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因果,佛教語。謂因緣和果報,根據佛教輪迴之說,種什麼因,受什麼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意為會有什麼結果就會有什麼原因。

「有因,必有果。」直接簡單明了的闡述了因果的本質。

「因緣果報」,也可以理解為「因——緣——果」,一粒種子埋進土裡,如果沒有水分養分和陽光照耀的「緣」,也未必能夠開花結果。

這種同時互存和異時互存關係,其實也就是佛教所謂因果的關係。例如種子是因,芽就是果,因為先有種子,然後才有芽的發展,這是異時互存的因果關係。

例如:以老師為主,那麼老師就是因,學生就是果,相反的如以學生為主,那麼學生就是因,老師就是果。這是同時互存的因果關係。這種因果關係,非常錯綜複雜,從這一角度來看,這一因會產生這一果,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一因會產生另一果。總之通過正面和反面來說明,事實上是沒有一個絕對的因,當然更沒有一個絕對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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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是能造作、產生一定後果的原因,果就是由一定原因產生的結果。由佛教的緣起論產生了因果理論,因果理論是佛教輪迴解脫理論的基礎,隨著佛教的發展而對因果理論產生了不同的看法。佛教將世間一世因果擴至三世因果即可解釋關於社會中同類不相應現象,將一切串聯其中以使人產生敬畏之心,達到嚮往解脫生死心靈寄託,其極富唯心主義宗教神話色彩,虛無縹緲,超自然力量\現象與實體是不存在的,其中的真實自然奧妙仍有待於科學進一步研究。

因果律指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教認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為因,也可能成為果,沒有絕對的因,也沒有絕對的果。佛教所講的因,有時與緣並用且有一些區分,佛教否認了世間萬物獨立演化交織的因果,而是將所有的因果與業力串聯使客觀世界依附於眾生化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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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義的因是指產生結果的直接原因或內在原因,而緣則主要指產生結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間接條件。

廣義的因也包括緣,因果是對存在和行為的互相關係尤其是前後關係的一種認識,佛教的因果理論是其輪迴解脫理論的基礎,也是其人生現象理論的基礎,佛教中的十二因緣和六因、四緣、五果等說法都屬於佛教因果理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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