧二代」)面臨無幼兒園可上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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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應提供最基本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的許多地方政府無意識或無能力為其提供相應的資助政策和合適的正規教育機構,這些弱勢群體家庭的幼兒被迫流入無證園。強行取締無證園勢必導致弱勢群體的子女享受學前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哪怕是最差的學前教育的權利和機會都被剝奪。這表明強行取締的政策有違當前學前教育改革的道德正當性。

也正基於此,許多地方政府不得不容忍大量的無證園存在。如果不取締,無證園存在「黑校車」「食品中毒」「火災」等嚴重的安全隱患,出了問題,誰能負責?如果取締,本來已經人滿為患的公辦園無法容納,意味著這些弱勢群體家庭的子女就會失學,被剝奪享受學前教育的機會,造成社會更大的不公。

發展普惠性公辦園是根治王道

無證園的問題折射出的是普惠性公辦園發展不足和發展不均的事實。無證園存在的地方,往往是普惠性幼兒園空白或薄弱之地。因此,無證園的醫治要從大力發展普惠性公辦園入手。大辦發展普惠性公辦園才是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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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兒園包括民辦園和公辦園。當前我國許多民辦園都是投資性的機構,他們追求營利和回報,普惠的特點難以體現。據此,唯有科學定位和合理髮展普惠性公辦園才能有助於平衡學前教育公共資源配置,保證弱勢群體享受學前教育的權利,為社會民眾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從而體現學前教育改革的道德正當性。普惠性公辦園發展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政府應承擔起發展普惠性公辦園的重要職責。普惠性公辦園是為社會民眾尤其是弱勢群體提供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的公立機構,它體現的是一種公共性,只有實現了公共性,公益和普惠才能成為現實。學前教育作為準公共產品,理應具有較強的公共性,從而體現學前教育公正、公平和公益的價值追求。然而,各地在大力興建普惠性公辦園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誤區,如以點帶面,建幾個普惠性公辦園的樣本工程進行點綴;新建普惠性公辦園規模過大、設施豪華;普惠性公辦園經費不足,收費仍然偏高等。這些現象預示著對普惠性公辦園的定位和理解存在偏差。

公共資金是為社會大眾謀福利的,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必須實現「保底」的功效。依靠公共資金興建的普惠性公辦園就應主要保障弱勢群體家庭的子女享受最基本的學前教育資源的權利,如此才能體現出普惠性公辦園發展的道德正當性,也才能有助於無證園的自然消亡,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發展。因此,普惠性公辦園的建設要強調公共性,其服務對象應為普通民眾尤其是弱勢群體,創建目標應是構建「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普惠性公辦園建設標準應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為準則。政府在發展普惠性公辦園時,必須突破其「發揮示範和引導作用」的傳統定位,轉向「提供基本保障性服務」的新要求,為社會民眾提供都能享有的一定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

普惠性幼兒園建設標準必須體現「保底」的理念,著重強調安全、適用和就近的原則。

真正意義上的普惠性公辦園應該參照各地創辦幼兒園的基本標準,而不是參照「示範性幼兒園」的最高標準,要弱化對硬體的追求,重在提供基本學前教育服務。應以安全適用、收費低廉、規模小巧、深入社區為特點,滿足社會民眾的入園需求。如果條件較好的家長不滿足普惠性公辦園提供的基本學前教育公共服務,他們可以選擇更具個性化和市場化的學前教育機構。對於弱勢群體家庭的幼兒,還應建立起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給予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讓他們可免費或減免進入普惠性幼兒園的費用。

普惠性公辦園的布局要合理。當前我國幼兒園布局缺乏科學規劃,尤其是民辦園布局受市場調節難以控制,因此要加強普惠性公辦園布局的科學規劃。要杜絕無證園的存在,就必須在規劃上保障大多數幼兒都能就近進入普惠性公辦園。要注意少一點錦上添花,多一些雪中送炭,從一開始就注意投資的平衡問題,注意因辦學條件不平衡引起的擇園問題,方能標本兼治無證園的問題,取得實效。

只要普惠性幼兒園布局合理了,無證園自然就沒有了存在的空間,這才是最徹底根治無證園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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