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假警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我們都知道,110報警電話是不能隨便打的,報假警、報假案的行為會浪費警力,是一種嚴重的擾亂公共秩序行為。那麼,報假警、報假案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呢?下面就讓小編結合這宗見網友嫌丑報警的治安糾紛案件,跟您分析一下報假警的法律責任是什麼吧!

絕大多數人都知道,在遇到危險或緊急情況時要撥打報警電話110,人民警察的任務就是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合法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然而,一些人卻因為各種原因撥打「110」電話報假警,有的假警還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

事件回放

近日一條見網友嫌丑報警的消息真是讓網友樂不可支。網友見面再正常不過了,常常有照片和本人不符的。這不,李小姐見網友嫌丑報警,不甘心的說「你長這熊樣,也想睡我?」結果男方也不是吃素的,房都開了你不跟我約炮?退錢!

5月12日晚,水部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稱,有人要強姦她。民警趕到六一路某賓館,報警人李小姐和余先生正在爭吵。原來,李小姐和余先生是網友,兩人聊得挺投緣當日相約見面。飯吃完了房間也開好了,李小姐卻要走,余先生覺得被耍了,拉著她不讓走。「你長這熊樣,也想睡我?」李小姐大罵。吃飯300多元,開房100多元都是余先生掏錢,他不甘心人財兩空。經民警調解,最終李小姐給了余先生150元,賓館退還了房費,兩人各自離開。

找法網律師分析

這種報假案,謊報警情的行為,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見網友嫌丑報警引爭議,報假警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報假警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對於故意報假警、報假案,擾亂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公安機關將依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哪些情況可以報警?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安全、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各項紀律規定的各種行為。

來源:遇事找法(找法網官方訂閱號)

運營人員: 董敏 MZ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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