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試複習重頭戲民法

2017年司法考試備考早已如火如荼,千千萬萬的朋友也開始為此廢寢忘食。民法無疑是每位考生備考過程中的重頭戲。民法在司法考試中一直佔據重要的地位,廣大考生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通民法者過司考」,形象地說明了學好民法在司考中的重要作用。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備考的心得,希望能對備考2017年司法考試的朋友們有所裨益。

一、民法在司法考試中的地位

在司法考試中,民法部分的內容是非常多的,在司法考試裡面也佔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從近幾年的情況我們可以看得出來,民法的分值是非常高的,民法部分的內容在司法考試中非常重要,主要基於以下幾點理由:

1、民法部分的分值在司法考試中佔有很高的比值。民法部分仍舊是司法考試中的「重頭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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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民法部分的掌握對經濟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的理解都有非常大的幫助,這一點大家在學習過程中也會認識到;

3、關於民法的重要性體現在一點就是,大家在學習中,很快就會感覺到民法部分的內容比較難,有些地方往往爭議性很大,由於這種爭議性很大的原因導致了大家在學習準備司法考試中會感覺民法是最重要的一門課,這也是民法的一個特點。如關於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不動產的風險移轉時間、不動產買賣的效力等等,大家在具體的學習中會覺得有很大的問題。

二、司法考試變化

從近幾年的司法考試的發展來看,司法考試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首先,司法考試將更加有利於法科的學生,也就是學過法律的學生。考試越來越要求我們具有比較紮實的基本功,理論理解性題目的增加即是一個證明;其次,多選題的減少和不定項選擇題的增加,實際在客觀上增加了試題的難度,不定項選擇題得分相對不容易;最後,試題綜合考查明顯加強,無疑也增加了試題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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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這些變化都將有利於法科的學生,當然這和教育機構的介入有關,現在許多高校像北大、人大都參與到了司法考試的工作中去,司法考試也聽取了高校許多老師的意見,所以司法考試向學過法律的人傾斜,這是從有利的方面出發;但是從不利的方面來講,在學習中,我們法科的學生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掉以輕心,以為自己學了這麼多年的法律不會出什麼問題,但往往會出問題,為什麼呢?原因在於司法考試的性質,特別注重法條的考量和細節的考量,這和我們在大學和研究生階段的法律學習側重有所不同,我們國家的法律教育並不偏重法條的學習。所以往往會導致自己認為已經掌握了,但實際上並沒有。

三、司法考試中民法的複習方法

(一)民法的體系性把握

民法具體的知識大家在平時的上課及學習中都會掌握,但我們必須了解現在的司法考試中知識疊加型的題目越來越多。何謂知識疊加型?就是說一個題目不僅僅考一個知識點,而是考很多知識點。這就要求我們在學習中一定要有一個體系性的概念,也就是對整個民法的體系非常清楚。

要掌握這種體系性的概念,一定要知道整個民法是圍繞什麼展開的。以我的理解,整個民法體系的關鍵是民事法律關係的概念,民事法律關係具體包括主體、客體、內容以及民事法事實(包括民事法律事實變動的原因)四個方面的主要內容。在學習的過程中,要時時刻刻牢記民事法律關係的概念,在民法部分的考試中,大部分試題,無論是案例題還是選擇題,它涉及到的首先是一個民事法律關係的確認問題。因此要求我們首先形成一個民事法律關係的概念,這種概念的培養不僅對司法考試有重要作用,而且對今後的法律學習,形成法律意識都有積極意義。在學習民事法律關係的概念的過程中,特別是在案例題中一定要養成畫簡單的民事法律關係結構圖的習慣,首先將在案例中的當事人標註出來,然後明確哪兩個當事人之間有什麼樣的法律關係。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一是做題時避免漏掉民事法律關係;二是避免一次次回過頭去重新看題的麻煩。也就是說隨著這種民法的體系化,我們應該形成這種分析方法。

(二)全面複習,重點突出

全面複習的原因是司法考試的大題量,小分值,細節化。當然在司法考試中,即使沒有準備的人一般也會考到300分左右,而往往我們需要突破的瓶頸是最後的60分。前三張試卷每卷100道選擇題,每一道選擇題不僅考一個知識點,而是考多個知識點,這就意味著試卷的內容相當零碎,因此全面複習顯得尤為重要。在全面複習的基礎上要突出重點,重點的含義有三種:一是傳統重點,就是每一門課裡面都有它固定的重點,無論何種考試包括司法考試都會考到的重點知識點;二是新增內容,我們強調主要是每年新頒布的司法解釋;三是熱點問題,主要體現在每年的論述題中,這就要求大家對每年的熱點問題有所了解。當初在朋友的推薦下,報了獨角獸司考網校的VIP協議班,經過老師們的一番指點,重點、熱點、新增點便盡在掌握了,省時省力,效果相當給力!記得在備考的那段時間,我每天臨睡前都會看一看獨角獸網校的司考地圖,醒來之後,再看一看,不知不覺中,腦海里形成了司法考試各個學科的體系,真正讓我學到了「精髓」。大家不妨聯繫一下聽聽看吧!

下面是民法部門法中重要內容的介紹:

首先是民法通則中的內容。

1、形成權:在民法中有形成權、抗辯權、請求權和支配權,而最易考到的是形成權;

 2、宣告死亡的時間確定:主要是「之日」與「次日」的區別;

3、宣告死亡撤銷后的法律關係:其中最主要的是婚姻關係的恢復與否的問題,一般是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后的婚姻關係問題;

4、個人合夥問題:主要是合伙人身份確定的問題。一般認為只要參與了盈餘分配,第一年參加了分紅,就可以認定為是合伙人,其次是合夥債務的承擔以及合夥在訴訟中的主體資格問題;

5、民事行為的類型問題:這是民法通則中比較重要的內容,在掌握這部分內容時要結合合同法的內容來理解。

6、代理:主要是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以及兩者的構成要件,代理權及代理權授權的性質單方法律行為),另外要知道表見代理和無權代理的關係。

7、訴訟時效:主要是特殊訴訟時效。然後是訴訟時效的中止,要知道什麼時候中止,構成中止的事由是什麼。

8、按份共有和相鄰關係:在按份共有中主要了解權利人義務人的權利和義務類型,比如優先購買權等等;在相鄰關係中則要知道如何判斷什麼是相鄰關係。

9、物權:主要了解原始取得制度,而在原始取得中最重要的是善意取得制度的規定,理解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要結合所有權權能和物權中原物返還請求權來理解。我們還要知道阻斷該權利行使的主要事由是善意取得,同時也要了解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制度的關係。

10、特殊侵權:主要有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歸責原則,二是責任主體,三是免責事由。

11、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主要知道它們的構成要件,以及法律效力。

擔保法中的主要內容:

1、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問題,另外還要掌握合同的解除與擔保、擔保物權等內容。

2、保證:最主要的是考察先訴抗辯權,保證中不得擔任保證人的情形,還有擔保合同成立的要件。

3、抵押權與質押權:抵押權中主要掌握抵押權的客體,實現的順序以及與其他擔保物權的關係。質押權中了解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主要掌握權利質押。還有就是抵押物的孳息與質押物的孳息的歸屬問題。

4、定金問題:主要是定金的效力問題。

合同法中有關內容:

1、合同法的總則比分則要重要的多,約佔有2/3的分值。在合同法總則中主要是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三章。在合同的成立中,主要是要約與承諾;在合同的效力中主要是合同的類型以及無效、可撤銷的情形;在合同的履行中則是雙務合同中抗辯權的規定以及合同保全的內容。另外,債權轉讓與債務承擔,合同的法定解除也比較重要。在合同的違約責任中則主要是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比如實際履行與違約金的關係。

2、合同法分則則主要掌握四種合同: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委託合同,但也應本著全面複習的方法對其他類型的合同有全面地了解。

婚姻繼承法中的主要內容:

1、婚姻法:婚姻的生效條件;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夫妻財產(夫妻財產的分割);離婚標準;離婚的限制(軍婚的限制,對婦女權益的保護);可撤銷婚姻中如何認定是脅迫,誰可以行使撤銷的權利,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如何行使。婚姻法司法解釋(二)有關判斷夫妻個人財產和公有財產的規定是今年司法考試很可能要考的內容。

2、繼承法:死亡時間的確定;代位繼承;遺囑繼承;遺產的範圍,比如保險金、撫恤金是否屬於遺產的範圍。

(三)法條為主

1、司法考試的特點:司法考試主要是針對法律實務人員,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因此主要以法條為主,而不是學理的探討;

2、教材與法條的關係:司法考試以法條為主,但是對於司法考試中一些內容如法理學等理論性的考點要看書本上的內容,對於法科的學生來講,掌握法學的一些基本理論對於複習司法考試特別是複習法條是有幫助的。當初獨角獸司考網校的老師總是結合法條講解理論知識,感覺效果確實不錯。在聽老師講解的時候,配合著視頻底下的同步字幕,遇到聽的不是特別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看字幕,省事更方便,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複習法條的要點:對法條的掌握應該抓住關鍵詞,仔細分析,這樣我們對法條的複習才能事半功倍。這也是我們進行其他學習的一種重要的方法。

(四)多看真題多演練

經常聽獨角獸司考網校的老師說,「做歷年真題就是做來年真題。」想必主要是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1、掌握重點:即前面我們所說的重點知識的掌握。

2、把握出題的思路及方法:我認為把握出題思路的方法應該是從歷年的試題中找到,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把歷年的試題做一遍,還要仔細思考試題,看一下歷年的試題的走向,自己做錯了哪一些,蒙對了哪一些,錯的原因是什麼,即使是對的也要分析一下別的選項考到了哪些知識點。只有這樣自己才能把握出題者的思路和出題的方法。

(五)其他方面

1、既要自信,又要勤奮:這一點自不必多說,大家都會認真地去做。

2、注意時間分配,最大限度克服遺忘規律:要有計劃、有節奏,就是說不要搞疲勞戰術,早早就開始高強度的複習,而是要掌握節奏,先松后緊。在開始的時候不要已經全力以赴,人的精神往往有一個限度,如果一直繃緊神經,到了最後自己就無法忍受了。到了最後的15天,這時再全力以赴,放下手中所有的其他事情去專心做這一件事,這時侯的記憶力和精神狀態也是最好的。我認為對於學過法律的人兩個月的時間就已經夠了。另外,我建議大家每天晚上都要對今天複習的內容做一個簡單地回顧,簡單地回憶一下今天學到了哪些內容,一方面可以加強對民法的體系性的掌握,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複習效率,當然如果回顧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掌握或者只有很少的部分沒有掌握,心裡就比較踏實,這也能增強信心。

3、多動手:論述題對於學過法律的人來講應該不是什麼難事,但是對於那些沒有法律基礎的人來說,平時要多動手。

最後談一下輔導書和參加培訓班的問題。對於輔導書,我認為要少而精,身邊一大堆的輔導書往往對自己的複習沒有作用,選擇輔導書的標準我認為一定要看書的應試性,即那些出題的老師出的書一般來說質量很高,而別的書最好不要買,一般質量不高。還有試題的問題,我認為大家不要去做模擬題,只要去做歷年的試題就可以了,因為模擬題質量往往參差不齊,而且有許多錯誤。總之,對於複習司法考試,一是看法條,二是做歷年真題。對於司法考試輔導班來說,我認為我們人大法學院的學生不需要參加輔導班,大家平時的上課就可以獲得相當多的指導,當然我也不反對大家在時間和財力允許的條件下參加輔導班,也會有一定好處。

以上是小弟對司法考試民法的一些粗淺認識,希望對大家能有些許幫助。最後祝大家2017年司法考試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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