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段包養和被包養的經歷

現在的我已經大四了,正忙著畢業論文和找工作的事情,但是我一點也不擔心未來,因為我已經靠自己的努力能夠讓自己過上優越的生活了。

我是大家公認的美女,在沒上大學之前就有很多人追,只是那個時候,我沒有經歷過真正的愛情,只有短短几段感情,沒有實質性的發展。到了大學之後,我遇到了愛林,這個很有迷惑性的帥哥。他主動追求的我,當然他並不是我的追求者中最突出的,但是他是最有手段的。現在想起來,和那些未開化的小男生比起來,他就是情場老手,對付我這種情竇初開的人,當然綽綽有餘。更何況,他出手大方,知道滿足我的虛榮心。所以,我很快成了他的女朋友,成雙入對的出入大庭廣眾之下。

對於愛林,我既恨又愛,是他告訴了我愛情其實可以這麼美好,也是他告訴了我愛情其實很勢力。他是個花花公子,家裡有錢,人長的又帥,所以是不可能一直和我在一起的。雖然,他喜歡我的時候,對我真的很好,可是他厭倦我的時候卻那麼無情。我的心情也由剛開始的幸福變成了被拋棄后的懷疑愛情。這並不是他對我最大的摧殘,他帶給了我他的消費觀,而我的能力又暫時達不到,這個讓我更痛苦。和愛林在一起后,我再也沒有買過專賣店的東西,更別提精品店的東西了。愛林對我出手很大方,我喜歡的東西,他都會買過我。這使得我很羨慕喜歡的東西立即擁有的感覺。可是和他分手后,我就變得糾結了。雖然家庭並不窮,可是想要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是需要考慮的,這讓我非常不舒服,覺得生活沒有意義。

我們雖然分手了,但是愛林有時候還會和我見面,吃個飯喝個咖啡什麼的。愛林很聰明知道我的心結,就告訴我一個途徑,給有錢人做情人。我當時不願意,覺得好下賤,而當愛林把我們學校的幾個女生被人包養的消息告訴我之後,我心裡就起了變化。她們有些人還拿過國家獎學金,有的人家庭還比較富裕,不清楚她們為什麼做這個。

愛林告訴我,人都有自己的私慾,有的人是為了錢,有的人是為了接觸更高層次的人,有的人完全是為了體驗不同的生活。愛林告訴我,他會為我安排一次酒場,讓我挑選一個願意的人,不願意就算了。他還告訴我,每個月低於1萬絕對不能做。我聽了很吃驚,問他是不是經常做這個,他微笑著沒說話。我知道,他這是默認了。

在我糾結了好幾天後,我答應了愛林。最後我挑選了喜歡古詩詞的譚總作為僱主。譚總和我的關係並沒有我想象得那麼殘酷,相對來說還比較人性化。他需要我的時候會提前告訴我,如果我不方便,他也不強求。但是有時他會用不能拒絕這四個字來告訴我那次見面的必要性。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除了那個,更多的時候都是譚總向我傾訴他公司里事情,告訴我高管每個人都居心叵測,中層拉幫結派,底層員工只關注薪水等等。這些是在學校里我聽不到的。說到動情的地方,他還會給我講一些古詩詞。有時候我覺得他挺可愛的,像個受了委屈的小孩兒向大人控訴。其實他已經快50歲了。譚總每個月給我近2萬元,頭一次見到這麼多錢,我很開心,終於能過上和愛林在一起的那種生活了。虛榮的我立即花了所有的錢,後來覺得不對,就存了一部分,所以我手裡有一筆數存款。

但是在譚總不約我的日子,我突然感到異常的空虛,這在以前是從來沒有過的。雖然有不知情的男生向我示好,可是經歷了愛林和譚總這樣的男人後,我再也對那些小男生提不起興趣了,他們除了對愛情的美好憧憬,既沒有捍衛愛情的能力,更沒有保障愛情的財力。而內心我是很怕一個愛我的男生知道我給人做情人的,所以一直都在拒絕別人。因為大家都不知道我給人做情人的事情,又見我一直不談,就有閑言碎語了,居然說我是拉拉,這讓我非常生氣。後來一個叫朝陽的男生闖入了我的視線,他是個很高傲的人,對於我也只是象徵性的示好了幾次,見我沒有理會,就不再聯繫了。可是命運作弄了我們,我們在學期末的時候經常見面,然後聊了起來。這時我才發現,他是個外冷內熱的人。漸漸的我發現我喜歡上了他。

在學校里,我們就成了一對兒,而譚總約我的時候,我會義無反顧的去赴約。這些朝陽並不知情,依然對我好。朝陽家庭條件不好,作為家裡的長子他的負擔很重。一次見他愁眉苦臉的樣子,我就問他怎麼回事兒。他支支吾吾的說,爸爸出了車禍在住院,家裡沒錢出住院費。我當時二話沒說給他5千,讓他先寄回家應急,有錢了再還給我。其實,我根本沒想他還。朝陽對我千恩萬謝,以後對我更好了。而我內心有點不安,怕朝陽知道我的事情。可是那時的我既不想丟到譚總,因為他能給我帶來優越的生活,也不想失去朝陽,因為他是我的心愛。就這麼糾結著,我在2個男人中間遊離著。

譚總和我的關係持續了近一年,後來有一天他告訴我以後不會見我了,他有了新的愛好,希望我能好自為之。我明白我和譚總的包養關係結束了,雖然這段感情其實並沒有多少真情在裡面,但是要結束了我心裡還是很失落。最後一次之後,譚總給我一個小盒子,裡面是一枚戒指,他說希望我能記住他,他還希望我一直保持現在這樣:樂觀向上有追求。我聽完之後很難過,我現在這樣還樂觀向上有追求!

和譚總結束了情人關係,我有了更多的時間陪朝陽,不過讓我意外的是朝陽對我不再感冒了。我調查一下居然發現他有了新的女朋友。這讓我很生氣,當面質問他。他居然很不耐煩的說,不喜歡我了,而且說我總是有些神秘,好像有什麼事情瞞著他,他很不舒服。還說我不夠溫柔,經常對他發脾氣等等。我當時愣住了,不知道他居然對我這麼不滿。我問他要我給他的錢,他說沒有。我仔細想了想,我給朝陽的錢前前後後大概有3萬。都是他變著法從我這裡借的。當時被愛情沖昏頭腦的我,根本沒細想,現在我頓時明白了。朝陽不僅耍無賴,還恬不知恥的對我說,算你包養我的費用好不好?我陪了你近5個月,每個月才6千,夠便宜的了。要知道現在我女朋友每個月給我1萬了!

我都不知道形容當時自己的感覺,我心愛的人居然是這幅德行,而我卻傻乎乎的被騙財騙色。當時我覺得好絕望,想找人傾訴卻不知道告訴誰。因為說出來朋友們會問我錢的來歷,我怎麼能說我給人包養掙得呢?就在這個時候愛林突然出現了,他告訴我2件事情,一是他會給朝陽一個教訓,二是他可以繼續為我找個下家。我這時非常恨他,恨他把我帶入了這樣的泥淖,不能自拔。他笑著說,你放心我絕對不會告訴別人你的事情,因為我很喜歡你,如果我是個普通人,我一定娶你。既然你不願意,就好好生活吧,和大家一樣,你很聰明,一定會有好的歸宿的。

愛林走後,我想了好久。我這段灰暗的經歷永遠也抹不掉了,我的人生應該由自己做主,不應該依靠別人。所以我決定振作起來,靠自己的能力爭取優越的生活,所以那之後,我很努力只要能掙錢的事情,我都會去做。利用自己的課餘時間去掙錢,維持自己的生活品質。讓我感到欣慰的是,我做到了,到大四的時候我就是一家培訓中心的特聘英語教師,還是幾個報刊雜誌的專欄作家,掙錢對我來說並不難,我也做到了能夠過上和愛林在一起的生活。

朝陽最後把借我的錢都給我了,但是對我惡狠狠的說:算你狠!我清楚是愛林做了手腳。對於這三個男人,朝陽在我心目中永遠是個渣男,愛林呢?他給了我完整的愛情,但是把我領到灰暗的道路。譚總呢,他消費了我的青春,但是也告訴我很多我這個年紀看不懂的道理,給我指明了人生的方向。對於他們2個人,我現在也搞不清楚該如何給他們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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