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檀桌案類鑒賞《桌》
桌
桌,有歷史文物可考的是起源於漢代。宋時製作工藝取得長足進步,出現各種裝飾手法,如束腰、馬蹄、蓮花托等。明代時,桌子已發展到完美的程度,基本形式分為束腰、無束腰兩種。
紫檀束腰馬蹄足鼓退嵌雲石矮桌
長127厘米 寬68厘米 高49厘米
紫檀嵌雲石方八仙桌
邊長92厘米 高85厘米
紫檀雕西番蓮紋小條桌
長128厘米 寬32厘米 高88厘米
此桌長方形,面下有束腰,牙條正中浮雕西洋式窪堂肚,牙條與腿結合的轉角處,另有浮雕西洋花托角牙。桌角、束腰、拱肩及足端均包鑲銅質鑿花飾件。
紫檀雕拐子龍紋炕桌【清早期】
長84厘米 寬28厘米 高23厘米
紫檀黑漆搭鏈式炕桌【清早期】
長96厘米 寬54.5厘米 高38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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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檀雕纏枝蓮六角桌(六凳一桌) 【清代】
直徑107.52厘米 桌高78厘米
紫檀嵌掐絲琺琅西番蓮紋畫桌【清乾隆】
長168厘米 寬64厘米 高90厘米
紫檀卷葉紋半桌【清乾隆】
長116厘米 寬40厘米 高84.5厘米
整器通體由紫檀料製成,色澤沉穩典雅。冰盤沿下起高束腰,其上浮雕拱璧紋,牙板深雕卷葉紋及蓮紋,並裝如意雲紋牙頭,安裝方式特殊,與腿部接縫處理嚴密。四腿方料,上端浮雕螭龍紋,邊起陽線與牙板交圈,足為內翻回紋。
紫檀綠端雲石面方桌【清代】
長70厘米 寬68厘米 高81.5厘米
此方桌屬承具類,冰盤沿,象牙板,羅鍋棖式牙條,直腿起陽線,內翻馬蹄。整體素雅大氣,淳樸俊秀。
由於造型和功能的不同,桌子可分為長方桌、方桌、炕桌、書桌、琴桌和畫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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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桌是客廳最常用的傢具之一,依其大小,可分為四仙桌、六仙桌和八仙桌。古人以大方桌為上等,將八仙桌等作為餐桌使用。八仙桌裝飾講究,常飾以靈芝、花草、絞藤及吉祥圖案。
紫檀拐棖方桌【清早期】
長77厘米 寬77厘米 高79厘米
長方桌的桌形接近正方形,但長度不超過寬的2倍,若超過2倍,則應稱為長條桌或條桌。
圓桌為桌類傢具中的精品,清代存世較多。桌面大小各異,直徑80~150厘米。桌腿數目不一,有獨腿、三足、四足、五足等。有的清代紫檀圓桌造型圓潤而靈巧,雕飾精麗,為古典傢具中的精品。
半圓桌又名月牙桌,通常靠牆安置,兩張半圓桌可合成一張整圓桌。半圓桌在清代傢具中較常見。
紫檀雕花半圓桌
直徑100厘米 高84厘米
半圓桌由兩件合而成一。面下高束腰,浮雕蓮花紋條環。束腰下承托腮,拱肩直腿雙翻馬蹄。牙條正中垂如意紋窪堂肚。兩側裝卷草紋透雕托角牙。桌腿下部裝橫棖,鑲透雕捲雲紋屜板。
紫檀卷葉文半桌【清乾隆】
長116厘米 寬40厘米 高84.5厘米
整器通體由紫檀料製成,色澤沉穩典雅,絳紫尊儀。冰盤沿下起高束腰,其上浮雕拱璧紋,牙板深雕卷葉紋及仰俯蓮,並裝如意雲紋牙頭,安裝方式特殊,與腿部接縫處理嚴密。四腿方料,上端浮雕螭龍紋,邊起陽線與牙板交圈,足為內翻回紋。
畫桌屬於長桌,主要是用於作畫,兼用於裱畫。因此,桌面要寬於普通的長桌。
紫檀回紋八足琴桌
長132厘米 寬44厘米 高78厘米
此琴桌以紫檀木製成,桌面攢框裝板,邊緣雕回紋,桌面四角作出向內勾轉的拐子式卷頭,面下有雕如意頭束腰,托腮下接雕如意高拱羅鍋棖,靠近四角位置有短柱與腿足上部相連,桌腿系由一組板式足以卡子花和橫棖相連而成,腿足看面皆雕回紋。
紫檀三拼回紋條案
長128厘米 寬39厘米 高81.5厘米
該條案由紫檀精製,桌面為三拼,光素;無束腰,面下券形牙板,雕拐子紋飾點綴,並飾回紋牙角。兩腿間設橫棖,直腿起陽線,內翻馬蹄足。此案造型雅緻,線條流暢,包漿細潤,色澤古樸。
紫檀蝙蝠托泥平頭案
長150厘米 寬44厘米 高82厘米
此件平頭案系紫檀木製成,案面攢框裝板,夾頭榫結構,牙頭鏤雕蝠紋,與牙條正中的蝠紋彼此呼應,牙條上開光內雕博古紋,兩腿間鑲裝拐子龍紋圈口,兩足下安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