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間借貸利息怎麼算,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將於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為便於非法律專業人士理解和適用,遇事找法小編綜合相關法律規定將民間借貸利息規定梳理如下,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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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拿利息?

(一)借款期內的利息

1、看雙方約定,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條款的,出借人主張借款期內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換句話說,沒有利息);

2、雙方約定了利息條款,約定不明的。看借貸雙方主體身份:

一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約定不明,沒有利息;二是非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約定不明,法院根據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確定利息,多寡視情況。

(二)借款期外的利息——逾期利息

1、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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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借款期內的利率計算,沒有約定借款期內利率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計算。

律師提示:對自然人來說,借錢給別人用一陣子,如果連利息都不考慮清楚的話,那你就好人做到底;如果有其他目的——比如砍頭息,很可能就咎由自取。所以,借貸雙方還是把利息條款約定的明明白白,省得秋後算賬,一塌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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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拿多少利息就拿多少?

(一)法院支持的利率(24%↓)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法院支持。

出借人可以要,借款人必須給。

(二)法院不反對的利率(24%―36%)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24%,但沒超過36%的,法院不反對。

出借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經給了的,要不回。

(三)法院不支持的利率(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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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法院不支持。

出借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經給了的,可以不當得利要求出借人返還。

3

能不能利滾利?

1、可以;

2、有限制(最初借款本金+最初借款本金x整個借款期間X24%年利率)。

比如最初借款本金是1萬,整個借款期間為2年,無論分了多少次借款期,出借人通過利息轉為本金利滾利方式能夠得到的本息之和是10000+10000x2x24%=1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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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犧牲的「准利息」們

借貸雙方對借款期滿后違約責任的約定本是雙方意思自治的內容,這些違約責任約定的目的無非是借款人得到「准利息」以填補出借人違約給其造成的損失,但本次司法解釋簡單粗暴地將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違約責任約定進行了上限限制,即借款期滿后,逾期利率、違約金、其他費用等總計不超過年利率24%。

如果從條文進行解讀,這些「准利息」們顯然是來源於借款人,歸屬於出借人的資金,主體應限定為借貸雙方(擔保人因提供擔保而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顯然因主體特徵而不屬此列)。

責任編輯:Ann

來源:互聯網

運營人員: 唐駿 MX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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