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多久才適合戀愛?

關於愛情,永遠有說不完的話題。而愛情在不同人的眼裡,有不同的結果。然而,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愛情都是耍流氓。但是現在開放的時候,好像並非如此。不管是男是女都會經歷多份戀愛。也有人說是婚前試愛。這其中也行無對錯。如果要說就是這個人的動機。

其實很多男人在年輕的時候,其實就是想多玩女人而已。而且很多已經結婚的也會這樣。或許女人保守一些,然而,現在類似這樣行為的女人也不少。當然這些絕對是不被提倡的,如果要從道德人格角度來看的話,都應該是禁止的。

戀愛是為了更好的2個人組建家庭的前期相處磨合。然而,現實中很多戀愛了5年甚至10年以上都不結婚,最後卻分手。這樣的戀愛是不正常的。人的時間有限,戀愛的時間一般半年到一年就足以確定是否適合婚姻。然而,在確定要戀愛之前,其實應該是以朋友相處,先了解對方,覺得適合在進行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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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很複雜的。但是如人生規律那樣,兒童時期,青壯年時期,老年時期。每個時期的狀態不一樣,思想,做的時期不一樣。感情也一樣,需要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太長不好,因為太長會消磨感情的穩固性,很難建立穩固的家庭。而太短,會因為不夠了解彼此而導致性格等各方面不能磨合相融,導致離婚的悲劇。離婚的家庭,沒有贏家,而最無辜最可憐的就是小孩。不管如何,2個人在一起就應該都有強烈的家的責任感和包容意識。

戀愛要考慮:品德一致,愛好相近,性格互補,雙方父母可以相融,相互朋友圈相似,工作性質相近,工作地點相近等等。滿足以上條件,才能決定戀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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