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婆婆是媽媽,什麼樣的婆婆是仇家

婆媳關係是所有關係中難度係數等級較高,又不易調和的一種矛盾。

因為即便真的親如母女,在外也得無端忍受「不是親生的,到底不一樣」的質疑;而如果真的勢如水火,成為大動干戈的仇人,在外更會被人嘲諷「一家人鬧成這樣,何必呢」。

是不是自己人,那要看遇到了什麼事。

公婆,是名義上的爸媽;媳婦,也是名義上的女兒。如果你真的無視界限感,認為婆媳之間親密無間,什麼都可以說什麼都可以做,那就錯了。

比方說,媽媽生氣時可以打女兒一巴掌,女兒不怎麼記仇,隔幾天又嬉皮笑臉地迎上來,換媳婦兒試試?

人家有血脈的支撐,打不走罵不散。

而兩個女人靠一個男人建立起來的關係未免太脆弱,她們都認為這個男人是自己的,而自己才是這個家庭的女主人。從男人之爭上升到地位之爭,女人心裡勢必會產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倘若雙方和和氣氣,擁有足夠的錢或足夠的愛,平時的相處基本沒什麼問題。

但如果沒有錢也沒有愛呢?

一場撕逼大戰一觸即發。

這是一門學問,更是關乎於人性的博弈。

我的一個表妹,八年前嫁了人,除了有了自己的老公孩子和家庭,當然還多出來一對公婆。小兩口在城裡住,公婆在村裡住,逢年過節回家看看,拎點東西,叫一聲「爸媽」,倒也相安無事。

可是一年前公公去世了,老公痛哭流涕,不忍心老媽一個人在農村裡受苦,跟表妹商量要把她接到一個屋檐下來生活。

「咱們結婚了,我媽就是你媽,孝順老人是天經地義的!」老公說得義正言辭,彷彿她一拒絕,就成了狠心惡毒的兒媳婦兒。

可表妹就算離婚,都沒同意這個請求。

怎麼回事?

要從剛生下孩子那會兒說起。因為胎兒臍帶繞頸,不能順產,只好臨時轉成剖宮產。雙方父母都在,姨媽看著表妹躺在那裡受了兩茬罪,心疼得直落淚,而婆婆在同病房的順產媽媽面前陰陽怪氣地說:「真好,你們都能順,不像我家……唉,剖宮產對孩子不好!」

後來,表妹坐月子,奶水不夠,半夜要起來七八次。姨媽心疼表妹,說乾脆餵奶粉得了。可婆婆聽了,堅決不同意:「怎麼誰都有奶,就你沒有?讓孩子使勁吸!」

最後終於有奶了,可表妹的乳頭慘不忍睹,常常處於皸裂的狀態。

孩子剛過滿月,婆婆就回農村了。在表妹最需要幫手的時候,婆婆說地里的農活干不完,沒空看孩子。表妹心裡清楚,婆婆嫌棄她生了個女兒,只是不明說罷了。沒辦法,表妹只好把孩子託付給一個親戚,每天來回奔波好幾趟去餵奶。

期間,一直到八歲,婆婆都沒有幫她好好帶過一天孩子,哪怕讓她安安穩穩吃一頓飯。

要愛沒有,要錢呢?對不起,我一個農村的老太婆,有屁的存款,把三個孩子拉扯大已經非常不容易了。況且我還結實著呢,得了病給你們增加負擔,你們不也得擔著嗎?

講得感天動地,好像表妹獲得了多大的恩惠,必須磕頭才能致意。幸虧您老人家有這麼一副強壯的體格,要不你兒媳婦不得在床前端屎端尿、盡職盡責嗎?

什麼邏輯?!

請問你生我養我了嗎?

請問你為我付出了多少?

請問你憑什麼讓我把你當做母親看待?

請問你有什麼底氣在我面前充當個老佛爺?

……

自私的不是婆婆這個身份,而是這個人,從始至終都沒有把媳婦兒當做自家人看待。

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倘若一開始就失去了起碼的尊重,往後無論怎樣彌補,都是傷害。

就像現在這樣,我的孩子長大了,苦日子熬過去了,不需要你的幫助了;而你的老伴沒了,靠山丟了,年事高了什麼都幹不了了,跑來低聲下氣地求收留求幫助,不好意思,心已經涼透了。

妹夫也自知有愧,不求冰釋前嫌,在附近租了一處房子,把老媽接了過來。表妹說同意每個月拿出三千塊,供婆婆請個保姆,以及保證日常生活開銷。

婆媳成了仇家,也算仁至義盡了。

同事王嬌是個90后的小姑娘,別看她小,哄婆婆那是一絕。

我們經常看到她給婆婆買衣服、買襪子、買手機等各種小禮物,用她的話說,不值多少錢,但是老人看中的是心意。你給她買,說明心裡有她,她可高興了,還總出去炫耀自己有個好兒媳。

我們誇她會來事。

可她說,婆婆才是真的聰明。

剛結婚時,因為老公家房子大,他們便住在一起,後來王嬌覺得跟老人住不太方便,就提出要去新房住,公公婆婆都沒有阻攔,還拿出十萬塊貼補他們過日子;

前年,王嬌做了個小手術,不願意讓媽媽擔心,就沒讓娘家人知道,是婆婆給她燉湯做飯洗內衣,等好了以後還再三叮囑兒子好好照顧,觀察變化,及時複診;

有了孩子后,婆婆主動提出幫她看孩子,在網上買了很多本育兒書,在家邊看邊學,還告訴她年輕人以事業為主,我們老了,看孩子就當解悶了,不累啥。

這樣的婆婆誰不愛,誰不尊敬呢?

懂得付出,又保持著一定的距離,讓你覺得有媽媽的親近感,但卻不會因為太近而越界,暴露出彼此的面目可憎。

這類型的婆婆一般都是知識型的或思想層次較高的。她們年過半百,有了一定的人生閱歷,懂得疼愛自己的兒子,不捨得兒子夾在中間受委屈。

所以,她們不會為難兒媳婦,反而傾心竭力地對她好。

所作之意是「你看我對你這麼好,你好意思為難我和我兒子嗎」。同時,將心比心,媳婦兒也會感念自己遇到一個好人家,再用赤誠的愛去回饋和報答。

在這段關係里,婆婆把自己當媽,媳婦把自己當女兒,兩個人受益,誰都得到了想要的關愛和體諒。

如此,一個良性循環就會開始。

我想起了有個讀者在後台諮詢過我一個問題:

我和男朋友感情很好,馬上就要談婚論嫁了。可他跟我說了一件事,讓我瞬間抓狂,兩個人的關係也降到了冰點。

什麼話?

「婚後,你願意跟我一起伺候病重的老媽嗎?」

「我不願意!」

早就聽男朋友說過,他的媽媽前些年遭遇了車禍,變成了植物人,弟兄三個輪流伺候。因為不能動彈,怕皮膚潰爛,所以每天都要翻身、擦洗,護工都換了好幾個,人家嫌錢少活累。後來老大老二都成家了,就把老媽丟給他一個人。

家徒四壁,我忍了;母親重病,我忍了;你晚上要陪老媽睡,我也忍了。

可憑什麼我還沒嫁過去,你就把這負擔強行攤派給我?她撫養了你二十年,你怎樣孝敬都不過分,可我跟她之間沒有親情和恩情在,你總不能要求我無怨無悔像個普度眾生的菩薩吧?

是啊!兩個原本沒有任何交集的女人,因為一個男人在生命中偶遇。有多少情分可言?

在此之前,她們的成長環境、生活習慣、飲食愛好、三觀眼界、處理問題的方式都不一樣,如果有愛去潤滑,那麼磨合就會減少許多;但如果誰都吝嗇自己的胸懷,不肯吃一點虧,那麼橫亘在彼此心中的,只能是一座大山。

小木將來也會做婆婆,但我有信心做一個好婆婆:

1、教育好自己的兒子,讓他有明眼辨人的能力,給自己也給我們家找一個通情達理的兒媳婦;

2、該出錢時出錢,該出力時出力,該保持距離時保持距離,該退出時適時退出;

3、以一個媽媽的身份去審視婆媳之間的關係,不吝嗇付出母愛。

如果她懂得感恩,我們皆大歡喜;如果她豎起芒刺,我們各走一方。

選擇做親人還是仇家,說到底,還是每個人修為的體現。

你可能會喜歡