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疆域: 清朝地圖

清朝疆域變化圖

疆域

領土範圍

清、國土1310萬平方公里,整個中國和外蒙和俄羅斯及中亞的一些土地,論大小算是中國各朝代第二。

1760年,平定準噶爾汗國的清朝疆域達到極盛,東北與俄羅斯帝國分界額爾古納河、格爾必齊河與外興安嶺,這條疆線直到鄂霍次克海與庫頁島;正北與沙俄分界薩彥嶺、沙畢納依嶺、恰克圖與額爾古納河;西北與哈薩克汗國等西北藩屬國分界薩彥嶺、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爾喀什湖至帕米爾高原;西南與印度莫卧兒帝國、尼泊爾、不丹等國分界喜馬拉雅山至野人山;正南大致上與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的分界相近,但清朝尚獲得緬甸北部的南坎、江心坡等地;東與日本、琉球分界日本海與東海,與朝鮮王朝沿圖們江、鴨綠江分界;清朝還領有台灣、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諸島(時稱千里石塘、萬里長沙、曾母暗沙),極盛時期總面積可達1316萬平方公里,至晚清1908年縮水至1135萬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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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

土司

雲南、貴州、廣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肅等省設有土司,分為宣慰司、宣撫司、招討司、安撫司和長官司(長官為武職),與土府、土州、土縣(長官為文職)。土司的長官以當地各族頭人充任,可以世襲,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頒給印信,歸所在地方之督撫、駐紮大臣管轄。宣慰等司的長官隸屬於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隸屬於吏部。雍正年間,雲南、貴州、廣西等省的土司開始改行流官制,史稱改土歸流。光緒、宣統之際,趙爾豐出任川滇邊務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東部的宗也開始改土歸流。

清朝疆域(1820年)

東北

東北為清朝龍興之地。順治年間入關后,以駐防八旗留守盛京瀋陽,並嚴禁內地漢人出關耕種。康熙至乾隆年間,逐漸形成三個相當於行省的將軍轄區:盛京、吉林、黑龍江。將軍之下設專城副都統分駐各城,並管理各城的臨近地區。副都統下有總管統領各旗。在漢民聚居之處,置府、州、縣、廳,如同內地。居於黑龍江、嫩江中上游的巴爾虎、達斡爾、索倫(鄂溫克)、鄂倫春、錫伯等族,編入八旗,由布特哈總管、呼倫貝爾總管管轄。黑龍江、里江下游及庫頁島的赫哲、費雅喀、庫頁、奇楞等漁獵部落則分設姓長、鄉長,由三姓副都統管轄。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改奉天、吉林、黑龍江三個將軍轄區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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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藩屬國

藩屬國

清朝的藩屬國,早在皇太極與康熙時期就有朝鮮與琉球國。到乾隆時期擴充到東南亞地區的安南(即越南)、南掌(今寮國)、暹羅(今泰國)、緬甸以及南洋群島的蘭芳共和國(柬埔寨被安南與暹羅瓜分,呂宋與蘇祿於西班牙統治菲律賓群島后相繼消失);西南喜馬拉雅山有廓爾喀(尼泊爾)、哲孟雄(錫金)、不丹等國;中亞地區有哈薩克汗國、布魯特汗國、浩罕汗國、布哈拉汗國、愛烏罕(今阿富汗)、巴達克山、乾竺特與拉達克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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