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做人遠不如張三丰

 

金庸小說中的郭靖按說是個好人,但他身上儒味也挺重的。像對待楊過、小龍女的婚事時就認為寧可一掌打死楊過,也不能讓他壞了「名聲」,成為武林「敗類」。而深得道家精髓的張三丰真人就不這樣,他得知徒弟張翠山娶了邪派天鷹教主的女兒殷素素后,仍是捋須一笑,說道:「那有甚麼干係?只要媳婦兒人品不錯,也就是了,便算她人品不好,到得咱們山上,難道不能潛移默化於她么?天鷹教又怎樣了?翠山,為人第一,不可胸襟太窄,千萬別自居名門正派,把旁人都瞧得小了。這正邪兩字,原本難分,正派弟子若是心術不正,便是邪徒,邪派中人只要一心向善,便是正人君子。」張真人胸懷寬廣,道學精深,這幾句說得江湖夜雨心裡也好生暢快。

  所以明代李贄在《焚書》中就尖銳地說:「公但知小人能誤國,不知君子之尤能誤國也。小人誤國猶可解救,若君子而誤國,則未之何矣。何也?彼蓋自以為君子而本心無愧也。故其膽益壯而志益決,孰能止之。」這正是指的一些固執的腐儒。

  是啊,有時候一些腐儒們受了禮教的毒害,往往還認為自己是行得正、坐得直,自己認為是問心無愧,實則小處害人不利已,大處則禍國殃民。

  據說有清官之稱的海瑞有個女兒,才七歲,因為偷吃了別人一個餅,海瑞逼她活活餓死。有人評論道:「其實這麼小的孩子還不可能自殺,實在是被餓死的。管仲說:易牙為了討齊恆公的歡心,把自己兒子煮了給他吃,這種人殘忍到極點,為了榮華富貴什麼事也做得出來,千萬不能信任。相比之下,海瑞為了維護自己清官的聲譽,能把自己七歲的女兒餓死,其實他的本質和易牙是一丘之貉。」海瑞到底有沒有這件事,江湖夜雨沒有仔細考證,但歷史上肯定會有這類人的,俗話說:「虎毒不食子」,海瑞為了所謂的「清名」而喪失了人性,甚至連「獸性」也不如,正是「德」之賊也。

  明朝末年,崇禎想和滿清議和,朝中其他大臣聽到了風聲,便紛紛上奏,反對和議。當時的群臣認為談和就是投降、就是漢奸、就是秦檜。在這些迂腐的大臣們的「忠心」進諫下,崇禎殺了提議議和的陳新甲,於是無人再敢提議和二字,明亡已不可逆轉。這正是應驗了李贄所說的「君子之尤能誤國」的論斷。

  

歷史上具備道家思想的人,往往是不拘禮法的。他們更可愛得多。晉代就比較推崇道家的思想,多數比較洒脫豪放。太傅郗鑒的愛女郗璇要出嫁了,他派門客到丞相王導家去選婿。王導說:「我的幾個兒子都在東廂房呢,你就像逛超市一樣隨便挑吧!」門客到東廂房看過之後,去回復太傅說:「王丞相的幾個兒子都是帥哥,聽說我為您選女婿,都飾容待客,有的還有些拘謹,只有一個年輕人,袒腹(露著肚子)卧於東床,好像沒聽說有這回事似的。」誰知郗太傅聞聽此言后高興地說:「就選那袒腹東床的為婿。我就得意這樣的,他將來肯定是一個好女婿。」此人正是王羲之,東床快婿一典故由此而來。之所以選王羲之,當然不是因為他穿露臍裝性感,而是因為晉朝就推崇這種自然、率真一點也不虛假矯飾的風氣。

  阮籍更是這樣的人,他很孝順,但他正和別人下圍棋時,有人告訴他母親死了,對局者說別下了,阮籍卻要堅持下完。如果按儒家禮法而言,老媽死了還在下棋,肯定是個不孝之子。但阮籍後面的表現卻是「舉聲一號,吐血數升」。由此可見,他的內心中是很悲痛的,但是他不願意按儒家禮教那樣的規矩來表現自己的「孝道」。江湖夜雨也到農村參加過喪事,好多人大操大辦,派排很大。可那些孝子們雖然披麻帶孝,大聲嚎哭,卻和演戲差不多,真的是「哭泣無涕,中心不戚」。沒有外人來時,有時候這些孝子賢孫們就坐在地上談笑,一旦唱號的叫道:「客到!」就馬上跪到震天般嚎哭,真讓人哭笑不得,煞是好玩。中國人連守喪也如此作假,不知道有什麼還是真的。

  隨便說一下,金庸先生寫的《書劍恩仇錄》中的陳家洛,聽說香香公主死了的消息后,還繼續和無塵比劍,最後也是滿口吐血,分明就是模仿阮籍這個故事而來,但是陳家洛此人迂腐不堪,把香香公主送入乾隆的虎口,分明就是和殺妻吃肉的人差不多是一路,把道家風範安在他身上,有點不合適。

  接著還說說阮籍的性格,阮籍的鄰家有一個少婦很漂亮,和文君一樣當壚賣酒。阮籍經常去那裡喝酒,醉了就躺在人家身邊,也不顧忌什麼。但這個少婦和她的老公都知道阮籍雖然不拘禮法,但內心也是個光風霽月的人,所以一點也不當回事。有個人家的女兒才色超群,未嫁而死。阮籍其實和人家沒有什麼關係,也不認識人家的家人,就「徑往哭之,盡哀而還」,也不避什麼嫌疑。大家也知道他的脾性,說他是「其外坦蕩而內淳至」。像阮籍這樣的人,大概就有點「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的意思吧。

 民間俗語說:「百善孝為先」,而看一看二十四孝圖,像「郭巨埋兒」這樣的故事,又哪裡還有人性在內,活埋一個鮮活可愛的孩童這樣令人髮指的行為居然被蒙上了百善之先的潔白面紗,那這樣的「孝」善又何在?

  魯迅先生評道:「郭巨的兒子……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說明雲,『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並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云: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當然,這個例子也許只是故事,但事實中這種以「忠孝節義」害人的悲劇在中國歷史上一直上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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