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肝炎有哪幾種?(中)

什麼是乙肝

乙型病毒性肝炎簡稱乙型肝炎,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通過血液與體液傳播,是具有慢性攜帶狀態的傳染病,臨床表現多樣化,包括急性、慢性、淤膽型和重病型肝炎,容易發展為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少數病例可轉變為原發性肝細胞癌。本病在我國廣泛流行,人群感染率達60%,HBsAg陽性率約為10%。是當前危害人們健康最嚴重的傳染病之一。

乙肝的預后是什麼

乙肝病人如能在急性期及時發現,積極進行綜合性合理治療,大部分是能順利恢復健康的,但體內乙肝病毒的有關免疫成分卻很難清除,故常常變為慢性,遷延數年,反覆肝功能受損(肝病活動),終至變為肝硬化甚或轉為肝癌。

感染乙肝病毒后可出現下列幾種情況。

(1)亞臨床感染,無癥狀,又未經過疫苗注射,但血清抗-HBs陽性。

Advertisements

(2)急性肝炎,如果發病後HBsAg持續陽性達6~12個月以上,有可能轉為慢性。

(3)無癥狀攜帶者。

(4)感染后HBsAg的滴度高於抗-HBs,形成較小分子的HBsAg/抗-HBs免疫複合物,可引起慢性腎小球腎炎、結節性動脈周圍炎等併發症。

(5)慢性肝炎反覆活動可發展為重症肝炎。

一般而言,乙肝病毒感染后約85%完全恢復,5%呈攜帶狀態(HBsAg陽性);5%~10%呈慢性肝炎,約1%~4%呈暴發性肝炎或融合性壞死,1%發展為肝硬化或肝細胞癌。

乙肝病毒感染與原發性肝癌關係密切。

乙型肝炎治療目標是什麼

治療慢性乙型肝炎的主要目標是清除或持續抑制HBV,這樣可減少HBV的致病力和傳染性,從而阻止或減輕肝臟的炎症壞死。臨床上,治療的近期目標是減輕肝炎活動,防止發生肝功能失代償,在治療結束時或治療結束后6~12個月時HBeAg陰轉(血清轉換成HBe抗體)和(或)HBV DNA陰轉伴有丙氨酸基轉氨酶(ALT)復常。治療的長期目標是防止丙氨酸轉氨酶波動,防止發展至肝硬化和(或)肝細胞癌,最終延長病人的生存期。

Advertisements

乙型肝炎怎樣治療

幾種作用機理不同且可能有效的藥物已進入臨床試驗或用於臨床治療,其中,對干擾素-α和拉米夫定的研究最為廣泛,在很多國家已批准其用於臨床,已積累了不少這些藥物應用的經驗。

△干擾素-α。

△胸腺肽α1和其他免疫調節劑。

△核苷類似物。

△傳統中醫藥及其他草藥。

△特殊病人群。對於兒童、重疊感染HCV和(或)HDV的病人,免疫抑制狀態的病人、有肝外表現或肝功能失代償的病人,由於資料非常有限,難以對最佳治療作出確切結論。

哪些病人適合於上述的治療

目前,只有干擾素和拉米夫定是世界範圍內批准的治療慢性HBV感染的兩種藥物。現有的資料表明,丙氨酸轉氨酶正常的病人對干擾素或拉米夫定的應答都不好。因此,對這類病人無藥物可推薦。相反,處於HBV複製期,同時有丙氨酸轉氨酶升高的病人,適於治療。治療前,建議進行肝活檢以確定纖維化分期以及炎症壞死的程度,作為對抗病毒治療指征的指導。建議①對丙氨酸轉氨酶正常的病人暫不予治療;②建議在抗病毒治療前進行肝組織活檢。

乙肝病人何時開始治療

丙氨酸轉氨酶大於正常參考值上限2倍的病人,如果丙氨酸轉氨酶為持續升高(檢測至少間隔1個月),可以開始治療。建議:血清HBV DNA陽性,丙氨酸轉氨酶超過正常參考值上限2倍的病人應考慮治療。病人丙氨酸轉氨酶不斷升高(從正常或較低水平升高)或大於正常參考值上限5倍的病人可能正發生病情加重、重型肝炎或出現肝功能失代償。因此,對這類病人應嚴密監測以及時治療,防止發生肝功能失代償。由於病情加劇后可能發生HBeAg自發血清轉換,隨後病情緩解,因此,如果沒有肝功能失代償的跡象(病史、肝臟組織學、血清膽紅素、清蛋白水平及血小板計數可以提示),可以推遲治療,先觀察3個月。

如何選擇治療乙肝的藥物或方案

對於HBV DNA陽性(HBeAg陽性或陰性)且丙氨酸轉氨酶大於正常參考值上限5倍者,建議應用拉米夫定,因其有效率高(約65%),並且作用迅速,而干擾素有引起肝功能失代償的可能。

對於HBeAg陽性且丙氨酸轉氨酶水平在正常參考值上限2~5倍者,干擾素或拉米夫定可任先其一。但在選擇拉米夫定或干擾素時,病人及其醫生應考慮到療程的差異以及每一藥物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

常規不推薦干擾素治療前應用激素,如果應用本方案要非常小心並且只能在有經驗的醫院應用。其他的聯合治療方案尚待評價。

對於HBeAg陽性丙氨酸轉氨酶在正常參考值上限1~2倍的病人,以及HBeAg陰性但HBV DNA陽性(前C區變異)的病例,在治療方面尚無統一的建議。

乙肝治療中如何監測

為了取得最佳治療效果,治療期間及治療后充分的監測是重要的。建議①治療期間,丙氨酸轉氨酶、HBeAg和(或)HBV DNA每個月至少應檢測3次。干擾素治療期間,必需監控其不良作用。②治療結束后,丙氨酸轉氨酶和HBV的標記物(包括HBV DNA)應每3~6個月監測一次。對於無應答者,應進一步監測以發現是否發生延遲應答或準備再治療。

何時停止治療

推薦干擾素療程為4~6個月,不論其是否產生應答。干擾素治療結束后,建議繼續觀察6~12個月,以發現是否發生延遲應答或確定應答是否持續,從而確定是否需要再治療或其他治療。鑒於在拉米夫定長期治療過程中有可能出現YMDD變異,一旦連續兩次檢測(相隔1個月)發現HBeAg已發生血清轉換及HBV DNA陰轉(非PCR方法),即可停葯。對於HBeAg陰性病人,最適療程還未確定,應根據臨床應答及肝臟疾病的嚴重度而定。建議

①干擾素的推薦療程為4~6個月;

②對於拉米夫定治療,一旦連續兩次檢測(相隔1個月)發現HBeAg血清轉換、HBV DNA陰轉,就應停葯。對於失代償期肝病的病人(包括兒童),干擾素一般為禁忌或需要調整劑量,因其可能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可供選擇的藥物為拉米夫定。對於免疫抑制狀態的病人(同時感染HIV者除外),干擾素通常無效,應選擇拉米夫定。兒童可應用干擾素治療,而拉米夫定的應用正在研究中。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