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長時間停車」到底可以停多久?

在很多道路旁都有設置「禁止停車」和「禁止長時間停車」的標誌,不過問題是「禁止長時間停車」中的「長時間」,具體是多久呢?

有人說一兩分鐘,有人說三五分鐘,還有人說只要停車不熄火,人不離車……

那麼有沒有準確的說法呢?停車俠來告訴您!

有允許臨時停車標誌的道路,兩側一般都聚集商業區或是上下車頻率較高地區,這本身是一種人性化的交規,對於經常需要上下客的地區放寬了對車輛停放的要求。但正因如此,很多罰單均出自這些道路,「臨時」的時長沒有硬性規定。

1、「長時間」,到底是多久?

如果從字面上理解,「長時間停車」,重點在於「長」字,而這個字是設定範圍是非常寬泛的,主觀判斷性非常強。也就是說,交警說你時間長,就長;說你時間短,就短……允許臨時停車限制的重點在時長,從監控中無論車輛是否處於熄火狀態,停車超過5分鐘就極有可能算是違停,哪怕申請複議也於事無補。

2、人不離車不熄火,算臨時停車?

通常的理解,禁止長時間停車,是允許乘客上下車的,哪怕稍等個兩三分鐘也沒有什麼關係。但如果從監控視頻中察覺駕駛員在停靠期間離開車輛,哪怕在沒有熄火的情況下,有多半的情況都算是違章。

3警察叔叔說,只有「即停即走」才算臨停

實際上,道交法上並沒有明確指出,「長時間」具體是多久。交警部門表示,「臨時停車駕駛人一般不得離開車輛,即停即走,不存在說可以停多長時間的說法」。

4避免被開罰單,看警察來就走!

也就是說,在實際情況下,當你停車之後,如果發現交警向你的方向靠近,那麼就意味著,允許你停車的時間,已經到了!若是不及時離開,那隻能跟罰單「Say Hi」了!哪怕你到時候再去申訴、行政複議,也於事無補。

5注意黃色網格線

機動車道內即使有臨時停車標誌,在車道兩側畫有黃色網格線內是堅決不能停車的,否則算是違停無疑。這點來說,與該標誌確有衝突的地方,但黃色網格線內禁止停車是交規的明文規定,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符合以上五點,卻仍收到違章通知,這種情況下還需要考慮是否由幾下幾點疏忽造成違章。一、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二、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三、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城市道路中雷區眾多,一不小心就違章的大有人在。

如果想杜絕違章的危險,哪怕在允許臨時停靠標誌道路內最好也不停車,除非是在自己熟悉的區域內。開關門、上下客都隨時有可能影響到他人行車或人身安全。

此外,禁止停車標誌內停車不問時長,不以時長為判決依據,只要停車便算是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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