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馴服」——再讀《小王子》

我大概31歲第一次讀《小王子》,當然讀的遲了一點,不過還是很慶幸,在31歲就讀到了,沒有更遲。很感動,因為一下子就讀懂了聖埃克絮貝里的愛情。這不單單是童話,也是情話。之後買了聖埃克絮貝里全部的書,還有他與康蘇愛蘿的通信。作為一個中年世故的男人,我也不憚於說出來,哪怕到現在為止,我最愛的童話還是《小王子》。

當時讀狐狸和小王子的對話,其中用了「馴服」這個詞,覺得特別刺眼。說實話我不能理解,狐狸和小王子之間,為什麼要用馴服這個詞。當然我知道聖埃克絮貝里本來就用了這詞,而非譯者的偏頗。我的不理解就是,這裡講的是愛呀,愛這個東西,它不是用強迫的,愛是很自然的一種情感,為何要用馴服這樣一個具有較大的強力意味的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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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們可以想象,如何馴服一匹烈馬,比如,狼馴化的過程,也很漫長。那麼,用在這裡,是因為對方是一隻狐狸的原因嗎?真是這樣的話,就屬於歧視狐狸了。狐狸在這書里,是一個智者,它與小王子的對話,促使小王子去反思,並理解他與玫瑰的愛情了。難道狐狸作為像柏拉圖這樣的一個智者,還需要馴化嗎?

2004年,我因為參編一個初中語文教材,在一個月里,反覆讀這本書,幾乎讀了全部的中文版本,自以為比較了解這個童話了,但是對於「馴服」這個詞,還是不得要領。此後就拋開了。儘管有時候會想到或者用到這本書,但不再考慮這個問題。擱下了,到現在,是整整10年。

前幾天突然又想到這本書,想到小王子的玫瑰。為什麼一個玫瑰園裡有5000朵一模一樣的玫瑰,可是B612星球的玫瑰,才是小王子唯一的那朵呢。書里有句話,可以解釋這一點,就是:Itis the time you have wasted for your rose that makes your rose soimportant(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費的時間使得你的玫瑰花變得如此重要)。這句話不光打動人,更充滿哲思的意味。這句話告訴我們,我們所做的任何因為愛的付出,都不是白費的,都會為你的所愛增添價值與榮光。我想起胡適總是說的那句話:功不唐捐。首先,因為愛的本質就是時間。無論哪一種愛,都跟時間有關。愛她,就會把你最珍貴的時間給她。此外,愛還是一種聯繫,一種獨特的聯繫,這種獨一無二,使得處在愛中的雙方都與眾不同。所以為什麼愛是唯一的,就因為愛的聯繫,跟其他所有的社會關係都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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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我想起「馴服」這個詞的時候,突然悟到了,為什麼聖埃克絮貝里非要用這個詞。聖埃克絮貝里真是太準確了,而我呢,那麼愚鈍,要用10年時間的生命積累,才突然明白這個意思。

小王子的玫瑰和小王子本人,都很年輕,他們各自有著炫目的資本。美麗、多情、敏感、善良。並且因為美麗、多情又敏感,他們有一種自己也感覺不到的驕傲。比如這朵玫瑰,真是驕傲啊,驕傲到明知自己做得很過分,卻仍不肯承認,哪怕一個道歉,或者一個台階。而小王子的驕傲則在於,他同樣不能在無理的驕傲面前,始終保持著謙卑。不是說小王子不會繼續謙卑,而是他在遇到狐狸的啟發之前,不理解這種處在愛中的謙卑。就這樣,相互深愛著的兩個人,因為彼此驕傲的深愛,最終只能選擇分離。

接著,聖埃克絮貝里安排了小王子的星際漫遊。這一場星際漫遊真是太有意思了,也是神來之筆,有這場漫遊跟沒這場漫遊,都是不一樣。小王子所到的每一個星球,對小王子來說,都是無聊的,毫無意義的。為什麼毫無意義呢,因為聖埃克絮貝里只是想要說明一點,在這些星球,沒有一個人,像那朵玫瑰那樣,與小王子保持著獨一無二的關聯。我們的人生意義其實就是這樣,我們的意義應發生在我們愛的人那裡,那些我們在乎的,我們深愛的,我們保持著獨特聯繫的人們,才是發生意義的所在。

所以我看《小王子》,真是憂傷到骨子裡。然而又徹悟。造成他們之間困擾的,不是沒有愛,而是愛的方式。有句話說的很悲傷,說,年輕時,我們不懂愛。年輕就是一個特定的時間段。這個時間段,有這樣一些特點,比如,驕傲、鋒利,不懂得謙卑與溫順。而狐狸則跟小王子說,來,你來馴服我吧。這裡就是狐狸的大智慧。因為狐狸喜歡小王子,願意為了小王子,低下他智慧的頭顱。這一瞬間真令人動容。兩個眼高於頂,自以為不可一世的人,真會為了對方,而低下他高傲的頭顱嗎?

我想起張愛玲。才華橫溢啊,同樣充滿驕傲,你說有哪個男人會在她的眼裡呢?但是她給胡蘭成的照片背後,寫著這樣的話:「見了他,我變的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心裡是歡喜的,又從塵埃里開出花來。」

我想,這就是聖埃克絮貝里所說的馴服的意義。馴服就是無論你有多驕傲,驕傲得像一匹烈馬,但都會為了你的愛人,低到塵埃里。

現在假設有這樣兩個才華橫溢而又驕傲的人,且不說那個女孩子吧,至少那個男孩子很驕傲,他覺得他是為創造一些東西而生的。年輕時,這兩個人,他們彼此之間沒有遇見。我在想,如果他們年輕時果真遇見了,因為他們的驕傲,因為他們沒有學會低頭,可能他們也不會看到對方,就像兩條驕傲的平行線。

後來,他們各自有自己的生活,雖然在同一個星球,但兩條平行線從來沒有交匯過,他們並不知道世界上有對方存在。這樣,又過去了10年,突然有一天,他們遇見了,彼此看見了對方。這個時候,若是這兩個驕傲的人,都懂得馴服的意思了,那又會怎麼樣呢?所以我想,《小王子》可以有一個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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