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喝酒,喝的是藿香正氣水 藿香正氣水: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正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五中隊的民警

在開展春季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中

遇到一件奇葩事情

當天上午10點45分左右

民警在S207省道田生路口執勤時

一輛摩托車向卡點駛來

民警示意摩托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車剛一停下來

民警就聞到一大股酒味

"你喝酒了嗎,沒有,我是腰疼擦的藥酒,你吹一口氣,吹一口氣"

發現這一情況后,執勤民警便將摩托車駕駛員帶上警車進一步進行檢查,沒想到這時摩托車駕駛員的說法又發生了改變。

"你再吹一口氣,你聞了試一下,哪裡是酒,我喝的是藿香正氣水,哪裡可能開車喝酒,我早上肚子疼。"

這位駕駛員當著交警的面兒,一會兒擦藥酒一會兒藿香正氣水的,簡直是前言不搭后語,很明顯心裡有鬼,隨後民警用酒精測試儀對他進行了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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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發現這位駕駛員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含量35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

民警在詢問中得知,摩托車駕駛員姓陳,是正安縣安場鎮瑞濠村人,在附近的工地打工,由於幹活的時候腰會痛,聽工友說藥酒可以緩解關節疼痛,於是陳某早上就喝了一杯藥酒看看效果如何,喝完后陳某打算回趟家,於是就騎著摩托車上路了,沒想到半路就被民警發現了,隨後民警對陳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正安縣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葉旭:因為飲酒駕駛一次性記12分,罰款1000元,在後面了解到他駕駛證,還有3個月才滿實習期,所以基於這種情況,因為在實習期,駕駛證記滿12分,將被依法吊銷。

運營人員: 靳美晨 MZ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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