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在日本被刺殺,被迫簽下「馬關條約」

1895年3月14日,李鴻章作為清政府全權大臣,偕隨從135人,從天津出發,前往日本馬關(今下關)進行甲午戰爭和局談判。3月19日晨到達馬關,下榻於引接寺。次日,李鴻章即到春帆樓與日方和談代表、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會面。

3月24日下午8點,中日雙方代表第三次會面,就停戰條款進行磋議。約4時30分左右,李鴻章離開春帆樓回寓所引接寺。只見他身著華麗的天鵝絨上衣,端坐在黃頂大轎中,目光沉凝。街道兩旁觀看的人如潮似涌。打開轎窗向外望去,外濱町二十號雜貨鋪前,攢動的人頭,個個引頸而望。突然,一個人從雜貨鋪中沖了出來,對著轎窗打了幾槍。

人群嘩然,轎夫也早已嚇得趴在地上。李鴻章滿臉是血,右手按住傷口。

日本警憲立即蜂擁而上,護著大轎,催促前行,疾速返回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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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曰本天皇所派醫生及李鴻章隨從醫生檢查,槍彈擊中了李鴻章左眼窩下1厘米處,傷口橫向直徑8毫米,橢圓形,呈微紅色,周圍腫脹,上齶骨前壁被擊破,入前領竇。因李鴻章不願動手術,子彈未能取出。

事發后,日本警察立即進行警戒、搜捕兇手,兇手使用一支5連發25厘米的小型手槍行兇後,逃入雜貨店中,與警察搏鬥不敵後被捕獲。兇手26歲,名叫小山六之助。3月30日,日本法院判其無期徒刑。同時,撤銷了山口縣知事及巡捕長等人的職務。

李鴻章被刺緣由,推究起來看。首先,這不是一般性恐嚇,日方並非藉此威逼李鴻章屈服於日方所提和談條件用以達成和局。從李鴻章受傷情況看,槍彈是朝著李鴻章要害部位頭部打的,是要致李鴻章於死地。一般威逼、恐嚇,是不會朝致命處開槍的。另外,當時和談才剛剛開始,雖然日方代表態度蠻橫,但實質性的條款尚未提出,尚談不到逼李鴻章承認和談條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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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也不會是日方政府蓄意或指使。因為和談剛開始,李鴻章並未絲毫表示出與日方要求針鋒相對的跡象。況且,日方也深知李鴻章因其子李經方與日方上層人物有較厚交往,李氏父子是不會使日方失望的。日方並不存在蓄意或指使的因素。而且,當時日方國庫業已空虛,兵源不足,他們也希望通過和談結束戰爭,進而取得戰場上未取到的更多好處。從兇犯被捕過程及判決結果看,似乎也說明此事與政府並無直接關係。

第三,兇手行兇與日方軍國主義勢力有內在聯繫。兇手供詞中是這樣記載的:「日軍放棄佔領北京,意味著日本的恥辱。目前同中國簽訂和約為時尚早。」一語破的地指出,以兇手為代表的一些日本人,要的不是停止和談,而是繼續戰爭,直至吞併侵佔整個中國。兇手正是這些狂熱的軍國主義分子的典型代表。而日本當局判決書上說:「被告豐太郎(即小山六之助)因我帝國與中國啟釁,致動干戈,皆中國現任頭等欽差、大臣李鴻章暗為主持,思非絕其命,則我國不能得志,難保東方之和平。適聞其奉命來我帝國山口縣赤間關議和,遂決定行刺。」

判決書在一通顛倒黑白的文字之後,莫名其妙地引出了兇手「遂決定行刺」的結論。

1895年4月13日,李鴻章在日本代表軍事恐嚇下,在《馬關條約》上簽字,使日本在談判桌上攫取了在戰場上得不到的巨大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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