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治療急不得

弱視是一種在兒童之間具有較高發生率的眼科病症。到目前為止,世界上還沒有什麼辦法能夠在一天或幾天之內就徹底治癒弱視。弱視治療是一場持久戰。

所謂弱視,是指用一般臨床檢查法證明眼部無明顯病變,主要因為功能性因素而導致遠視力低於0.8,且不能用鏡片矯正的情況。弱視既可發生在單眼,又可見於雙眼。

已現有技術,是可以徹底治癒弱視的。但是,弱視治療對時機有較為嚴格的要求。通常,3至6歲是弱視治療最佳時期;12歲以前,也有較高徹底治癒率。但是,此後,這一機率就會隨著患者年齡的增長而逐漸降低。

在弱視治療這場持久戰中,家長和弱視兒童的配合至關重要。比如,戴鏡和遮蓋是弱視治療中常見的方法。但是,有的孩子可能認為這樣做比較影響美觀,或者感到很不方便,不適應,於是就經常自己偷偷摘下來。這時候就需要家長進行耐心的開導。

Advertisements

雖然弱視是可以徹底治癒的,不過,與其等到患上了弱視再手足無措,不如提前就積極預防,以免孩子的身心受到傷害。

具體而言,比如,一歲以內的孩子最好不要長時間面對電腦、電視或手機。因為,這時候,孩子的視力水平還遠遠不如成年人。畫面不斷閃爍的屏幕很容易讓孩子的眼睛感到疲勞。三歲以上的孩子也要嚴格限制閱讀或看電視的時間。

弱視是指視覺發育由於單眼斜視、未矯正的屈光參差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覺剝奪引起的單眼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相應年齡人眼的視力,或雙眼視力相差2行及以上,視力較低眼為弱視。

弱視診斷時易發生兩種錯誤傾向,一個是忽略系統檢查,未排除眼部器質性改變,忽略了產生弱視的相關因素,僅憑視力一個指標即診斷為弱視。另一個是忽略兒童視覺發育規律,對3至7歲兒童診斷弱視也以低於0.9為依據,導致弱視的過度擴大。其實不同年齡段,兒童視力參考標準是不一樣的,目前正常3-5歲視力下限為0.5,6歲及以上0.7為下限,顯然對於不同年齡的兒童不能以成人視力標準來判斷,這樣會導致弱視診斷的泛化。

Advertisements

弱視治療方法有:①消除形覺剝奪的原因。②矯正有意義的屈光不正。③遮蓋對側眼促進弱視眼的使用。這三點是很關鍵的,有些家長會依賴一些弱視儀器訓練,訓練固然重要,但是前提需要把以上三點做到位,訓練之後才能有效果。

弱視的隨診也很重要,有些家長看到孩子孩子視力提高到正常標準了,眼鏡也不戴了,以為眼睛就沒有問題了,其實不然,弱視還有一個鞏固時期,不能隨意停止治療,應當嚴格按照醫囑進行治療,否則會影響治療效果。弱視是常見多發病,是影響兒童視覺發育的公共衛生問題,應當早期進行檢查,早期干預治療有很重要的意義。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