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刪卜易》之六用神、元神、忌神、仇神、衰旺章

用神章

父母爻:占父母,即以卦中之父母爻為用神。祖父母、伯、叔、姑、姨父母,凡在我父母之上,或與我父母同輩之親,及師長、妻父母、乳拜認之父母、三父、八母,或仆佔主人,皆以父母爻為用神。占天地、城池、牆垣、宅舍、屋宇、舟車、衣服、雨具、綢緞、布匹、雜貨、及章奏、文書、文章、書館、文契,亦以父母爻為用神。物類亦多,在人通變,一切庇羈我身者是也。

官鬼爻:占功名、官府、雷霆、鬼神、妻占夫,皆以官鬼爻為用神。占亂臣、賊盜、邪崇,亦以官鬼爻為用神。物類亦多,一切拘束我身者是也。

兄弟爻:占兄弟、姐妹、族中兄弟、姑姨、姐丈、妹夫、及結拜弟兄,皆以兄弟爻為用神。

兄弟乃同類之人,彼得志則欺陵,見財則奪,所以占財物,以此為劫財之神,占謀事,以此為阻隔之神,占妻妾、婢僕,以此為刑傷克害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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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姐丈、妹夫,以世爻為用神,予屢得驗。占表兄弟,以兄弟爻為用神而不驗,還以應為用神。

妻財爻:占妻妾、婢僕、下役,凡我驅使之人,皆以財爻為用神。占貨財、珠寶、金銀、倉庫、錢糧,一切使用之財物、什物、器皿,亦以財爻為用神。

子孫爻:占子孫、占女、女婿、侄、甥、門徒,凡在我子孫輩中,皆以子孫爻為用神。占忠臣、良將、醫士、醫藥、僧、道、兵、卒,皆以子孫爻為用神。佔六畜、禽獸,亦以子孫爻為用神。

子孫為福德之神、為制鬼之神、為解憂之神、又為剝官、引職之神,故謂之子孫乃是福神,諸事見之為喜,獨佔功名者忌之。

[乾按]用神者,實為卦中所佔事之六親標誌也。用即取用,神指陰陽二氣之變化也。取准用神與測占靈驗至關緊要,倘用神錯取,則百無一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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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神、元神、忌神、仇神章

用神者,即前各類之用神。元神者,生用神之爻,即為元神。忌神者,克用神之爻也,即為忌神。仇神者,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反生忌神而克害用神,即為仇神。假令金為用神,生金者土也,土為元神;克金者火也,火為忌神;克土生火者木也,木為仇神。余仿此。

不拘占何事,先看何爻為用神。既得用神,須看旺相否?有元神動而生扶否?有忌神動而克害否?

如:曾於巳月 甲寅日(旬空:子丑),占往營中貿易。得「巽之渙」卦

斷曰:不可往,必有仇人為害。或曰:應爻酉金,克世為忌神,何謂仇人?余曰:世為自己,應為他人。應爻生世,即為恩人;應克世,非仇而何?後果被仇人陷害。勿以仇神即仇人也。

又如:寅月 丙子日(旬空:申酉),占防害。得「坎之師」卦

此人因仇人詐害占之。余曰:世為自己屬子水,應為仇人屬午火。水能克火,乃是你去克他,這也無妨,但不宜間爻動出土鬼而克水,間爻者,乃中間之小人也,反是此人為害。彼曰:然何法治之?余曰:戌鬼雖動,有月建制之;世爻雖衰,幸臨日建。目下有一勢利之人助爾之仇人生鬼,爾去訪尋,若得見勢利之人,知爾理直,不肯助他,則事散矣。彼曰:何以知之?余曰:日辰衝動午火,日辰乃勢利之人也。彼又曰:即使見此勢利之人,未必聽我之言。余曰:不妨,世爻子水與日辰相比,彼此一定相投。果依此行,戊寅日消釋。應寅日者,戌土原神被寅木克制,今又見寅木,木旺土衰則息矣。

又如:辰月 戊申日(旬空:寅卯),占父近病,得「乾之小畜」

一人執此卦而問余曰:「此卦系六衝,近病逢沖即愈,但父之病甚重,君看愈於何日?」余曰:此卦辰土、戌土、未土,三重父母爻,當擇其旺者而用之。今辰土父母臨月建,即用辰土為用神。目下病重者,乃因申日沖寅木而暗動,木動以克辰土之故也。彼問:「卦中午火發動,寅木雖則暗動,反生午火而生土,卜書云:『忌神與元神同動,得兩生也。』今只曰寅木克辰土,不曰午火生辰土,何也?」余曰:午火雖動,化出未土,午與未合,午火貪合不生辰土,所以此辰土單受寅木之克,不得午火之生,故此病體沉重耳。須待丑日衝去未土,而午火無合可貪,午火生土,其災退矣。果於醜日起床。

[乾按]用神、元神、忌神、仇神之變化,正是占卦易遇恍惚之處。此章卦例解析極明極切,初學者若能悟得其中奧理,則於一日之間,即會大有進境。

元神、忌神、衰旺章

元神雖生用神,須要旺相,方能生得用神。元神能生用神者有五:

元神旺相,或臨日月,或得日月動爻生扶者,一也。

元神動,化回頭生,及化進神者,二也。

元神長生、帝旺於日辰,三也。

元神與忌神同動,四也。

元神旺動,臨空、化空,五也。

此五者,乃有力之元神也,諸占皆吉。

按:古以臨空、化空為無用,非也。殊不知動不為空,待沖空、實空之日,而為有用。

如:酉月 辛亥日(旬空:寅卯),占謁貴求財,得「兌之解」

斷曰:甲寅日得見,財亦如心。彼曰:「卯木財爻,空而且破,又被金克,初爻巳火官雖生世,亥日衝散,又化旬空,何以為吉?」余曰:神兆機於動,余從來不言散,正因巳火化空,所以目下不見,待甲寅日出空而相見矣。寅木之財以生官,官來生世,故斷甲寅日見,財亦如心。後果於寅日得見,本日獲財。

無用之元神:元神雖現,又有不能生用神者有六:

元神休囚不動,或動而休囚,又被傷克,一也。

元神休囚,又逢旬空、月破,二也。

元神休囚,動化退神,三也。

元神衰而又絕,四也。

元神入三墓,五也。

元神休囚,動而化絕、化克、化破、化散,六也。

以上元神見生不生,無力生用神,乃無用之元神也,雖有如無。

有力之忌神:忌神動而克害用神者有五:

忌神旺相,或遇日月動爻生扶,或臨日月,一也。

忌神動,化回頭生、化進神,二也。

忌神旺動,臨空、化空,三也。

忌神長生帝旺於日辰,四也。

忌神與仇神同動,五也。

以上乃有力之忌神,勢同斧鉞,諸佔大凶。

忌神動不克用神:忌神雖動,又有不能克用神者有七:

忌神休囚不動,動而休囚,被日月動爻克,一也。

忌神靜,臨空破,二也。

忌神入三墓,三也。

忌神衰,動化退神,四也。

忌神衰而又絕,五也。

忌神動,化絕、化克、化破、化散,六也。

忌神與元神同動,七也。

以上乃無力之忌神也,諸占化凶為吉。

按:上論元神、忌神之有力、無力者,亦要用神有氣。倘若用神無根,謂之元神有力亦難生,忌神無力亦休喜。

例一:用神無根:如:巳月 乙未日 (旬空:辰巳),自占病,得「大過之鼎」

自占病,世爻亥水為用神,被未土忌神動而克水,幸得元神酉金亦動,忌神未土反生元神之酉金,金生亥水,接續相生,化凶而為吉矣。豈知亥水月沖日克,值月破而被克,雖有生扶,奈何生之不起,如樹無根,寒谷不回春也。果卒於癸卯日。應卯日者,衝去元神之日也。此謂之用神無根,元神有力亦難生。

例二:元神入墓:又如:丑月 戊子日 (旬空:午未),自占病,得「同人之旅」

自占病,世為用神,世爻亥水,子日拱之,又得申金,元神動而相生,乃不死之症。獨疑申金墓於醜月,其不能生乎?請伊母再佔一卦,得「離之大有」

母占子,子孫為用神。丑土子孫,雖逢月建,不宜動化寅木回頭之克,目下無妨,交春木旺土衰,必死。又合前卦亥水世爻,得申金元神相生,寅月衝去申金,則危矣。果卒於交春之日。

大凡占病,一傢俱可代占,合而決之,生死之月日可知矣。故卦宜多佔,斷禍福而更穩。

前卦申金元神,動而生世,當許申日退災。因見后卦丑土子孫變寅木之克,寅月必危,始悟寅月衝去申金則危矣。

[乾按] 本章所論,條分縷析,且卦例典型,曲盡東變之妙,宜反覆研讀,必受益無窮。

[居士按]此篇章節我認為初學者和有一定功底者都要反覆琢磨研究。往往有人斷卦猶疑不決,不知是旺是衰,此章節細分元神忌神之有力無力,有用無用,及身無根一併告之,毫無保守可言。野鶴老人真正大師也,此書可謂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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