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恐怖的醫錄:第16部用人肉人骨為葯,李時珍卻這樣說

《本草綱目》編寫於1552年到1578年三易其稿,前後歷時27年,其間從李時珍多次外出考察,足跡遍及湖廣、江西、直隸等地,1596年《本草綱目》首次在南京出版,很快就傳到日本,以後又傳到歐美各國,先後被譯成法、德、英、拉丁、俄等十餘種文字在國外出版,成為16世紀以來世界各國生物學、植物學和醫藥研究者收藏、探究的必備寶典。

《本草綱目》是以唐慎微的《證類本草》為藍本,並吸收了《神農本草經》《名醫別錄》《唐本草》等有關著作的成就,結合李時珍自己的經驗進行加工,整理而成的一部藥物學巨著,分為水、火、土、金石、草、谷、菜、果、木、服器、蟲、鱗、介、禽、獸人部等16部約190萬字。

其中《人部》說的是與人相關的可以入葯的物件,李時珍列出37種,有亂髮、頭垢、耳塞、膝頭垢、爪甲、牙齒、人骨、人漢、眼淚、人肝、人精、人肉、人血等,用它們構成284個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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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珍寫「人部」十分謹慎,因為以人的物件為人治病,本質上已經陷入「吃人而救人」的悖論,那麼李時珍為什麼還要寫「人部」呢,因為《本草綱目》旨在集前人之大成,凡是前人記過的醫方都要收入,即使是不良醫案也要記錄,但一定要加以說明,基於此,李時珍為「人部」設定收錄原則。

他認為無害於道義的醫案會詳細記述,殘忍邪穢的醫案要作為附錄省略記述,還要說明自己的態度,那麼什麼東西無害於道義呢,比如人屎、還有小兒胎屎,蜣螂推入土中的糞球等,在《本草綱目》中都是良藥,可以解諸毒、封疔腫、治傷寒熱毒等。

在「人骨」條目下,李時珍記述前人醫方的同時,堅決反對用人骨治病,他說,狗都不吃狗的骨頭(真是這樣嗎),人卻吃人的骨頭,可以嗎?在「人肉」條目下,李時珍引陶九成《南陽輟耕錄》寫道:古今亂兵,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乃盜賊之無人性,不足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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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膽」條目下,李時珍說:有些殘忍的武夫,殺人取膽,放入酒中飲用,認為這樣可以讓人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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