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黃帝內經》素問 第三十六篇 刺瘧(下)

治療瘧疾,在剛要發熱的時候,刺足背上的動脈,開其孔穴,刺出其血,可立即熱退身涼;如瘧疾剛要發冷的時候,可刺手陽明 、太陰各足陽明 、太陰的俞穴。

如瘧疾病人的脈搏滿大而急,刺背部的俞穴,用中等針按五肢俞 各取一穴,並根據病人形體的胖瘦,確定針刺出血的多少。

如瘧疾病人的脈搏小實而急的,炙足脛部的少陰經穴,並刺足趾端的井穴。

如瘧疾病人的脈搏滿大而急,刺背部俞穴,取五肢俞、背俞各一穴,並根據病人體質,刺之出血。

如瘧疾病人的脈搏緩大而虛的,就應該用藥治療,不宜用針刺。

大凡治療瘧疾,應在病沒有發作前約一頓鈑的時候,予以治療,過了這個時間,就會失去時機。凡瘧疾病人脈沉伏不見的,急刺十指間出血,血出病必愈;若先見皮膚上發出像赤小豆色的紅點,應都用針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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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刺瘧疾,必先問病人發作時最先感覺癥狀的部位,給以先刺。如先發頭痛頭重的,就先刺頭上及兩額、兩眉間出血。先發傾項脊背痛的,就先刺頸項和背部。先發腰脊痛的,就先刺委中出血。先發手臂痛的 ,就先刺手少陰、手陽明的十指間的孔穴。溫瘧而汗不出的,用"五十九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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