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侵華日軍記者拍攝的南京大屠殺

南京於1937年12月13日淪陷后,日軍在南京及附近地區進行長達四十多天的大規模屠殺 。

南京大屠殺是侵華日軍公然違反國際條約和人類基本道德準則,是日軍在侵華戰爭期間無數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

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經調查判定,日軍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有19萬;零散屠殺有858案,死亡人數有15萬,死亡人數達30多萬,製造了慘絕人寰的特大慘案。

1937年12月1日,日軍第16師團20聯隊向丹陽進犯。

1937年12月,南京,日軍用刀刺殺南京郊區的農民

1937年12月,南京下關江邊被日軍屠殺的中國人屍體多如山積

1938年1月上旬,侵華日軍井手純二拍攝的下關長江邊鐵道棧橋附近的屠殺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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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南京,日本婦女

侵華日軍砍殺南京青年,無恥的稱為「試斬」

航拍城市

2015年10月9日,《南京大屠殺檔案》正式列入《世界記憶名錄》。圖為醜惡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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