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是自媒體的結果,而非過程

文/磊少

01.

人人都可以做自媒體,但不代表人人都可以做社群。

如果給社群一個簡單的定義,即一群人,以某一共同點為基礎,為實現某一目標而聚集起來的一種新型社交化平台組織。

這其中有幾個關鍵點:

共同點為基礎。社群一定是要以同好為基礎的,換句話說,之所以不同的人群能夠聚集起來,其實本質上都是對於社群核心領導的一種認可,而這種認可的基礎就在於大家存在一個共同認知。

實現目標。這是社群的最終去向,也是社群能夠持續穩定運行下去的基礎,加入社群的人,要麼能學到,要麼可以得到,如果兩者均沒有,那麼他對社群的連接就斷了。

新型社交化平台組織。社群是移動互聯網下的產物,而社群的一大特點,社交需求。很多人說社群是去中心化的,其實不對。嚴格來說,社群依舊需要領袖,不然就會群龍無首,慢慢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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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社群是自媒體的結果,同時也是自媒體變現的模式之一。

自媒體變現的方式,最簡單、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賣產品和組建社群。所以我們看到羅胖賣書,賣月餅,同時他也組建了線下社群。

值得一提的是,這裡所提到的賣產品,它有兩層含義,第一種實物產品,第二種虛擬產品。實物產品就不解釋了,而虛擬產品,比如培訓,課程,知識服務等。咪蒙的變現除了本身的廣告以外,還有賣知識服務。

也就是說,社群的生命力必須依靠一個可以持續,穩定輸出的價值點。

03.

社群的組建很簡單,難的是運營和裂變。

一個人只要擁有一項特殊技能,就可以做社群,但這僅僅是開始。換言之,只要我們有特長,對某一個領域比較專業的話,做社群是比較簡單的,但簡單不等於容易,因為我們還需要持續的運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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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媒體相對來說,就簡單很多,基本上只需要一項特殊技能,就可以開始,而當我們把這項技能作為一種內容創業形式的時候,社群就成為了我們變現的手段之一。

簡而言之,如果運營社群比較困難,那麼我們做自媒體,仍然可以選擇其他的變現方式,並不一定非得通過社群。

04.

內容新風口,1000億市場。

中國內容產業從業者的市場價值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無論是相對於今天200-250億的年收入和還是1000億的紙面身家。

和今天的美國市場相比,僅就物理勞動而言,這個空間至少還有2-4倍;考慮到公司盈利能力的巨大差異和未來市場整合的必然趨勢,這個空間可能不只10倍;如果再考慮到中國成為全球第一大傳媒娛樂市場的前景,這個空間一定超過10倍。

以上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人人可以自媒體掘金,社群則成為了我們變現的手段之一。

05.

就難度而言,社群大於自媒體大於微商。

如果用數字來解釋,1000個人可能有800個可以做微商,100可以做自媒體,10個可以做社群。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社交電商崛起的今天,很多草根會選擇做微商的主要原因,因為相較於社群和自媒體,微商真的要簡單很多。

當然,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輕而易舉,只是說,它們三個比起來的話,特別是從難易程度來講,微商是要容易很多的。

06.

現實點來說,不管我們做社群,自媒提還是微商,其實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賺錢。

從這個角度來說,自媒體所打造起來的自品牌是可以持久的,我們做起來的社群,是為自品牌服務的,而微商缺是賺錢最直接的。

所以,每個人的選擇也一定是要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而定,三者當中去選一個,並持續耕耘,總之肯定是不會有錯的。

但我依然還想強調的是,社群的難度要大於自媒體,而自媒體的難度同樣要大於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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