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檀桌案類鑒賞《桌》

桌,有歷史文物可考的是起源於漢代。宋時製作工藝取得長足進步,出現各種裝飾手法,如束腰、馬蹄、蓮花托等。明代時,桌子已發展到完美的程度,基本形式分為束腰、無束腰兩種。
​紫檀束腰馬蹄足鼓退嵌雲石矮桌

長127厘米  寬68厘米  高49厘米
​紫檀嵌雲石方八仙桌

邊長92厘米  高85厘米
​紫檀雕西番蓮紋小條桌

長128厘米  寬32厘米  高88厘米

​此桌長方形,面下有束腰,牙條正中浮雕西洋式窪堂肚,牙條與腿結合的轉角處,另有浮雕西洋花托角牙。桌角、束腰、拱肩及足端均包鑲銅質鑿花飾件。
​紫檀雕拐子龍紋炕桌【清早期】

長84厘米  寬28厘米  高23厘米
​紫檀黑漆搭鏈式炕桌【清早期】

長96厘米  寬54.5厘米  高38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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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檀雕纏枝蓮六角桌(六凳一桌) 【清代】

直徑107.52厘米  桌高78厘米
​紫檀嵌掐絲琺琅西番蓮紋畫桌【清乾隆】

長168厘米  寬64厘米  高90厘米
​紫檀卷葉紋半桌【清乾隆】

長116厘米  寬40厘米  高84.5厘米

整器通體由紫檀料製成,色澤沉穩典雅。冰盤沿下起高束腰,其上浮雕拱璧紋,牙板深雕卷葉紋及蓮紋,並裝如意雲紋牙頭,安裝方式特殊,與腿部接縫處理嚴密。四腿方料,上端浮雕螭龍紋,邊起陽線與牙板交圈,足為內翻回紋。
​紫檀綠端雲石面方桌【清代】

長70厘米  寬68厘米  高81.5厘米

此方桌屬承具類,冰盤沿,象牙板,羅鍋棖式牙條,直腿起陽線,內翻馬蹄。整體素雅大氣,淳樸俊秀。

由於造型和功能的不同,桌子可分為長方桌、方桌、炕桌、書桌、琴桌和畫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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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桌是客廳最常用的傢具之一,依其大小,可分為四仙桌、六仙桌和八仙桌。古人以大方桌為上等,將八仙桌等作為餐桌使用。八仙桌裝飾講究,常飾以靈芝、花草、絞藤及吉祥圖案。
​紫檀拐棖方桌【清早期】

長77厘米  寬77厘米  高79厘米

長方桌的桌形接近正方形,但長度不超過寬的2倍,若超過2倍,則應稱為長條桌或條桌。

圓桌為桌類傢具中的精品,清代存世較多。桌面大小各異,直徑80~150厘米。桌腿數目不一,有獨腿、三足、四足、五足等。有的清代紫檀圓桌造型圓潤而靈巧,雕飾精麗,為古典傢具中的精品。

半圓桌又名月牙桌,通常靠牆安置,兩張半圓桌可合成一張整圓桌。半圓桌在清代傢具中較常見。
​紫檀雕花半圓桌

直徑100厘米  高84厘米 

半圓桌由兩件合而成一。面下高束腰,浮雕蓮花紋條環。束腰下承托腮,拱肩直腿雙翻馬蹄。牙條正中垂如意紋窪堂肚。兩側裝卷草紋透雕托角牙。桌腿下部裝橫棖,鑲透雕捲雲紋屜板。
​紫檀卷葉文半桌【清乾隆】

長116厘米  寬40厘米  高84.5厘米

整器通體由紫檀料製成,色澤沉穩典雅,絳紫尊儀。冰盤沿下起高束腰,其上浮雕拱璧紋,牙板深雕卷葉紋及仰俯蓮,並裝如意雲紋牙頭,安裝方式特殊,與腿部接縫處理嚴密。四腿方料,上端浮雕螭龍紋,邊起陽線與牙板交圈,足為內翻回紋。

畫桌屬於長桌,主要是用於作畫,兼用於裱畫。因此,桌面要寬於普通的長桌。
​紫檀回紋八足琴桌

長132厘米  寬44厘米  高78厘米

此琴桌以紫檀木製成,桌面攢框裝板,邊緣雕回紋,桌面四角作出向內勾轉的拐子式卷頭,面下有雕如意頭束腰,托腮下接雕如意高拱羅鍋棖,靠近四角位置有短柱與腿足上部相連,桌腿系由一組板式足以卡子花和橫棖相連而成,腿足看面皆雕回紋。
​紫檀三拼回紋條案

長128厘米  寬39厘米  高81.5厘米

該條案由紫檀精製,桌面為三拼,光素;無束腰,面下券形牙板,雕拐子紋飾點綴,並飾回紋牙角。兩腿間設橫棖,直腿起陽線,內翻馬蹄足。此案造型雅緻,線條流暢,包漿細潤,色澤古樸。
​紫檀蝙蝠托泥平頭案

長150厘米  寬44厘米  高82厘米

此件平頭案系紫檀木製成,案面攢框裝板,夾頭榫結構,牙頭鏤雕蝠紋,與牙條正中的蝠紋彼此呼應,牙條上開光內雕博古紋,兩腿間鑲裝拐子龍紋圈口,兩足下安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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