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和解協議」 被執行人忙還款

近日,紅旗法院執行局在執行一起長達三年之久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中,一紙「和解協議」,促使被執行人忙還款。

因工程需要,原告陳某應被告歐某、廖某要求向其供應沙,2014年3月28日,經雙方核算二被告尚欠原告沙款34700元未支付,二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條。后經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討欠款,二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付,為此原告特向紅旗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立案后依法判決被告歐某、廖某於本判決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陳某貸款34700元,並支付相應的貸款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因被執行人遲遲不肯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拒不申報財產,在申請執行人陳某的申請下,紅旗法院執行局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歐某、廖某的銀行賬戶,且將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向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Advertisements

迫於法律的震懾,二被執行人徹底犯囧了。2017年10月26日主動來到法院,表示要儘快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請求與申請執行人進行和解。

在法院的調解下,這起長達三年之久的買賣合同糾紛案,經雙方的協商自願達成了協議,並寫出了「和解協議」書。協議中寫道:1、被執行人歐某共應償還陳某現金30668元,其餘一切費用陳某自願放棄。2、被執行人歐某於2017年10月26日償還申請執行人陳某現金20668元,剩餘欠款10000元於2018年4月1日前還清。3、在歐某履行和解協議期間,申請執行人陳某請求法院將被執行人歐某、廖某已凍結的銀行賬戶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全部解除。

一紙「和解協議」出來了,申請執行人陳某一顆懸著的心終於掉進了肚裡。被執行人歐某、廖某更是如釋負重,銀行賬戶解凍了,自己再也不用躲躲藏藏讓人背後指戳罵「老賴」了。他隨即感謝了陳某的寬宏大量,感謝了劉青法官的從中協調,幾步跨出了法院,爭取儘早將所剩之款湊夠還齊,力爭做一個清清白白、誠信守法的合格公民。

Advertisements

圖文版面:魚之樂 亮晶晶

審核:恆玉

運營人員: 楊亞茹 MX004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