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基礎知識(三)(原作者:括囊無譽)

一、承乘

承乘,指的是陰陽兩爻之間的關係。承,是指承載、烘托在下之意;乘,是指駕御在上、居高臨下之意。

在《易經》中,陽尊而陰卑。若陰爻在下、陽爻在上,則稱陰承陽(一般不稱「陽乘陰」),此為吉;若陽爻在下、陰爻在上,則稱陰乘陽(一般不稱「陽承陰」),此為凶。

屯卦,六二之難,乘剛也

比如:屯卦,六二以陰乘陽,以致徘徊不進,其爻辭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象傳》云:「六二之難,乘剛也」。

二、比

比,是比鄰之意,指相鄰兩爻之間的關係,如初爻與二爻,二爻與三爻,三爻與四爻,四爻與五爻,五爻與上爻。若相鄰兩爻一陰一陽,則相比為「友」,此為吉;若相鄰兩爻同陰同陽,則相比為「敵」,此為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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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卦,六三失比,六四得比

比如:比卦,六三不論上比或下比,皆非其人,故曰「比之匪人」;而六四之陰上比九五之陽,就像臣下服從君上,故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三、應

應,上下兩卦之間,初爻與四爻,二爻與五爻,三爻與上爻之間的呼應關係,稱為應。若應位的爻為一陰一陽,則稱「相應」,此為吉;若應位的爻同陰同陽,則稱「無應」,此為凶。

蒙卦,九二與六五相應,故曰志應

比如:蒙卦,九二與六五相應,故其彖辭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四、當位

在六個爻位中,一、三、五為陽位,二、四、六為陰位;而六個爻中,初爻、三爻、五爻為陽爻,二爻、四爻、六爻為陰爻。若陽爻居於陽位,或陰爻居於陰位,則稱當位,為吉;反之,若陽爻居於陰位,陰爻居於陽位,則稱不當位,為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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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卦,六三不當位,九五當位

比如:履卦,六三:「履虎尾,咥人,凶」,《象傳》云:「咥人之凶,位不當也」;九五:「夬履,貞厲」,《象傳》云:「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四、得中

二爻位為下卦之中位,五爻位為上卦之中位,因此,居於這兩個爻位則稱得中,此為吉。因每卦皆有兩個爻得中,非常普遍,不再舉例說明。

五、中正

若陰爻居於二爻位,陽爻居於五爻位,即六二與九五,既當位又得中,稱為中正,此為大吉。

既濟,六二與九五皆中正

比如:既濟卦,六二中正,其爻辭曰:「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傳》云:「七日得,以中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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