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實用!民間借貸利息如何計算?

關於民間借貸中的利息計算,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規定,但是如果不明白計算原理,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各種情況下,民間借貸利息要怎麼計算呢?

民間借貸期內利息

法院對約定的利息認定與處理:年利率在低於24%,法院支持;在24%至36%區間,法院處於中立地位,如果當事人自願支付,又後悔想要回,法院不會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會支持;超過36%,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雙方沒有約定利息的,債權人主張期內利息,不會被法院支持;債務人自願支付利息,后又反悔,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的,年利率不超過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過36%部分的利息,法院支持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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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雙方均為自然人,對利息約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持期內利息。除此之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的,法院應綜合考慮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來確定利息,一般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民間借貸逾期利息

民事主體之間的活動,始終遵循「有約從約」的基本原則,如果借貸雙方之間對逾期利息一併作了明確約定,只要年利率不超過24%,依據約定計算即可。

即使未約定利息,也不影響債權人主張逾期利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期內的利率與逾期利率均未約定的,法院支持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逾期利息;只約定了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可以比照借期內利率主張逾期利率。(鄭州中院zzzy695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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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人員: 楊亞茹 MX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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